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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郭振佳立刻找叶警司。

  叶雪珍答应第二天见她。

  一早,她已经坐在警司办公室。

  叶雪珍哗然,“这么紧张,却是为何来?”

  郭振佳不出声。

  “好好好,我立刻替你办,我即时派人到医院录口供,一定将那帮小流氓绳之于法。”

  振佳松一口气。

  这时,叶警司握住了她的手,“我倒是了解你的心情。”

  真的,那么多年的朋友了,有什么不知道。

  “你可是决定要拉她一把?”

  振佳点点头。

  “祝你成功。”

  三天后,振佳接王杏泉出院。

  少女一到公寓,看到一尘不染,讶异的问:“怎么一回事?”振佳尴尬,“清洁公司来过了。”

  “那,岂不是不再需要我?”

  “你给我回学校读书。”

  “成绩跟不上。”

  “大可恶补。”

  少女看着她,“郭律师,对你来说,世上似无难事,”“是,你说对了,来看你的房间。”

  “你肯收留我?”

  “我收养你,”振佳更正,“做你监护人,已着手正式办手续,对了你心意如何?”

  少女怔半晌,落下泪来,“我怕令你失望。”

  “试试看。”

  少女忽然号淘大哭,“我已满身癣疮,不堪造就。”

  她眼泪汩汩流下,象是要洗净心中毒素。

  郭振佳轻轻拍她的肩膀,“一个人总得有第二次机会。”

  三个月后。

  叶警司在裁判署处见到郭振佳。

  “振佳,借地方说两句话。”

  “马上来。”

  “怎么样?”

  振佳笑,“你也很关心这件事。”

  “当然,把近况说来一听。”

  “她天天一早起来上学,坚持不要我接送,出门前总替我做好早餐,报纸一定放在桌上。”

  警司点头,“功课呢?”

  “三时半放学后找专人恶补至七时,有进展,但比较缓慢,这不要紧,主要是已经尽力,睡梦中也会喊出功课来。”

  “你的负担可是增加了?”

  振佳叹口气:“她也有极端痛苦的时候,同我说,街上似有恶魔呼召她回到阴沟去沦落,好几次她觉得烂死街头反而爽快……”

  叶警司耸然动容。

  这时,振佳鼻尖冒出汗来,如同身受。

  老友把一只手放在她肩上。

  “你不会失望。”

  振佳笑了。

  就是那天,她回到公寓,发觉杏泉的功课本子撒了一地,人不知去了何处,抽屉里的零钱也被拎走,振佳的心直沉下去。

  走了。

  捱不住走了。

  有时,上进是天底下最辛苦的事,但是,她只差那么一点点。

  那夜,振佳睡得极差,辗转反侧,前尘往事,历历在目,天朦亮,她便出门去工作。

  打开门,发觉一个黑影蹲在门口,看仔细一点,是一个人,她颤声问:“是杏泉吗?”

  那人抬起头来,可不就是她。

  振佳拉她起来,把她拥在怀中。

  杏泉这次没有哭,只是紧紧握着振佳的手。

  那个月月底,她的功课终于追上水平。

  接着的路就比较平坦。

  振佳特别欣赏杏泉的静,真没想她那么懂得独处,不是特别留心,根本不会发觉她的存在,除了做功课及帮着赶家务,她喜欢阅读,只吃一点点食物,极之整洁。

  没有人会相信王杏泉曾经是个街童。

  可能吗?

  一个周末,振佳驾车到山顶去,目的地是私家路尽头的一间独立小洋房。

  甫下车,已有佣人开门迎出来。

  “郭律师请。”

  满面笑容,可见振佳是熟人。

  振佳走进会客室,没等一会儿,才喝了半杯茶,背后已经有人叫振佳。

  振佳转过头去,欢喜地喊声师傅。

  只见一位中年女士坐在轮椅上,对着振佳和蔼地笑。

  振佳蹲下握住她的手放到脸旁,良久不愿放下。

  “好吗?”

  “很好,”“听说你已考取检察官的职位。”

  “是。”振佳握着手仍然不放。

  “恭喜恭喜,你收养的孩子好吗?”

