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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火焰

  第一次见到小火焰、是在巴黎的冯都广场。

  是陈彼得介绍给我的,彼得与她也不熟,但是他们常常有机会见面。小火焰的外国名字是意大利文,音译费亚曼达,意思是「小火焰」。

  那日我记得很清楚,她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棉质T恤,两件简单的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烫得笔挺。在初夏有一种惊人的魅力,从这两种颜色里发挥出来。她左手腕上戴一只男装的精工石英表。

  她拾起眼睛,向我看一眼,头都不点一下,就低下头挑她的玫瑰花,她喜欢盛放的玫瑰,用法文说「不,不」,拒绝花蕾。

  彼得低声对我说:「费亚曼达跟男朋友又吵架了,别去理她,他们是被宠坏的一群。」

  我微笑,但是在五月的艳阳天下,她漆黑的头发及眼睛,她脸上那种愤怒哀伤兼无奈,都是为情所困的最佳表现,她的心全在脸上。

  对我来说,她是美丽的,我看女人一向看整体,从来不零零碎碎的打散看眼睛鼻子胸脯,她整个人是这么舒服,细长个子,苗条的身裁,圆眼睛,简单的发型,一双凉鞋,看上去清爽而高贵,有一种难以抗拒的格调。

  有种男人并不看得出女人有格调,等于有种狗哨子,频率很高,只有狗才听得见,格调是难以形容的。

  彼得说:「费亚曼达爱得这么深,又这么不甘心,于人于己都无益。」

  你别看彼得,说起人来,还真头头是道。

  「来,我们别睬她,去喝杯咖啡。」彼得说。

  「回家泡着喝,」我坦白的说:「口袋里永远没钱。」

  他抓着头皮,问:「没钱、没钱是怎么到巴黎来的呢?为什么他们口袋里永远有麦克麦克的法郎?」

  我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彼得,人分很多种,他们是坠于茵席者,看不惯最好少看几眼,好不好?」

  就在这个时候,小火焰烧过来了,她捧着花束,很随和的问我们两个,「有空喝咖啡吗?」

  彼得看我一眼,马上问:「德拉贝咖啡座?」

  「当然。」小火焰说:「我请客。」

  我觉得非常的尴尬,她这么年轻,又这么富有,我一向不喜欢接近这一类的女孩子,但是她不一样,她的短发,圆眼睛以及窄肩膀给我一种小男孩子的感觉,非常有亲切感。

  她应该是骑脚踏车的那种女孩子。

  「费亚曼达,」彼得说:「你的问题是你实在太有钞票了。」

  在路上她随意买了无脂冰淇淋吃,可是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得出那种失意的不快。

  她跟我说:「昨日他请客请了两千九百多法郎,在美心,但是没有请我,为什么?因为前天我与他吵了架,可恶的该杀的自私可恨的人。」

  我看看她,这有什么可恨呢?请她作客的人一定不少,一定多如天上之星,那个男人不请她,是他的损失。

  但是小火焰的眼睛象一只受伤的小鹿,恨而且痛。

  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温和的回答,「我的朋友都叫我端木。」

  她点点头。

  我们在咖啡店坐下,小火焰心不在焉。恋爱便是这样,爱上了一个人,灵魂就卖了给他了,再也取不回来,取回的代价是被他在心中划一道痕,血迹殷然,第一道痕永远是最深的,第二道痕未必浅。我要请求上帝救我,千万不要给我轰轰烈烈谈恋爱的机会,我不要。

  「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小火焰问。

  「费亚曼达,他是与你完全不同的人,他只配在圣米雪尔区看脱女舞,然后用摩托车载一个这种女人回家。费亚曼达,我告诉你,他那两千九百法郎一定是赌钱出老千赢来的,要不就是扯皮条。」

  「我相信,我绝对相信。」小火焰说:「他这种人还做得出什么好事,但是我爱他。」

  「爱他什么呢?」彼得问:「他对你那么坏。」

  「我不知道,当我知道的时候,我就回伦敦了。」

  「真的,费亚曼达,你也该回伦敦了,课程全都旷了下来,又惹得你爹娘生气。」

  小火焰笑。她的牙岁又细又白,她的皮肤有点儿棕色。我喜欢她这种型的女孩子。

  她问我,「你在巴黎干什么?」

  「我读书,读师范学院,跟彼得一样。」我答。

  「很好,我希望学好法文,一直希望,不盖你的,但是请来讲去只会『马旦,请问附近是不是有一家邮政局?』」

  我笑,「这是不对的,你的法文说得极好。」

  「有什么好?对谈恋爱有帮助吗,不见得吧。」小火焰淡淡的说。

  「你这个人,仿佛做人一生只是为了谈恋爱。」彼得说。

  「在这个没有大动乱大战争的时候,人们除了恋爱就是看电视,还有第三样事干吗?」小火焰反问。

  「你可以上蒙马特看人家卖画,你可以到公园去看木偶戏。」

  「我看厌了。」她乏味的说:「亥诺亚的画,彼埃波曼的时装,玛丽莎白兰沁的照片,每一样东西,榭郁皇宫的喷泉,我看腻了,这个世界。」

  我微笑:这是典型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例子,但是她仿佛真的懂得不少,其实一切愁不过自男女关系而来,很久没有听见愁钱了!愁钱似乎是一种浪漫--非常难得的,一双有情人坐在家中,握着双手,即使没有钱也有了全世界。可能是大家都不缺钱,才会有这种天真可耻的想法。

  我看着费亚曼达的脸,在阳光之下,她是美丽的。彼得说要早起,那意思是明显地要避免付账,我让他走。费亚曼达百般无聊地站在街角,结果是我请喝的咖啡,明天可只能喝清水加面包了。

  我说:「我送你回家。」

  「我不想回家。」她说。

  「我能陪你走走路吗?」我问:「我今天有空。」见鬼,我才没有空呢,我要做的事恐怕有两百多样,我要写功课,约好了人介绍我去补习赚外快,但是她那种明显的、坦白的、小孩正式的纯情吸引了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单纯的人,就是为了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闷闷不乐这么久。也只有她这年纪的人,才能做这种纯情的事。

  她随手把刚才买的花一手递给我,「给你。」她说。

  「谢谢你。」我说。我有点受宠若惊的讶异。

  她微笑,以略为夸张的口吻说,「我不过是一片浮云,偶然投影在你的心波。请你不要把这束花放在心中。」

  我也微笑,「我相信,我相信你在走的时候,一定要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她眼睛闪出欢乐的光彩,然后接下去说:「当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要是你愿意,请记得我,要是你甘心,你可以忘了我。」

  我笑,「你从什么地方记得这些徐志摩的?」

  费亚曼达说:「嘿嘿!别把我当作一个小热晕,我爸爸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她挤挤眼睛,「我是自幼便「承庭训」的。」

  「是吗?我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吗?」我很感兴趣。

  费亚曼达说了一个名字。

  我马上肃然起敬,「我的天!我希望你别学了雨果的女儿亚黛尔。」

  「你别说。」她往河边坐下来,我也跟着她坐下。「亚黛尔有亚黛尔的乐趣。做人便是要尽量把把一生的时间浪费掉,以便顺利走进棺材,有人认为谈恋爱是浪费,有人认为打麻将不是浪费,人各有志,至少亚黛尔不是没有目标的,她尽了力,得不到她要的,那不她的错,至少她离家十年,作贱着糟蹋自己,为了一个各方面都配不上她的男人,这是一种选择。我可以回伦敦,我父亲旅居英国已经十五年了,在雪莱区我们有洋房汽车,然而又怎么样呢?父亲将近七十岁,我们之间没交谈已经廿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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