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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我打算再婚的原因是怕女友走掉。」他说。

  「哈哈!」

  「女权抬头之后,男人只好小心做人。」

  「恭喜,什么时候结婚?」

  「明年。」他说。

  「孩子呢?」

  「我就是想把孩子领回来自己带。」他说。

  「你跟美莉商量过没有?」

  「有,她不答应。」

  「我看你也不必勉强,你们小俩口子生活不是挺愉快吗?多个小孩子干什么?美莉现在独身,少个孩子,她会很寂寞。」我想起来,「对了,我希望你不要逼着孩子叫你那位新太太为「妈妈」。」

  「我不会的。」

  「那叫什么?」我问。

  「叫名字。」

  「这还差不多。」我说。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何文惠说。

  「你不必觉得歉意,孩子跟谁都一样。」我说:「现在的孩子们想法不一样,进步得很,他的心灵受得起这种打击。」

  何文惠用手撑着头,大惑不解的问:「怎么一切进行得这么平静?怎么没有女人为我展开争夺战?」

  我冷笑一声,「你想!」

  「我原以为会有的。」他沮丧的说:「我以为会轮到我风光一番。」

  我既好气又好笑。

  「你不祝我婚姻愉快?」

  「我又不是上帝,我祝福你有什么用?况且你也知道,婚姻生活有什么可能会愉快。」

  「你这个该死的婚姻悲观论者!」他诅咒我。

  我哈哈大笑。

  我一向觉得两个人一起生活是违反自然的,人们结婚最主要原因不外是怕寂寞,其次是住在一起省一点。

  像美莉与我这种女人,既不愁经济,又能够自得其乐,很难动到结婚的念头。

  牡丹虽好,也还要绿叶扶持,这话是对的,可是也得看看绿叶是个什么样子,乱七八糟的叶子,不如不要,这是我的宗旨。

  美莉的人生观丰富了,这次转变对她有很大的影响,我发觉女人离婚之后,也可以活得很好,连她自己都觉得惊异。

  何文惠结婚那一天,我去观礼。

  他显得很高兴,笑得很多,并没有犯罪感。

  我也很替他高兴,我希望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开开心心。

  新娘子有点紧张,我想说:这是第一次的缘故,第二次就不怕了。

  现在跟以前不一样,我想第二次婚姻一定会比第一次好。至少人们的思想比较成熟,懂得共同生存之道。

  追求记

  蓝碧莉是我的同事,坐在我对面桌子。

  一年前她到我们公司来上班,我只觉眼睛一亮。她长得相当高,虽然不是眉目如画,却有一股潇洒的味道,说话有劲道,一句是一句,像那种现代香水广告中的女性:一个爽朗的笑容,长发飞扬,大步踏走。

  她正是我心目中的女郎,不过那时候,她有男朋友。

  我相信公平竞争,只要我未婚,就有资格追求,不只一次,我约她去看戏、吃茶、提出护送她回家。

  她礼貌地一一婉拒。

  一个忠心的女郎。

  我并不生气,仍然与她维持朋友的关系。

  我们都喜欢她,她健谈,不造作,办事有能力。

  今年年初,假期一过,篮碧莉回来上班时心情就不好,用手撑着头,半日不说一句话。

  我问她:「怎么啦?」

  「很累。」她笑笑说。

  「才渡完假,不是说上夏威夷去了?还说累?别宠坏自己。」我笑。

  「今天在什么地方吃饭?」她问我。

  「今天?薪水花得一清二白的,吃饭盒了。」我一怔,「怎么?今天你没地方吃饭?」

  「没有。」

  「男朋友呢?」我冲口而出。

  「分开了。」

  「分开?」我反问:「怎么会?过年前还好好的。」

  「凡事不要太勉强。」她苦涩的笑一笑,「我已尽了力,人家不喜欢,我也没法子。」

  「就这样?」

  「是啊,就这样,没认识他之前,活了廿多年,跟他分手之后,还得活廿多年,没奈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目前你心情不好,自然这么想,」我说:「事情总会过去的。」

