第一章 筹备婚礼
曾如把大红的平治驶过校门。
余姗姗拿了书本,曾如握了握她的手,余姗姗看看附近,匆匆在他脸上一吻,跳出车门,回头再向曾如挥挥手,便跑进了医学院。
今大曾如开车快,比平时上学早,她作了一个深呼吸,空气真甜。
余姗姗是医学院一年级学生,功课还不算太多,但那些师姐说:升大二就知道味道了。
她才不怕,她读书成绩一向好,聪明、领悟力与理解力又高,记性又好。
她认为做一个医生是最神圣、对社会最有贡献、最伟大……总之最好。
“姗姗!”沙明湘由后面追上来。
“唏!今大那幺早?”余姗姗等候沙明湘,她们是好朋友,但沙明湘对生物学兴趣不大,学了大半年,越来越乏味。
“以后都同样会早一点。”沙明湘抿抿嘴:“不想和大嫂他们碰头。”
“你真的想去加拿大念书?”余姗姗实在舍不得她:“能考进香港的大学,已经很不容易了!”
“能够考进温哥华的U.B.C大学才不容易,”沙明湘摆了一摆手:“其实,哪儿念书都一样,只要不和那班见钱开眼的在一起便开心。”
“你真的那幺恨你的大哥、大嫂和二哥吗?”
“如果我有你一半幸福,我便谁都不恨了。”沙明湘羡慕:“你爸爸虽然死得早,但是,你妈妈嫁了个好爸爸。后父让你享福,给你自由,供你念大学,你还有一个全心全意爱你的未婚夫!”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那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妹,既顽皮又不尊重我,妈妈老是说他们年纪小,不懂事……嘿!其实是偏心。”
“但是你后父支持你!”
“他对我是不错,特别是我和曾如订婚之后。”
“当然啦!曾如家富有嘛,又有名望,真是有财有势……”
“唏!”余姗姗马上制止她:“爸爸可不是这种人,只不过曾如爸爸和他是好朋友,曾如是爸爸一手一脚找回来的。爸爸见我乖,又听话,所以特别疼我。”
“你会不会因讨好后父,和曾如订婚?”
“当然不会,我爸爸一向不强迫我做任何事。”余姗姗打沙明湘一下头:“曾如不好吗?我选错他吗?”
“好、好,白马王子……”沙明湘笑着避开:“真的,曾如富有、年轻、英俊、温柔、细心又体贴,他为了你连美国都不去,他比谢夫还要好!”
“谢夫你还不满意?他陪你去加拿大念大学。”
“我没说他不好,除了爸爸,谢夫对我最好了。他家虽然比不上曾如,人才也普通,但我已经很满足。喂!你为什幺不陪他去美国念书?”
“他大学已念完,只不过去美国念研究院。我考进来可不容易呢!”
“他肯再等你六年?”
“曾如没意见,就不知道他家里怎样?你知道,他一向是孝顺子,父母的话他没有不遵从的。”余姗姗看看手表:“快上课了,吃午餐的时候再谈!”
余姗姗一直是称心如意的。
曾如和余姗姗一起吃下午茶,曾如欲言又止。
“你有话对我说吗?”
他点了点头:“爸爸昨晚跟我说:我年纪太轻,他不希望我太早出社会,但这样子游手好闲也不好,他还是希望我能够去美国念研究院,有空看看那边的生意,一举两得。”
“去多久?”。余姗姗早知有今日。
“两年,或者留下打理那边的生意。”
“我起码和你分开两年?”
“不!爸爸说:他和妈妈年纪大了,又只有我一个儿子,他希望我们能早点成亲,”曾如握着她的手:“结了婚我们一起去美国。”
“可是,我的学业……”
“放心,爸爸会为你安排好,去美国,你仍然念书,而且还可以继续念医科。香港学生去美国念医科不容易,但爸爸办得到,你不会半途而废。再说,这儿的环境……我们迟早也要去外国,何不顺从老人家的意思?”
话也不错,这儿不乱还好,乱起来好惊人,当然到美国安全又安定;不过,她还是舍不得这儿的学校。况且,这几年间,这儿也不会有什幺变动吧!
“姗姗!”曾如见她不语,担忧地问:“你不高兴?”
“没有什幺,”余姗姗知道曾如不可能反抗父母,他父母也是为他好:“真想不到,我和沙明湘都要走。只是,我们去美国,她去加拿大。”
“乘飞机由美国去加拿大,一会儿就到了,你们可以常常见面。”
“这应该说是唯一的好处。”
“姗姗,我们提早结婚,你不反对吧?”
“不反对!”姗姗轻靠着他:“我本来是你的嘛!”
曾如握着她的手,心是甜蜜的;于是,曾余两家,开始筹备婚事。
有钱人娶媳妇,样样讲究排场,因此,要办的事很多。幸而,他们有很多会办事的人,所以,余姗姗不单只不用操心,反而可以照常上课。她和曾如说好,婚礼举行前一个星期才停学。
她喜欢学校,喜欢校里的同学,特别是沙明湘。
姗姗和明湘坐在校园的草地上。
“我们真是好同学,我走,你也走!”明湘抚着软绵绵的草地。
“我们还很有缘,你去加拿大,我去美国,要见面,买张机票,几小时就见到了。”姗姗问:“为什幺不和我们一起出国?虽然不同国家,但可同机。”
“我巴不得立刻就走!”明湘下意识用手揪草:“大哥、大嫂、二哥,别说看见他们,就是听到声音也讨厌,但是,谢夫未办好手续,我得等他。”
“你的大哥、大嫂、二哥真坏,你爸爸怎幺一点儿都不管?”
“爸爸不是不想管,是管不来,大哥大嫂、二哥在公司刮了不少钱,爸爸也知道,但是,爸爸没法找证据。”
“你爸爸到各公司巡视调查,不就可以有证有据了吗?”
“公司那幺多,爸爸能去多少间?也没有人送他去,除了我,爸爸身边的人,都是大嫂她们的。”
“你送他不就行了吗?”
“我?”明湘指了指自己:“若我带爸爸去查数,第一个大嫂吃了我。”
“你大嫂那幺厉害?”
“厉害。有三件事,她是不放松的。第一是我大哥,无论他有多忙,她也会追踪查勤,她说如果大哥敢变心,她杀了他,所以,我大哥真是三十孝丈夫一名,老婆的应声虫,他连半点外骛之心也没有;第二是沙家财产;第三是对付我,怕我分薄了沙家的家产。”明湘越说越激动:“若不是爸爸答应让我去加拿大,我会报复,不单是大嫂,还有大哥和二哥。这些日子,我受了他们不少乌气。”
姗姗拍拍她的肩,她们是好朋友,明湘受了多少苦,她怎幺会不知道?她当然同情明湘,但同情又怎样?爱莫能助:“幸好你终于能争取出国,不必再面对那些你不喜欢的人。”
“应该多谢大嫂,她趁此机会把我赶走,我去加拿大后,想回大屋就难了。”
“她知道你爸爸买了一所房子给你,还有银行那一笔钱?”
“不知道,给她知道了她可以和我爸爸吵一个月,屋子也会被她使计收回来。你不知道他们有多厉害有多狠。”明湘摇摇手:“不谈,不谈,去买雪糕吃。”
姗姗走在她后面,很为她难过。豪门富户是不是都有争权夺利、漠视亲情的情况?人与人之间,是不是可以共患难不可共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