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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人对望了一眼,蒙由首先提出意见。

  “王!要接受她的解释吗?”

  他耸了耸肩。

  “好吧!反正闻着也是闲着。”他收了手中的长剑,身上的杀气立即隐没,他望着她。

  “你可以说了。”

  “在那之前,我可不可以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她不好意思道。

  “什么要求?”他问道。

  “我饿了,能不能让我先喂饱它?”

  她红着脸指着自己快要饿扁,不时发出呻吟的肚子。

  喂!好!够率直,没看过这么坦白地刺客,他开始有点欣赏她了。

  “蒙由,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蒙由望—了望屋外的树影。

  “快接近正午。”

  “那就叫他们传膳吧!”

  不到片刻工夫,几名侍卫装扮的人在一张长形的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食物。

  蒙由自己头上拔下了一根银针,一样一样试着,又每一盘都亲自试吃上一口,确定无碍后,这几名侍卫才退了出去。

  虽然曼丘葑对他们这样怪异的举动感到好奇,但在饥肠辘辘的情况下,她决定把它先搁置一旁,好好的大快朵颐一番再说。

  “整个经过就是这样。”

  文法、说话结构一向乱无章法的曼丘葑,在祭完五脏庙后,很用心并且竭尽所能的把她所遭遇的事解释清楚。

  说完后,她大喘了口气。

  这对她而言,可真是天下第一难事呢!

  她用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望着蒙由和他的主,唯恐他们以为她是在说梦话,而仍拿她当刺客看待。

  出乎意料的,这两个人的反应极为平静,甚至于没有半点反应,这是被她给吓坏了,还是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她忧郁的问了一句。

  “你们相信我所说的话吗?”

  “嗯!”这两个人漫不经心地回应着。

  打从她开始陈述她那怪异的经历,这位王的心便不在那上面,而在她身上。蒙由的心也不在她说的话上,而在他的王身上。

  不知何时起,这位王不着痕迹的移动身躯,紧挨着她坐下,饶富趣味的端详着她的一切。

  严格说起来,她不够美,也许比一般平凡又俗不可耐的女人好看,但和他那以外貌闻名遐迩的母亲,以及后宫那群姿色皆上上之选的,争奇斗艳的女人来比较,却是差强人意。

  但她很有生气和活力,全身上下充满着阳光的气息,她像是草原上初露芳香的嫩草,自然而容易亲近,很轻易的让他想起那一望无际,随风摆动,舒畅而没有压力的原野,这正是他打从心底渴望,愿意放弃—切追求的。

  事实上,她确实有吸引人之处,举手投足间,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很随意就能捕捉住所有人的视线,随着她的一颦一笑而起伏移动。

  尤其是她那一双清澈无邪的眼眸,是他心动的诱因,而她身上那股天生的清香,以及纯净的感觉,则触动了他深藏已久,无意为任何女人演奏爱情乐章的心弦。

  而更让他醉心迷恋的,是她那一头自然垂及腰的长发,乌黑亮丽,没有多余的人工装饰。轻轻摆动一下,便有如草原上随风波动的绿草,沉静时,则像安宁默然的黑夜,给人心安的感觉,这是其他女人欠缺的。

  他贪婪的用手抚摩着她的长发,享受由她身上表现出来,同时有动有静的特质。

  蒙由欣慰而又满足的看着王的一举一动,他的王终于找到了情感,有了心灵寄托。这是他长久以为,一直在心底默默祈祷,期望能实现的愿望。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非常清楚明了,他的王有着超乎寻常人的孤寂和落寞。偌大的王国里,子民上万,除了他和弟弟蒙恬,没有一个人算得上是王的心腹。王室枝叶繁复,有血缘关系的何止上千,但除去同母异父的哥哥吕征,没有一个人是王真正的亲人,王实在是太孤单了。

  想着想着,他忍不住有想要痛哭一场的冲动,不为别的,只为他可怜的王。

  曼丘葑无暇顾及他那莫明其妙的感伤,也没有阻拦王的侵犯,她只在乎心中无法释怀的问题。

  “你们真的相信我说的话,一点也不怀疑?”

  王微微一笑,恰似暖春融化了寒冬一般。

  “没有必要怀疑。”

  “为什么?”

  “因为不论你是什么人,或来自何方,或存在于那个时代,都无关紧要,总之,你人在这里,就已经足够证明一切了,况且……”

  “况且什么……”她紧张的等着他的下文。

  “过去、现在、未来其实是一样的,现在等于过去,未来就是现在,有过去现在已不在的人,有现在还活着,未来却即将过去的人,自然也会有未来而即将存在于现在的人。因此,不管你是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还活着就够了。想想,人会失手,马会乱蹄,谁能无错,更何况是老天,你就原谅它小小的错误吧!”

  “你的话好深奥喔!”她有听没有懂。

  她只是问他相不相信而已,他没事扯出这一堆她听不懂的话干什么?真是莫明其妙。

  等等,他好像一个人,像谁呢?对了!她脑中灵光乍现,没错!他这种怪异又不合的行为,正像那个行事完全无道理可言的恶魔四哥。

  于是,她对他的亲切感和熟悉又多添加—分。

  虽然,她不太明白他那番大道理,但是只要他能接受她,相信她不是刺客就够了,至于他所说的那些废话,她实在不想追究。

  原因无他,她只怕他再和她解释下去,她不但会产生词穷脑空的困境,而且会因为无法理解,大脑从此停止运作,让她当场昏死过去、不省人事。

  “对了!搞了大半天,你还是没告诉我你是谁呢?”终于,她想到了这个有点重要又不太重要的问题。

  “我是秦王嬴政。”他很谦虚的说出自己的名号。

  “秦王嬴政?”她又重复一次。

  没听过!想必不是什么太有名的历史人物。

  在她有限的中国历史知识中,她所知道的,只有三个,而这三个全是她四哥告诉她的。

  那时,她才只有十岁,她四哥开宗明义教导她的第—件事就是:别学孔子的老天真,以为全世界都好人。也别学秦始皇浪费,要节省物力,把它们用在该用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千万别学岳飞愚忠,为了一个白痴皇帝,而把命给送掉,那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她自认聪明的揣测着,秦王和秦始皇,都有个秦字,不知道他们之间有没有关系?

  唉!实在不能怪她没有,也不具有常识,空闲时更不看电视。要怪就得怪她那个毫无定性、又有旅行癖的父亲,打从她三岁时,母亲过世后,就带着她离家出走、四处流浪了。

  十岁前的生活,她不是生活在深山大泽,就是在蛮荒丛林,甚至还曾在神秘的亚马逊河流域待过半载,最大的收获,是和好几个猎头部族长成了好朋友,后来因为彼此太过于投缘,她就直接升级成为他们的干女儿了。

  十岁时,她父亲过世,她才被七叔接到美国同住,开始了正常人的求学过程。

  只是,别说美国学校没有教授中国历史的课程,即使有,她也不可能选修,因为她太忙了,—天二十四,她有十四个小时花在体操、跳水等体育活动上,另外一个小时吃饭,一个小时花在来回车程上,剩下的八个小时,她只想上床睡觉,哪来多余的精力和脑力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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