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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诗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和电视明星差不多帅的帅男生,整个人都傻楞住了,浑身毛细孔兴奋地张开来,又麻又痒,梦幻世界的震撼力果然惊人的大。

  「你身上好湿,怪不得你爸爸会叫你『湿湿』。」低沉轻柔的声音仿佛微风般轻轻拂过她的肌肤。

  诗话顿时目瞪口呆,这话虽然从温润好听的声音中传送出来,但嘲讽意味十足,带给她莫大的打击,她羞愤地推开他,狼狈地落荒而逃。

  冲回房间一关上门,诗诗胸口的怒气瞬间引爆。

  「臭老爸、臭老爸!」她气得拚命捶打抱枕泄忿。「台北来的男生有什么了不起,就算个个又帅又有钱又有什么了不起,还不都是一堆臭男生、臭男生!」

  诗诗气呼呼地倒在床上大骂,可恶可恶,自以为长得帅就可以践踏少女的自尊心吗?她像黑珍珠又怎么样,那些从台北来的臭男生,才像肥嘟嘟又只会说恶毒话的白斩鸡呢!

  过分、过分!她把能丢的枕头和抱枕一一往墙上摔去。

  这里是澎湖群岛东北隅的吉贝岛,有灿烂亮丽的阳光,有广阔无垠的大海,还有浓浓的夏日风情。

  可惜吉贝岛上单纯脆弱的一颗少女心,被从台北前来度假的一群无心男孩给彻底捣毁了,即使这些无心男孩离开了吉贝岛很多很多年,少女的自尊心却都一直没有复原的一天。

  第一章

  童诗诗吃惊地仰望这幢高耸入云的黑银灰色建筑,几经确认,终于肯定这就是她要找的「奥斯顿」饭店没错。

  她抱着一本商业周刊,一脸茫然地在饭店门前探头探脑,这幢既高级又现代化的建筑物让她望而却步,饭店里来来往往的都是高头大马、衣着光鲜的外国人,而她却一身牛仔裤、衬衫、球鞋的打扮,这种寒酸的模样走进去,不被服务员立刻轰出来才怪。

  诗诗垮下肩来,一脸颓丧地在大门前徘徊,万分后悔没有把衣柜里唯一的那一件洋装带来台北,那件洋装虽然朴素得有点「耸」,也绝对跟时尚扯不上边,但应该比这身学生的休闲装扮好。

  就在她踌躇犹豫的时候,饭店大厅内有个穿著制服、脸上挂着亲切微笑的男人发现了她,快步地朝她走过来。

  是来赶她的吗?诗诗紧张得迅速后退两步,心脏枰枰狂跳。

  「这位小姐,请问你是不是要订房呢?」服务人员温和而有礼地询问。

  童诗诗急忙拚命摇头,这幢高贵得像城堡的饭店,房价肯定也很高、很贵,就算她的积蓄全部加起来大概也不够在这里住上三天。

  「那么……是来找人的吗?」服务员极有耐心。

  她眨了眨眼,亲切礼貌的服务员提醒了她,对了,找人,她忙不迭地点头,是来找人的没错。

  「住在『奥斯顿』的房客吗?」服务员如阳光般地微笑着。

  「是他,石玄朗。」童诗诗指着商业周刊的封面人物,胀红着脸说。「我是专程来找他的,请你……替我安排一下,我想见石副总裁。」

  「他?!」服务员惊愕地抬起眉毛,脸上的微笑虽然维持不变,但眼中的笑却消失了,他迅速上下打量着诗诗。「请问……你找我们饭店总裁有什幺事吗?」

  总裁还是副总裁?诗诗有点混乱,搞不太清楚了。

  「我是来求教的。」服务员的表情看上去很和善,也似乎肯听她说话,她心中所有的疑虑顿时都消除了。「实话对你说,我家经营的度假旅馆有了财务危机,所以我是特地前来想请教他,该如何经营管理一家饭店,才能让饭店起死回生的。」

