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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太阳公公升起来,微笑的看着每个辛勤工作的人,江家也传来了第一声的起床号。

  「大的、小的,起床啊!飞机要来不及了!」

  砰砰!砰砰!

  「闪啦!」江时琪在弟弟一脚才踏进浴室时,就打出擒拿手踢开江昨近,然後一个转身闪入浴室。

  「喂!」江昨近一边骂着,一边往楼下跑去。

  砰!他一脸撞上了楼下浴室的门。

  「谁在里面?」他大吼一声。

  江明学老实的打开了门,「是我啊!」

  江昨近见有机可乘也不多想,立刻将他一把捉出来,而可怜的江明学还含着牙刷呢。

  唉,这就是江家的生态环境,弱肉强食啊!

  十数分钟後。

  「妈,我要咖啡。」江时琪将一个行李箱抛上沙发,随手捉起一片吐司。

  「还咖啡,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啊?你不是八点的飞机吗?」说完,张美子手一伸抢过江时琪手上的吐司。

  「是啊,晚上八点的飞机。」江时琪说道。

  「那你还跟我抢洗手间?有没有礼义廉耻啊?」江昨近站在阶梯上发出不平的抗议,随即将行李丢下,走到餐桌旁拉了椅子坐下开始吃早餐。

  「那你自己呢?还有时间吃早餐?」江时琪问。

  「中午十二点的飞机,还久着。」江昨近好整以暇地说道。

  「那我们做啥那么早起床?」江时琪不解的问着。

  两个人同时将眼光移向罪魁祸首,张美子。

  「你们没跟我说过要几点起床啊,我听李妈妈说他们家小美出差,都是一大早就赶着出门的。」张美子理直气壮的说着,言下之意颇有责怪他们姊弟的意思。

  江时琪和江昨近互看了一眼,决定放弃下一回合的斗嘴,就算她老佛爷行总可以了吧!

  江明学看着他的手足,无奈的笑了笑,他们这家人永远搞不清楚事情的先来後到,而身为江家一分子的他也只能习惯就是了。

  「我要出门了。」排行老二的江明学说。

  「怪了,干嘛那么早出门,你不吃早餐吗?」张美子疑问道。

  「我今天八点有校务会议。」他在大学里担任副教授。

  「啥?你怎么不早说!」全家人异口同声的谴责他,搞了半天,全家中最应该早起、最赶时间的竟然是那个被拖出浴室的江明学。

  江明学很冤枉的看着他们,「今天是星期一啊,星期一的例行校务会议都已经两年多了。」这两年来每个星期一都得早起到校开会,他们竟然还好意思怪他没说。

  送走了江明学,三个根本不必早起的人立刻围着餐桌聊了起来。

  「小的,你这次去日本可别又跟一些乱七八糟的女人混在一起。」

  「哪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我向来可是很痴情的。」

  「痴情?一次只追一个,这叫有人性吧。妈,你别担心啦,他现在正在迷白妮可,大概没空对别的女人出手。」江时琪掀他的底。

  「喂,谁迷谁搞清楚。」在老妈面前他总得充充面子,「倒是老姊,一个人在外危险啊!」江昨近不怀好意的将箭靶转到她身上,为了加强效果,他还夸张的摇着头。

  「是啊,女孩子家一个人在外面,要小心一些人,尤其是那种什么异国之恋,我看电视说……那些大都是骗人的呢!」张美子交代着。

  「我知道啦,到新加坡开个会不过几天,要是能发生什么事,那我也很崇拜我自己。」江时琪嗤道。

  新加坡那个地方,同业们总是来来去去的,而且她的一堆死党老是去那里开会,直至目前为止,孤家寡人的还不是照样孤家寡人,别说艳遇了,连问路搭讪的都没有。

  「那个地方没搞头的啦,浪漫这种情节要发生,至少也要在巴黎、米兰这样的地方好不好。倒是阿近,这趟去日本可别惹麻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放狗咬人呢!」江时琪对江昨近扮了个鬼脸。

  「什么放狗咬人,谁是狗啊?」江昨近抗议着。

  果然,温文儒雅的老二江明学的存在是必要之善啊!

  ***

  新加坡,一个商业人士必到之处,举凡开会、受训,几乎什么都有,总之,如果搞商业的话,这一生就一定有个什么鸟理由,让自己来这一趟。

  江时琪来到新加坡已经是第二天了,不开会的时间,她真的是没事可做,就像现在她已经无聊到想在这城市里吐口香糖。

  她看了一下表。等会儿两点有个研讨会,怎么时间过得这么慢?这城市到底怎么搞的,让人感觉度日如年的,真是无聊。

  「哈!哈……是啊,我也这么想。」一阵清脆的女声吸引了江时琪的注意。

  这个宛若银铃的笑声,她不可能听错的,即使事隔多年。

  果然,当她一抬头,就看到她的大学同学林枫。

  说起林枫,想当年在大学里,她们两个人就是学生会里有名的死对头。

  会注意到这个漂亮女子,并不是因为她的外表,而是林枫那特有的笑声,江时琪最受不了她的笑声,只要一听到就全身发麻。

  既然是死对头,想当然耳,林枫也有无法与江时琪共存的理由,江时琪那不按牌理、毫无道理的做事方式,让林枫只要看到是她参与的案子,一律闪到吐鲁番去,能有多远闪多远。

  江时琪看着林枫和身旁的男人一路谈笑风生,丝毫未发现她走了过去,心里不由自主的挣扎起来。

  最後,多事的老天爷还是不放过她,突然,在江时琪附近的侍者,不知怎么的手晃了两下,眼看一缸鸡尾酒就要淋在林枫的身上,她毫无选择余地的迅捷出手,推开了林枫。

  「啊!」

  砰!现场杂音四起,一片零乱,被推倒在地的林枫回头找着祸首,突然她眼睛瞪得好大。

  「是你,超级无敌大混手!」林枫大叫出声。

  江时琪气死了,林枫竟然不感念她的救命之恩,还在大庭广众下叫出她那不雅混号,不过,她也不是省油的灯,林枫的绰号也没多好听。

  「对、对、对,可怕吓人银铃女!」

  「啊!你……」林枫指着江时琪的手直发抖。

  「嗯……两位的相逢很令人感动,但是,可不可以麻烦这位大混手小姐,先从我身上离开。」

  谁?不要命的竟然这样叫她!江时琪不悦的找着声音来源,最後才发现声音竟然是发自她的身下。

  该怎么说呢,她现在正趴在地上,全身湿答答,不,精准的说,她是趴在某人的身上,全身湿答答。

  「啊,志源,你没事吧?」已经起身的林枫,来到已经洒了一地的鸡尾酒中。「喂!江时琪,你知不知道你正压着谁?快爬起来,这样很难看!」她怒喝着。

  「还能是谁?皇帝啊!」江时琪没好气的应着。「对不起,我没打算轻薄你。」说罢,她双手撑在那个被唤做志源的男人身上,然後爬了起来。

  「好歹我也替你挡了一缸酒,你让我当当垫子,也算报答我了。」江时琪对着他说。

  男人很不优雅的站了起来,从被摆平的地上爬起来,谁能有多优雅呢?他看着一身是酒的江时琪。

  「志源,你没事吧?」林枫关心的问。

  这件意外唯一会有事的,恐怕是那个侍者,和没人感激的救命恩人江时琪了。

  「披上吧。」男人把西装外套脱下,体贴地披在江时琪的身上。

  「不用啦!区区小酒,不会感冒的啦!」江时琪摆摆手。

  「还是披上比较好。」男人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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