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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种是属于所谓偷懒的人们,他们会选择离开自个儿舒适的住家,搬进学校提供的宿舍,过起团体的生活。

  第二种就是可怜一点的人们,他们每天上学,都得辛苦的搭车通勤。

  第三种方式则是在邻近学校的周遭赁屋而居,当然啦!家境的不同,就会直接反应在所租房子的层级上。

  像这幢楼高十二层,建地八十多坪的公寓,每层仅供一户人家居住,所有的硬设备,全是引进国外的高科技产物,这环境啊,不仅美观舒适,更是安全无虞。

  虽然它距离该名校不远,但由于收费高昂,所以除了一些高所得、高水平的家庭会租赁或定居在此之外,几乎是没有半位学生会租下这里的房子。

  不过凡事总是会有例外的嘛!像这栋楼的例外就存在于顶楼,讲明白点,顶楼的住户是两位今年刚进入该名校就读的高一新生,至于原因为何?那就不得而知啦!

  毕竟只要拿得出钱来,谁管他们为什幺会两个男生一起住在这里,又为什幺有办法付得起这里的房租呢?

  「我不懂为什幺?」一阵直达天心的怒吼声,重重地发出了自己的疑问,再差那幺一点,或许,这名男子就可以列名金氏世界纪录的大嗓门之王了,「为什幺不准我喊你少爷?」

  「嗯……这个嘛……」抠抠自己的耳朵,被吼的男子一脸无所谓,像是早已习惯了这种音量的对话似的,「要你别叫就是别叫,有必要这幺气愤吗?」

  「当然哪!你说那是什幺话,少爷?﹗」大嗓门再度开口,「自我出生以来,就被教导成为你的贴身保镳,你就是我这一辈子的主子,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讲话时的激动神情,在在说明了他不容贰心的忠诚度,「要知道,礼是不可废的啊!而现在竟要我不喊少爷,改叫你的名字,这怎幺行呢?」

  「为什幺不行?」被吼男子让他这种不知变通的顽固脑袋,给搞得有些莫可奈何,「我问你,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们这趟回来台湾,究竟是要做什幺?」

  「当然知道啊!」他可是时时刻刻谨记在心呢!「不就是为了要躲开大老爷和老夫人,那种无孔不入、无微不至的照顾,好好过过自在普通的日子吗?」那种简直算是没有自由的日子,过久了还真会叫人感到厌倦耶!

  「喔,真是太好了!」被吼男子高兴地拍拍手,「你竟然还没忘记啊!」他还当他什幺都不记得了呢。

  「少爷!」大嗓门一脸受辱的表情,似乎是对他们家少爷低估了他的智商,感到有些不满。

  「好好好!」被吼男子一脸敷衍的表情,敢情他是将大嗓门当成小孩子了,「既然你记得的话,那就应该能理解,为什幺我不要你叫我少爷的原因吧?」

  「我不明白!」他又不是少爷肚子里的蛔虫,少爷那颗脑袋瓜里的想法,哪次不是九弯十八拐后,还要再来两个后空翻那样的曲折难懂,要是少爷不明说的话,他怕是一辈子也不会搞得懂的。

  「罢了!」被吼男子摊摊手,决定放弃,「这幺说吧,虽然我们是偷偷溜回台湾的,但依爷爷奶奶他们的能耐,快则一、两个月,最慢则花上大半年的时间,绝对可以查出我们俩身在何方。所以为了避免泄露我们的动向,行事还是得低调点,像你这样成天少爷、少爷的叫着,不就很引人注目吗?」

  说了一大串话,嘴巳还真是渴,先喝口水再继续。

  「而且,以后你跟我就是同班同学了,若你还是喊我少爷,那岂不怪哉?」这下他总该懂了吧!「所以最后在此下个结论,以后呢,你就直呼我的名字,把我当成是你的同学一样看待就行了。」

  「可是……」大嗓门还想多反驳些什幺,偏偏却挤不出半个字来。

  「就这幺说定了,不准再有异议。」被吼男子一副我说了就算的表情,明白彰显着这个争论到此为止。

  「以后你的言行举止都得给我注意点,别再把我当少爷了,否则啊……」微微勾起的笑容,不但不具任何安抚作用,反而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你给我小心点!」

  同样的威胁话语,换了个场景后,却同时出现在这城市的另一头。

  「妳给我小心点!」

  发出警语的是一位标准的中年妇女,矮胖短小的四肢躯干,烫着一头自以为时髦的米粉造型,穿著则是清一色由蝴蝶及花为图底的衣裙,此刻的她正对着她的侄女,进行第一百二十八遍的叮咛。

  「那件我后天准备穿去参加喜宴的衣服,可是个高档货,光是那一件,就够抵妳一个月的伙食费了,所以妳千万要给我小心点整理,知道吗?」

  「是,我晓得了。」靳芊嘉第一百二十八遍地回答着婶婶相同的话,很幸运地,就在这个时候,她终于解决完自己的晚餐了。

  「我现在马上就回房,去看看怎幺处理这件衣服。」推开椅子,她站起身,「保证那天让婶婶妳穿上后,绝对会艳冠群芳,成为喜宴上的最佳女主角。」

  「这还差不多。」张春满开心地笑咧了一张嘴,总算是满意地低下头,继续吃着自己的晚餐。

  「喂!给我等一下。」靳毓芬——大靳芊嘉一岁的堂姊,在她有一百六十三公分高,却只有四十公斤的身材衬托之下,说出来的话似乎更让人有尖酸刻薄的错觉,「妳就这幺回房去,」她抬手指了指餐桌,「那这些怎幺办?」

  家事可是她在负责的,她这一走,该不是要叫她们来收拾吧?

  「就是啊!」大靳芋嘉二岁的堂姊,也就是靳毓芬的姊姊靳均绘,颐指气使地扬高了头,「这幺急着走,该不会是在暗示,要我们吃快点吧!」

  对靳均绘而言,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吃,既要吃的丰盛,也要吃的舒适,这也是为什幺虽然她只有一百五十八点五公分,但她的体重却直逼三位数。

  「没关系,妳们慢慢吃,」靳芊嘉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我等会儿再下来收。」

  终于没人再拦着她,靳芊嘉这才缓步爬上了自己的卧室,这是间由阁楼仓库改建而成的房间,虽然冬冷夏热,但她一点也不以为意,好歹她住在这儿也有好些年了,怎幺可能还会不适应呢!

  九岁那年,靳芊嘉的父母一同前往美国二度蜜月,顺便视察自家企业设立在美国的分公司,岂料两人竟双双遭劫遇难,而她在这场巨变中,顿时就成了没父没母的孤儿。

  所幸当时她在这世上仅存的亲人靳耀丰,与她爸爸相依为命的亲弟弟,也就是她的叔叔收留了她,要不然现在的她,若不是住在孤儿院里,大概就是流落街头了吧!

  叔叔对她很好,可以说就像是她另一位爸爸一样,但靳耀丰总是很忙,虽然,他已将靳芹嘉父母生前所成立的企业,加以解散,但由于他身为一间公司的高级主管,一下要飞美国谈生意,等会儿又要下南部视察,一年十二个月的时间里,约有十个月都不会在家,所以她总是很少有机会能与叔叔见到面。

  也因此平时这个家中,除了女人还是女人,也就是她、婶婶和堂姊们。

  由于婶婶总是会把叔叔交给她,用来请钟点女佣的钱,拿去挥霍浪费,所以大部分叔叔不在家的日子,她自然便成了供人使唤的女佣人,就连她住的地方,也是婶婶和堂姊将她先赶上去后,再骗叔叔说,是她自己吵着要搬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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