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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克和瑾琛的新婚晚宴上。

  千雪轻轻摇晃着手中的杯子,让杯内的鸡尾酒左右晃动,如一面被风撩起的湖水。

  为避免招待不周,晚宴是采用欧式自助餐的方式,一切自己动手,方便得很。

  晚宴办得极成功,只是千雪一直觉得缺少了那么一点气氛。

  受邀而至,一同为这场婚礼做见证的迦尔族人,时而在她身边来回穿梭,闲话家常。

  她不得不承认,迦尔族是一个神秘族群,同时也是一个俊男美女的族群,当中两大焦点,便是长发过肩,一袭黑色礼服,英挺有型的李杰;另一个就是身着白色西装,俊逸非凡的新郎倌查克。

  李杰和查克身边又各自拥着灵秀的桑彤及甜美的瑾琛,他们很明显地告示着,此两人方圆一公尺内为禁区,闲杂人等请勿入内。

  千雪继续评量着满屋宾客,忽然有两个令她眼睛为之一亮的客人抵达,女士是艳冠群方的超级名模莫娜,而那位面无表情的男士,则无人知道他是谁。

  千雪从小就明白自己是个美人胚子,但是莫娜除了美之外,还有一种明艳的光彩,难怪她一出现,悬在天花板上的大吊灯,光芒立刻便黯淡了几分。

  她叹口气,莫娜的出现让她这个伴娘顿时失色不少,但是无所谓啦!反正主角又不是自己。

  千雪所喜欢的、尊敬的查克结婚了,虽然新娘不是她,但是她不会再难过了,因为查克真的很爱瑾琛,而瑾琛也深爱着查克,她对于这对终成眷属的有情人,寄予绵绵长长的祝福。

  她叹气,她无聊,只因宴会的气氛实在是太静肃了一点,千雪心想,爱闹的裴斯洛如果在的话,气氛应该会更加欢乐吧!

  呸!干么在此时想起那个自命不凡又臭屁的裴斯洛!

  她决定去晃晃逛逛,反正李杰和桑彤的家这么大,总有些新鲜好玩的东西吧!

  然而,她前脚一走,门口就立刻闯进了风尘仆仆的裴斯洛。

  真诡异,说曹操,曹操就到。千雪当作没瞧见他,转身走至油画前赏画去了。

  ☆ ☆ ☆

  千雪独自驻立在一幅巨大的油画前,画中主角是李杰和桑彤,李杰倨傲的脸孔衬上桑彤可人的笑容,初看时,有几分奇怪,多看几遍之后,反而会被这种奇怪的组合深深吸引住。

  裴斯洛端着两杯鸡尾酒,状极悠闲地踱至千雪身后,出声道:“小姐,一个人吗?”

  “裴斯洛!”千雪闻言,缓缓转身,当她看见裴斯洛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就忍不住出言讽刺一番。“很烂的搭讪方式,你知道吗?”他英挺如昔,只是肤色又更黝黑了点。

  “我又不是不认识你,干么向你搭讪!──他递给她一杯酒。“见到朋友归来,你不问候一声吗?”该死的千雪,大半年不见,为什么又出落得更动人了,早知道,他就不该回来,徒让自己增添烦恼。

  “你没被食人族吃掉,想必是阁下的肉太难吃了。”千雪皮笑肉不笑地“问候”他。

  “美丽的脸蛋,却配上又尖又利的牙齿,实在是太可惜了。”他摇头晃脑地惋惜道。

  “你不觉得这样很有个人风格吗?”千雪气在心里,哼!裴斯洛最坏了,每次称赞她的美丽时,总要加上一、两句挖苦她的话。

  “是啊!是你贺大小姐的个人风格。”他啜饮一口。

  “没错。”千雪笑靥如花。

  “听说你是伴娘,本来查克是要我做伴郎的,可惜我没办法赶回来。”他的话似是而非,令人不易察觉他说的是否是真心话。

  “也不可惜啊!不然神圣庄严的婚礼就会被你破坏了。”千雪乘机还他一记。

  “你不止牙齿利,看来爪子也该修一修了。”裴斯洛将酒杯交给她代拿,然后在上衣口袋搜翻半天,才掏出一对耳环。“看来这对耳环很适合你。”

