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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该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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