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有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一定有的。
即使是在这种地方,也是可以找到的。
过数日妹妹自合里寄了哺土卡回来,是她自己的摄影作品,一张发黄的合里风景图,她在什么地方把这些照片冲印出来的?永远是一个谜。
我的合作人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建筑师,上海人。星期一到星期六他都有最好的节目,我随时可以参加他的宴会与其他的场合,那里也有很多名门闺秀,单身仕女可供约会。
偷偷的告诉你,做有钱人的少爷,那是非常占优势的,但是身为千金小姐,简直没什么好处,男人若愿一意娶她,她有没有钱没关系,男人若看中她的钱财,她嫁过去也没味道。
追求名门望族的女儿,那多痛苦,男人的最终目的恐怕不是攀龙附凤。我的合作人说我“过份少年老成”。我想我只是安份守己。
风雨不改地,我到记者俱乐部去吃午餐,有时候看到她在吃冰淇淋,有时候看到她在吃蛋糕。她非常喜欢甜品,很多时候,她只叫一客水果,大概是体重上升了。
日子枯燥无味地过去,我心里想,到五十岁的时候,我难道还坐在这里吗?不行,我要有所行动。
人们说:“喜欢的人不要太过接近。”
我与她不算接近吧?我们相隔还有好几张台子。
我召来侍者,问:“那位小姐,她是会员?”
“不,她不是会员。”
“不是会员,怎么老来吃午餐?”
“她签另外一个会员的号码。”
“可以这么做?”
“不可以,但是陈先生在下午总是来补签的。这么熟……”
“陈先生?什么陈先生?”
“中华晚报的陈先生。”
“呵,她可是这张晚报的记者?”
“不清楚。”
“oK。她总是一个人吃饭的吗?”
侍者不怀好意的笑,“先生,你也天天在这儿,你总比我清楚。”
忽然之间我连脖子都涨红了,你瞧,我真不是吊膀子的人才。正规的做法:我应该鼓起勇气走到那边台子去,问她:“小姐,我能坐下来吗?”
可是有百份之五十的机会,她会说:“不。”
那时候,我连隔三张台子看她午餐的机会都没有了。那多惨,我不能冒这种险。
妹妹从害里回来,带回来一箩筐的木质雕刻,送了好几个给我,替我装饰办公室。
我说:“你的钱花光了,可别向我借,我不会借给你的。”
“放心,才花不光。”她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
“这几天,闷得慌。”
“有什么进展没有?”
“没有。”
“我是你,天天到那个鬼地方吃那种午餐就已经闷死了。连矿泉水都没有,罐头柚子汁,罐头芝土沙律酱,你真闷,应该把她带出去好点的地方吃午餐。”
我看着妹妹笑,“亲爱的妹妹,今天你愿意陪我到那个破地方去吃午餐吗?”
妹妹沉默一会儿。“你知道吗?其实你并不想真正认识她,你这样就很高兴。她只不过是你的精神寄托,你把你一切琐碎的不满在她身上化解,她是完美的象徵,你心目中的安乐乡,是不是?”
“是,心理分析家。”
“我知道我错不了。但是亲爱的哥哥,你的事业难道不能使你满足?”
我摇摇头。
“但是你的建筑公司,现在是赫赫有名的呢。”
“我并不是暴发户,我所得到的名与利,我承受得住,我有什么时候轻浮过了?”我说:“既然如此,我有什么好快乐满足的?”
“好的,我们去那个廉价会所吃午餐。”妹妹笑。
今天妹妹穿一件素色旗袍。她说:“中国女人上了二十五岁,都应该穿旗袍。”
“是。”我说。也得穿得起,也得不必上落公共交通工具才好。
我们在近窗口的桌子坐下。
妹妹说:“或者她应该注意到,有个傻子天天上来这里看她一次!视她为精神粮食。”
我笑一笑。
妹妹说:“我在计划结婚。”
“结婚?”我问:“跟谁?结婚的对象可不要弄错。”
“对象?我还没有找到对象。亲爱的哥哥,你难道没有发觉吗?当一个人真正想结婚的时候,对象并不重要。”
“我不是哲学家,我只是个生意人。”我闷闷不乐的说。
“哥哥──”
“她来了。”
她今天穿得很活泼,白衣白裤,因为T恤很贴身,所以看得出腰很细,胸脯很挺。
“哗,”妹妹说:“身裁很不错呢。”
“什么尺码?快!”
“三十四,什三,卅四。”妹妹笑,“五尺五寸,一百零六磅,浑圆,苗条,一流的体型。”
我得意的笑,我的眼光……
“她为什么一直穿白色?”妹妹问。
“或者她喜欢白色,谁知道。即使她穿紫色,也一样的美妙。”
“算了吧,你。”妹妹笑。
女郎叫了三文治来吃。
妹妹说:“没有吃的文化,天天一客三文治与一客冰淇淋。”她摇摇头。
“我不喜欢挑嘴的女人。”我说:“人们不应该把时间都花在吃的上面。”
“情之所锺,金石为开。”妹妹说。
我点点头。
“她很高贵,看上去实在不错,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只不知谈吐如何。”
“相由心生。”我说:“当然很有内容的。”
“未必呢。”
“嗳,别泼冷水好不好?”我笑。
“反正你也一辈子不想与她真正的交谈,有什么关系?”妹妹说:“反正你们俩到五十岁的时候,也还是这样的在这里吃饭。我心中有数了。”
白衣女郎吃完三文治站起来,她的手袋跌在地上,她很得体地拾起,很斯文很沉着的走了,从头到尾没看过任何人一眼。
这就是仪态。
据说英女皇自小就接受仪态训练,她五六岁的时候,用膳当儿,褓海就故意在她身边把杯子碟子摔在地下,开头的时候她会回顾,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后来就习惯“处变不惊”,镇静如恒。这便是风度,只有小家子才气急败坏、慌慌张张、探头探脑、好奇。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佩服她的气度。目中无人但不是倨傲,她是真的看不到有其他值得注意的人。
妹妹说:“我有点疲倦,整天陪你做这种无聊事,你下午真的忙?如果没事,陪我去买件礼物送张伯伯,他五十大寿。我看到登希尔有一只银烟盒,十分不错。”
“叫我陪你逛街?”我吓了一大跳。
妹妹瞄我一眼。
“好,好。”我说。
但是此刻街上的阳光并不动人,初秋,比较没那么酷热,不过到处挤满了人,我和妹妹走到登希尔去看银器。
妹妹说:“买比较正经的礼物吧,对面马路那边有一家店,我看到有一副烛台,彷佛比较摆得出来。”
“QK。”我说:“过去看看。”
我们走到对面,一推开玻璃门,就怔住了。
那个白衣女郎,她站在里面。
我的一颗心忽然之间剧烈的跳动起来,手足无措,怎么?她在这里?她在这里购物?这么巧?
妹妹推一推我,低头作看货品,悄声说:“她是售货员。”
我的心直沉下去。
不是说售货员不好,但是,但是……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们,她与另外一个女孩子说着话:“……快去看看,也许还可以拾得一两双便宜鞋子,要不然就太不划算了!”
这个话出自她嘴巴?我听到我的心跌到海底的声音。
我瞪着她。
她轻浮地嚼口香糖,有一下没一下地,眼睛都不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