  他取回酒杯,将耳环交给她。

  千雪仔细端详着那对黑黑小小的耳环。“你送我一对骷髅头耳环?”她不解地盯着裴斯洛。

  “你不觉得挺适合你的吗?”终于扳回一城,他笑得开心极了。

  “怪胎!连送的东西都怪里怪气的。”虽然心里犯嘀咕,但她还是收下了。

  “刚才莫娜一直注意你,直夸你瓜子脸,大眼睛,挺鼻子,红小嘴,身材匀称,是个小美女,现在亚洲模特儿正热门,她想引荐你入行。”美人相见,本该分外眼红,不过遇上莫娜这种有自信且不小心眼的人,这句话就不能成立了。

  “你怎么回答?”千雪喜孜孜地问道。

  “我当然笑她的眼光有问题啦,你怎么能跟人家一起站在伸展台上?别笑死人了。”

  金黄色迷你裙,紧裹住莫娜窈窕健美的娇躯,连腰臀比例也是那么完美。千雪下意识摸摸自己娇小但浑圆的臀部。“就算这样,你也不能替我作决定啊!”

  千雪瞪住他的笑脸。“你再这样说,我就打扁你的脸。”

  “用你的小拳头吗?”笑容在他脸上逐渐扩大。

  “我的拳头也可以打碎你的鼻子。”

  这个时候,跑来一个不察两人之间的旺盛气流的人,拿着照相机要替“他们”拍照。

  他顺势揽上她的腰,结果,她“啪”的一掌就击上他的脸。“我跟他不是一对!”

  在大家惊讶的注视下,千雪气冲冲地跑掉了。

  他慢条斯理地摸摸被她掌过的脸,喃喃自语:“我就说,她的爪子的确该修一修了。”

  说也奇怪,和千雪斗斗嘴,吵吵架,竟可以让他原本阴郁的心情豁然开朗。

  这一巴掌,他被打得心甘情愿。

   ☆ ☆ ☆

  千雪与一票好友在夏日夜晚尽情狂欢,直到脚跳酸了,嗓子也唱哑了,才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

  一进入家门,她发现父亲大人贺世元过了平时就寝时间,还守在客厅等她。

  她撇撇嘴,知道待会儿又将听贺世元的唠叼,真是烦死人了。

  “爸,我累翻了,先回房睡了。”轻描淡写打个招呼,千雪转身就想溜回房。

  “小雪,你过来。”望着和亡妻所生的漂亮女儿,贺世元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和她沟通,尤其一年前,他的续弦妻江丽华为他生下儿子千世后,他们父女俩更是无法好好谈上几句话。

  “我说我累了,想睡了。”千雪的口气颇不耐烦。

  “过来,爸爸有话和你说。”年近五十的贺世元,黑发杂着白发,身材依然挺拔,事业有成、成熟睿智,一向只有人预约同他说话,唯独对千雪,他还得恳求她拨点时间听他说话。

  千雪不怎么情愿地挑个离父亲最遥远的位子,安置全身酸痛的身躯。

  贺世元直视千雪那对酷似亡妻的眼睛,心里冒出一股歉意。他明白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千雪,父女俩才会演变到这种局面的。

  “小雪,你毕业也有一个多月了,你准备何时去德州?你姑妈已经在等你过去了。”贺世元点燃烟,让弥漫的烟雾掩藏他的不安。

  “是你和姑妈擅自替我作决定,我可从来没打算要出国念书。”他就这么急着将她送出国吗?

  “你还年轻,多念点书总是没错。”

  “我不想念那么多书。”她反驳。

  “不念书,那你想做什么?毕业都一个多月了,还整日无所事事,像个游魂一样晃来晃去,也不怕别人看笑话。”贺世元语气一沉,直瞪着女儿看。

  说得好,游魂,是的,在这个家里,她就像个游魂一样没有分量。“先让你养一阵子,家里不会养了一只米虫就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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