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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个静默的科学家,平日琐事一概不理,都交了给我,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清逸的人,我衷心的佩服他。

  我们差不多与莉莉同时结婚。莉莉为了房子大小,地段高低与却尔斯争执很久?而我,我简单的挽起箱子,搬进倪恺的宿舍房子,自己的公寓交给银行租出去。悦恺连家具都没有添一样。

  而莉莉日日与我噜嗦.投诉北欧沙发不牢靠,糊墙纸的装修公司欺骗他们等等。我听了都一笑置之。我与悦恺之间并没有如此复杂。

  有时下班回到家,吃完饭,我照样在床上看儿童乐园,看到有趣的故事,递给悦恺过目,他会笑笑,递还给我,这就是我的婚姻生活。

  各人的要求不一样,我找到了我所要的,莉莉也找到了她所要的,皆大欢喜。

  女朋友的女朋友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这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事。

  我见她是在一个夏日。

  我与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运大厦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邮局寄包里给外国的亲戚,我在旁边等她。我跟这个女朋友认识很多年了,她的缺点很多,可是我觉得人的缺点一向是很多的,所以并不以为意,我不大喜欢换女朋友,我连鞋子的样子也不大换,穿来穿去是一个欧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欢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难听,她现在也不小了,廿二、三岁的女孩子,最期望结婚。她说最好我们年尾结婚。我无所谓。

  我认为爱倩止于此,爱情讲究的不是热度,而是耐久。这一点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从一而终,负责任的人。一辈子只念过三间学校──小学一间、中学一间、大学一间。从一而终。

  可是那个夏日,我看见了她。

  不,不是我看见她的,我都弄胡涂了,是小意先看见她的。小意寄了包里;要去海运大厦逛衣服铺子。

  我记得我想回家睡午觉看武侠小说。

  小意还很生气,她说还没结婚就一副老头子样儿,从来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电影,还专门挑莫名其妙的来看。连逛时装也不肯。

  我没说出来。其实那种时装我们又买不起,一件衬衫都好几百,我家一没做戏的女儿,二没有抢银行的儿子,这种店怎么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红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没法子。

  才走出邮政局,迎面来了一个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声!“老四!”她说:“真是她,喂!”她叫起来,“老四!老四!不认得我了?你是几时回来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连忙白小意一眼,她没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脚,听她要说些什么。我只好走过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里来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转背她就逐个批评,我也觉得她没做人妻子就摆个太太样子。

  一个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儿有这种名字的?这跟长三堂子里的人名倒有点像。

  我看过去,当时小意穿看牛仔裤,一件很好的衬衫,袖子卷着,头发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满意,这样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个毛病,喜欢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裤管下,不过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当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睑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个很高的女孩子,极高的。穿一条薄薄的麻布裤,一件薄薄的麻布宽衬衫,长袖子,衬衫上面绣满了花,都是浅蓝深蓝的花。长头发束在顶上,梳成一条粗辫子,辫子又盘成一个圆髻,上面打横插着一枝晶莹的玉簪,虽然不很绿,可是也属好玉。戴玉镯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却少有。这时候天真热,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贴在身上。身段的纤细、苗条与柔软是少有的,她的脚上是一双薄底凉鞋,浅蓝色的。我最最喜欢这一种鞋子。我简直不敢抬头看她的脸,怕她长得太美了。

  我终于看了,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种美艳,只是浅棕色的皮肤,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气逼人而来,但不知为什么,她脸上有一种倦态,形容不出的倦态,不是睡眠可以解决的,她眼底下有一层黑圈。她一边微笑,听看小意噜嗦,一边出着汗,用手抹着额角,她身边地下放看一包包的东西,显然也是买了东西。

  她其力的确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来,小意说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可是她很礼貌,太礼貌了。她点看头,应着,可是没有参加说话。

  忽然之间小意把我拉了出来,“家明,过来,过来见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简单,人家可没把她当老友。

  我只好前去点点头。

  那女子正面对看我,我看到她脸的正面,她在右顿脸上有一颗痣,眼睛抬起来,虽然没有太多的神采,但确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来不及的说:“老四是我的朋友,我们在中学同学过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软弱的点点头。

  “老四,我们去喝茶,你现在开车没有?”小意问。

  “我现在走路。”她答。

  “车子呢?”

  “卖了。”

  “又买新车?你买什么?这次买要买马萨拉蒂了!”小意羡慕的说。

  小意就是这一点不好,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老是羡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对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们俩正好是一对。

  可是这个女孩子!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种出世的味道,彷佛在这世界上,只是暂时停一停,她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环境,有更好的事要做。这种感觉是很难形容的,可是我觉察到了。

  我看着她与小意说话。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来,她喝柠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么。

  她想了很久,说:“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随随便便的坐下来,汗凝在她额角头上,饮料来了,她默默地喝着。

  小意一直说:“老四……你看你,穿成这样子,那衣服薄得我几乎看到你内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头发又乱,人还是懒洋洋,算什么?嗳,巴黎怎么样?”

  老四笑笑,“到处一样。”

  “我与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说。

  我从来没提过我们会去巴黎,不晓得她是怎度想出来的。她问老四:“巴黎可爱吧?你耽了四年,总有留下来的道理,有没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着老四的反应。

  小意又说:“你买了什么东西?”

  “五双皮鞋。”她说:“我没有皮鞋了。”

  ”我的天!你还是穿平底鞋。不过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贵。老四,咱们这些老同学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后小意又不晓得要说这个老四什么坏话了,也不是坏话,只是她爱说长道短的,不过表面上她这么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没有说什么话。

  我也不敢说话,这种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轻易可以得罪的,说错了话,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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