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握着她的手。
她的额角沁出汗珠。
我不出声,我知道她非常吃力。
「肚子饿了没有?」我问。
「不吃就饿,吃下去又像要吐出来。」
「肠胃不好。」我说。
「会不会将来要在喉咙开一个洞通管子?」她微笑问。
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她的指甲已经发篮,我默然心痛。
我们去买了三文治,我拿着盛牛奶的纸杯,喂她喝。
她说:「我记得我母亲,她临死时抱着我哭,说她不舍得我。」
我点点头。
「她本来可以再生了两个孩子,但自从她知道得了这个病,便不肯再生养,没想到这一切都是遗传的。」
我想改变题材。「我小时候向往成为一个消防员,你知道孩子们的幻想——在火焰中救出尖叫救命的妇孺,甚至是小狗小猫。」
「嗯。」她闭上眼睛。
「心仪?」
「嗯。」她说。
「我们回去吧。」
「好的。」她摇摇晃晃站起来。
我扶紧着她。我并没有开车把她送回家,我把她送到医院去。
看样子我们的烛光晚餐要被逼取消了。
心仪在医院病房躺下,没有抗议,她已经习惯了,我一直陪伴她。
护士小姐问我:「如何?」
「完了。」我低下头。
「她会怎么样?」护士小姐问。
「昏迷,靠各种仪器维持生命直到最后那一刻。」我简单的说。
「她是那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
「上帝是公平的,所有人的结局都一样。」我说。
我看见兰心向我走来。
我意外的迎上去,「你怎么来了?」
「我找你呢,家人说你在医院——她怎么了?」
我的眼睛红了,「不行了,本来答应与她吃晚饭的。」
「有没有痛苦?」
「医药倡明,痛苦是不会过份……」我别转了头。
「我都说过,那么多医生,数你心肠最软。」兰心拍着我的肩膊。
心仪于十天后去世。
她父亲把一只洋娃娃交在我手中。
是那只小丑人形,黑缎的帽子,苍白的面孔,脸上一颗眼泪。
我把洋娃娃紧紧握手中。
「她说谢谢你。」张老先生说。
我说我知道。
他含着泪走了。
兰心陪看我,我们把那只洋娃娃放在书屋当眼的地方。
我的假期已经完毕,我们并没有做些什么,但我却认为这是我最有意义的假期。
兰心对我说:「我始终不知道她长得如何,想必是十分美丽。」
「你会有机会见到她。」我说。
「那么可爱的女孩子,应当住在天堂里,直到永远永远。」兰心说。
我宽慰,「我知道你不会见怪她。」
兰心不太好意思地笑。
不久我们便结婚了,婚礼很热闹,亲友都到齐了,是一个秋天的上午,阳光普照,天略有凉意,兰心在白色纱旗袍外被一件白狐狸披肩,美得不可形容,我们是幸福的,不饥、不寒,身体健康,又有真诚相爱的伴侣。
我们的烦恼不足道,我们应当庆幸上帝对我们的恩宠。
但在我们心中,有一个女孩子长存,她的不幸与美丽,更使我们懂得珍惜我们现有的一切。
电话
我搬进离群道七号三楼的时候是七月十四日。炎夏。
七月十四日是法国独立纪念。
在巴黎凯旋门下飘着红蓝白三色的国旗。
但这是香港。
七月十四日是一个炎热的日子。
我没有什么行李,只有几箱衣服。夏天的菲奥露昔与古莱芝,冬天的皮草与呢绒。我做人的哲学是:你不让我穿,那不行。
房东太太约三十馀岁,她站在影树下等我,她有很好的笑容。
「呀,」她摊开手,「张小姐。」
「你好?」我说:「我搬来了。」
「我替你洗干净冰箱,买些水果放进去,希望你喜欢,在街市我看见石榴与新鲜莲蓬,忍不住替你买一点。」
「谢谢你。」我把箱子自车子行李箱取出来。
房东太太说:「这是你的车?一辆美丽的车。」
「它是一辆‘摩根’,值一个金矿。」我说。
「看得出。」
我与她把衣箱抬进屋子。
这是一层好公寓,柚木地板一长条一长条,老式的家具,老式的中国地毯,一只红木框子的钟,「当当」地敲三下,金鱼在露台的大水缸里「哺哺」地吸气。
竹帘低垂,外边树上小鸟在唱。
「我爱这个地方。」我说。
「我很高兴你喜欢。」房东太太笑。
我坐在老式绿绒沙发上。真觉得太平,这像是张爱玲小说中女主角居住的地方。
绿绒有点旧,坐椅上压得光光的,但十分干净。
「真是整洁。」
「是的,以前住的那双老夫妻非常爱清洁。」房东太太说。
「他们搬到哪儿去了?」我问。
「女儿把他们接去加拿大。」
「呵。」我说:「原来如此。」
「电话在这里。」房东太太说:「登记的名字是我们的,你可以用,也可以再申请,你们年轻女孩子喜欢半夜说长气电话。」她笑。
电话是老式黑色的,静静地搁在红木茶几上。
「行啦。」我说。
「睡房里有一束花。」她又笑,「不成敬意。」
「谢谢,谢谢。」我写了张支票,递上去。
她接过支票,「有什么事情,尽管通知我。」
「知道。」
然后她走了。
厨房应有尽有,我烧开水,做茶,打开冰箱,拿出石榴,切作两半,坐在客厅中,一粒粒剥出来吃。
石榴对我来说,是神秘而美艳的。你看过希腊神话吗,有没有听过大地之母的故事?她有一个独女叫宝赛翩,一日春游,宝赛翩给冥王普路图瞧见,冥王把她强抢到地狱,要立她为后。地母震怒,使大地五谷不生。天神宙斯令普路图释放宝赛翩,地母下去接女儿,嘱女儿什么也不可吃。但是宝赛翩经不起冥王苦劝,吃了三粒石榴子,从此以后做了冥后,一年之内只获得六个月回到地上,因此大地只有春夏两季,有植物生长。
石榴子。
我把子吐在水晶烟灰缸中,这间屋子什么都有。租金并不便宜。原本我想住「茱丽亚」那种近海滩的房子,但是收入可耻,租不起,所以只好租这一层公寓,我觉得也很过得去。
整个下午我花在整理衣服上。把裙子一件件挂起来,把毛衣摺好,藏好璋脑。
觉得累已是下午四五点,太阳下山,把窗外的影树顶照得火红。
我倒下床。
床是那种有铜柱的,被单床褥全套见全,租这层公寓跟租别的不同,这像是在外国,房东把一切都准备妥当,我只需要躺下来睡。
当我醒来时,电话铃已响了很久。
叮铃铃,叮铃铃。
我看表。我腕上戴着一只十八K金劳力士蚝式表,永远不脱下来,洗澡游泳都戴着它,时间是十一点一刻。
我本不想接电话。夜了,我并没有亲友。
但是电话在客厅中不住清脆地响。
叮铃铃,叮铃铃。
十分的逼切与渴望。
终于我赤脚走出去。
拿起话筒,我「喂?」
「哦,吵醒了你。」一个男人的声音。
「没关系。」我想问他是谁。
但是他先问:「你是否又赤着脚来接电话?」他笑了两声,笑声是极温和的。
我喜欢他的声音,但是我很疑心。
我问:「你怎么知道?你是谁?」
「梅丽恩——」
「我不是梅丽恩,」我松口气,显然是拨错号码,「你打错了。」
「可是你那边是二九一七四三五,离群道七号三楼。」
「是的。但是梅丽恩搬走了,这是新住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