  “什么都瞒不过你。”

  “防人之心不可无。”

  “是,师傅。”

  “心里可是不以为然?”

  “不不不,”振佳笑,“我不敢。”

  她师傅也笑,“我一直觉得世上只有一个郭振佳,你不要失望才好。”

  “师傅太夸奖。”

  “叶警司好吗?”

  “仍然是终身好朋友。”

  师徒俩闲谈一会见,振佳推着轮椅到花园,又喝了一杯茶,才告辞离去。

  师傅当然绝口不提当年。

  但是振佳本人却记得一清二楚。

  十年前的某一个晚上,她因打架生事被抓进派出所,由师傅见义勇为保释她出去。

  故事似曾相识?

  正是王杏泉的翻版,所以,郭振佳一口咬定她认识王杏泉。

  少年的她流落街头,自一个堂口浪迹到另一个堂口,在黑暗的后巷觅食,是师傅伸出大力的手,把将她自污泥里拉出来。

  接着送振佳回到学校,苦读了十年。

  今日的她脱胎换骨,再世为人。

  振佳把车子驶到学校接杏泉放学。

  杏泉一出校门便看到她,“郭律师,你怎么来了?”

  她一直叫她郭律师。

  振佳微笑,“上车来,我们去庆祝。”

  “什么大事?”

  “天大的事:庆祝活着真正好。”

  寻找美人

  何至殷家境富有,身体健康,是名运动健将,他相貌英俊,而且功课非常好,二十五岁便取到博士文凭,之后便在家族创办的银行工作。

  这样一个人,当然很快被城内好事之徒誉为最理想的独身男人。

  何至殷一直没有女朋友,他在公众场所无论同什么人吃顿饭,翌日畅销报纸的社交版一定刊登照片,令他尴尬。

  他一直这样说:“我无所谓,对我女伴不公平。”

  随便一次约会,便被人摄入镜头之内:标题是富成银行总经理何至殷与名媛陆小曼蜜运正浓之类。

  改天与别人参加舞会。又有图片说明:何公子身边换上歌星王映霞。

  好似白白害人家失恋,于心何忍。

  过了廿六岁。何至殷很少再到这种地方露面,渐渐又有别的社交新星代替了他的位置,他松了一口气。

  低调生活乃他所喜。

  约会异性,他索性到外国去。

  祖母第一个性急。

  “至殷,你是长孙,你若不设个好榜样给弟妹,人人学你,谁来传宗接代?家里超过廿年都没见过婴儿,寂寞得要命。”

  至殷说:“二妹至舜快要结婚。”

  “可惜嫁外国人。”

  “只要相爱,有什么关系?”

  祖母笑问:“那你呢?”

  何至殷见有时间,索性陪这个通情达理,性格豁达的祖母聊聊天。

  “我在找个人。”

  “啊,”祖母明白了,“你心底已经有个理想模子,看有没有人适合,可是这样?”

  “是。”至殷颔首。

  “可是在寻找美人?”

  “祖母,你怎么知道?”

  “咄,你是我孙子,我自然猜到你心思。”

  “你同妈妈都是美人。”

  “动词用过去式还差不多。”

  “至今仍然是最美的母亲及祖母。”

  好话谁不爱听,何老太笑得握住孙儿的手不放,“至殷,我有一套翡翠首饰,你结婚时送给小美人。”

  何至殷唯唯喏喏。

  据他所知,年轻女子都不要绿玉,钻石与珍珠配搭得好倒也罢了。

  只听得老太太说:“告诉我,你择偶条件如何?”

  在祖母面前,大可畅所欲言,“不但脸盘子五官要美,连后颈,肩膀,足踝,手指,足趾,都需美。”

  祖母笑不可仰,“说得好。”

  “面孔再漂亮,身段再玲珑,却拥有一双穿九号鞋的大脚,那可煞风景了。”

  祖孙俩大笑。

  这个时候,何至殷在约会许哲斯。

  许小姐出身有点特别,父亲是一间报馆老板,著名文化人,身家也丰厚,许小姐天资聪颖,学业成绩非常优秀,十七岁时父亲送了一件T恤给她,前面写着“我拒绝了史丹福”,后面印着“我拒绝了耶鲁”,原来,她去了剑桥读英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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