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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苹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锡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子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问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一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是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远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天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永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但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哪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慧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更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尺,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徵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彷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加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但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但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咭咭笑,这座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悚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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