  服务员张口结舌地看着她,表情讶然。

  诗诗继续说道:「石玄朗是一个让美梦成真的创造者,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无论如何都希望他能教教我,该如何让美梦成真?」

  「这……」服务员的脸色似乎显得很为难。「石总裁不久前才受邀成为饭店总裁,每天的行程都排得很满,其实现在大厅里还有很多媒体记者等着采访他,可是他忙着开董事会没空应付,所以……你若想见石总裁可能……很难、很难。」他本来想说比登天还难。

  「没关系,我可以等,我愿意等。」大老远跑来这一趟,不有点收获怎么行。

  服务员虽然觉得棘手,但饭店服务信条中有一项规定——绝不轻易对客人说不,所以不管诗诗的来意为何,他都一定得接待到底。

  「那……你先进来坐一下,我请石总裁的秘书帮你安排时间好了。」

  「谢谢。」童诗诗惊喜得两眼发亮,这个服务员的服务态度简直太好了,非但不为难她,脸色也没有丝毫轻视不耐。

  商业周刊上写的果然没错,「奥斯顿」饭店里的员工全都在石玄朗的调教下,一个个笑容可掬、轻声细语,让所有走进「奥斯顿」的顾客有宾至如归的感受。

  厉害的石玄朗,两个月前的商业周刊上写的是副总裁,想不到现在的他居然又升为总裁了,整整两个月的崇拜之情总算没有白白浪费。

  服务员领着她走进大厅,华丽非凡的大厅内简直可以说是人满为患,所有的沙发上都坐满了人,每个人的手上不是麦克风就是摄影机。

  诗诗吓了一跳,这种场面就跟平常在电视上所看到的某某国际巨星召开的记者会没什幺两样。

  服务员搬了一张椅子过来,温和地对她说:「请您在这里稍坐一会儿。」

  「好。」她抱紧身上的背包和商业周刊,傻傻地坐下,好奇地偷偷观察那些记者和摄影师,以及大厅天花板上那一盏璀璨的水晶灯,活像刘姥姥进大观园。

  一个身穿剪裁合身的套装,模样精明干练的女记者起身伸了伸懒腰,不经意地看到诗诗,她好奇地走过去,对诗诗绽放一朵明亮的笑靥。

  「小妹妹,你在等谁呀?」女记者很友善地笑问。

  诗诗一愕,小妹妹,不会吧,她都已经二十四岁了,这身打扮难道真的这么像学生吗?

  「我在等石玄朗先生。」诗诗盯着女记者那张化妆得过分精致的脸庞,有点喘不过气来。

  「你在等石玄朗!」女记者的表情大为吃惊。「你是石先生的……」

  「我不是他的什幺人,你误会了。」诗诗急忙摇手解释。「我只是……看到商业周刊上的报导,很崇拜他……」

  「噢——」女记者恍然颔首。「原来是追星族,想来要石玄朗的签名吗?」她认定诗诗大概就是一般的疯狂追星族少女。

  「我不随便崇拜偶像的。」诗诗无辜地皱了皱眉,不自在地笑说:「除非真有让我由衷敬佩的人。」

  「最近石玄朗刚成了全台湾最年轻的三十岁总裁,在商业界造成一阵极大的轰动,敬佩他的人可多了,没什么不好意思。」女记者呵呵两声,心想,这小女生多半是冲着石玄朗那张又酷又帅的脸孔来的,干么还那么「ㄍㄧㄥ」,正经八百地说什幺不随便崇拜偶像。

  诗诗笑了笑,自顾自地继续说:「周刊上写说他从大专毕业后,就进入『奥斯顿』饭店从柜台服务员做起,全靠用心学习而且力求表现,才在饭店的人事中脱颖而出,二十八岁就让英商总裁拔擢当上总经理,受命把已走下坡的『奥斯顿』饭店重新包装出发,而他只花了两年的工夫,就让『奥斯顿』一跃成为国际知名的五星级饭店,他自己也成了三十岁的年轻总裁,我真的非常非常崇拜他,很想知道他是如何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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