  蓝碧莉说:「可是为什么轻易放过一段情呢?我们都变得老皮老肉,不再重视感情,恋爱到底不比看电影,我为自己悲伤,我们都变得太坚强太潇洒,错过了许多美丽的事物。」

  「吃什么饭?」我笑问:「牢骚发完没有?」

  「牛肉饭。」她用手撑住下巴。

  我说:「不是我乘虚而入,我记得你喜欢读亚嘉泰姬斯蒂的小说——我们去看一套侦探片吧。」

  「不,」她更正我,「我只是喜欢在乘火车时候看亚嘉泰姬斯蒂的小说,你认错了,这其中分别很大。」

  「看电影?」我问。

  「也好。」

  乘虚而入也不是容易的事,通常来说,女人们仍然非常痴情,明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是她们执着地迷恋过去的情人,即使他有千百样不好,仍然比新的朋友健全。

  时间培养感情,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有了历史,千丝万缕的琐事串连在一起,摔不掉。

  我小心的侍候心不在焉的碧莉,觉得很委曲。

  不,我不知道她的茶里要放几颗糖,我不晓得她爱吃路边的糖炒栗子,因为她没有给我时间,她对我不公平,希望我一上台就接替她上一任男友,填补她的空虚,我做不到,她就觉得厌闷。

  我叹口气,忍耐兼无限的爱心,如果我不是特别喜欢她,我就会等她自动疗伤,痊愈后才找她。

  但是到那时候,我可能有好几个劲敌,失掉这样的机会也许我会后悔一辈子。

  送她回家的时候,我问:「我有否做错什么?你看上去不大愉快。」

  「没有,你很好,谢谢你。」她伸手跟我握一下。

  我忽然觉得一切还是值得的,我决定再约她第二次。

  可喜的是,碧莉在失恋之后,仍然打扮得整整齐齐,发式时髦,衣着入时。

  她并没有放弃。

  女人最大的缺点是不自爱,随时为芝麻绿豆的事放弃——失恋、怀了孩子、离婚,甚至是婚姻太幸福,都是她们变得蓬头垢面的藉口,可怕!

  不过碧莉显然还注重仪容。

  星期三,我买了票子,约碧莉听音乐,她说:「星期三是我做头发的日子。」

  我原本想叫她迟一日洗头,但想一想,随即说:「那么改天吧。」

  「但你买了票子,」她抱怨,「买票子之前也不通知我一声,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自说自话。」

  我只是笑,心里满不是滋味,她不但不迁就我,反而抢白我一场。

  我把票子撕掉。

  到周末,我明明无处可去,却憋着不提出要求。

  星期五下午,碧莉自动问我,「我补了票子,听那场音乐会,你去不去?」

  「我要洗头。」我说。

  她哈哈笑,「真小器」她递给我一张纸。

  我一看之下,是那两张撕破的入场券,被她用透明胶纸黏在一起,整整齐齐的贴在纸上。

  我笑。

  「去吧,好不好?」她又问。

  我能说不好吗?

  我爱慕的人低声下气,笑脸盈盈的恳求我,我能说不好吗,赴汤蹈火也得说是,何况是去看戏?

  我觉得谈恋爱苦多於乐,又一次被证实了。

  我简直是一具木偶嘛,蓝碧莉叫我笑,我就笑,她叫我苦恼,我就提不起劲来。

  可叹的是明知如此,我仍然把脖子送到她面前任她宰割,视作一种荣幸,这能怪谁?

  啊,碧莉。

  碧莉与我走得更近了。

  美中不足的是,她待我太好,像兄弟姐妹似的,无话不说。

  我们常常抢着付帐,为此我不大高兴,她却说:「大家同事,同工同酬,两人都是单身,你的收入多少难道我不知道?我们的开销是一样的,我不想占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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