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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公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我说:「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们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细没有?」

  他点点头,「女人与孩子永远是美的。」

  我说:「阿良,你会做一个好丈夫,你知道吗?爱孩子与爱女人……太重要了,将来谁嫁你是有福气的,这些年来,你在香港竟没有一个女朋友?」

  他摇摇头。

  我叹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点。」

  他问我,「要吃冰棒吗?」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过去买两条,递一条给我。

  阿良不住的注视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转过头去,我忍不住笑问:「看什么?研究我脸上哪一部份整过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说:「你到加拿大来,好吗?那里有很大的公园,我们可以坐着一边聊天一边吃三文治,你愿意来吗?」

  我马上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很逼切,决不是普通的邀请。我没有回答。事情来得太快,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我沉吟着。

  他又说,「我总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说不出话来,太阳终于在城市的西边落下,在这个人口稠密,沙尘滚滚的大都会里,一个男人爱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谈恋爱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这环境默默地眷恋一个人而不让她知道,迹近高贵,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都讲速度的商业社会。

  我握紧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约我吃饭。我去了?

  一坐下来他便说:「那个人不过是坐你对面的小职员,你用他来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将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说。

  「还有什么话吗?」我问:「我可以点菜吗?」

  「点吧。」

  「我要鹅肝酱,烧牛肉,糖酱布甸,加许多鸡蛋露。」

  「你会发胖的。」世杰警告说:「穿不下衣服。」

  我说:「那是我的选择,过去半年内,次次吃饭陪你吃净杂菜沙律,连芝士酱都只准放两匙,嘴巴淡出鸟来!」

  「你说什么?」世杰惊问。

  「淡出鸟来!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啧啧啧,世杰,你以后都不会把这种女伴带去大场面,真可惜。」

  世杰凝视我,「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摇摇头,「这是我本来面目。」

  「我相当不喜欢你本来面目。」

  「你没有必要喜欢,世杰。」我举菜大嚼,「我们的「黄金女郎」好吗?」

  「好。她自纽约回来了。」

  「恭喜你。」

  「她离了婚。」世杰说。

  「喜讯,或者你们可以再重头开始,」我说:「她适合你。富有、美丽、聪明——同样羽毛的鸟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别再骚扰你?」世杰问。

  我问:「你不会忽然转变主意爱上我吧?」世杰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欢问这个问题,」我耸耸肩,「其实世杰,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计划妥当了,我并没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他凝视我。

  「我本身是个小职员,」我说:「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职员来往。你别说,有时候小两口子过平凡的日子,看电视吃三文治,也很快乐的。世杰,你或者已经拥有一切,但是你快乐吗?你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是属于你的,你不觉得寂寞?」

  我说得很诚恳。世杰没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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