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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夜睡不着。失眠是为雪儿吗?我实在不想承认,但事实却又如此。

  茜茜打电话来——「汤,他走啦,你今夜有空吗?」

  我说:「有空,但是我情愿看电视也不看你。」我摔下电话。

  莎莎也来这里,「汤,」声音嗲得不得了,「那天对不起,你别怪我嘛,我是真吃醋,你想,如果不喜欢你,我会失态吗?」

  我问:「说完没有?说完就好收线了。」

  还有珍珍:「那天对不起,汤,刚好我那个最吃醋的表哥在我家——喂?喂?」

  我没等她说完。

  对我来说,现在她们不再有任河意义。

  我买了花生糖——好,好!我知道是过时,但有时候这么做还是可以感动人的。

  「雪儿,」我说:「如果你会再爱我,那就好像太阳照进我的生命了。」

  我的心扑扑跳,紧张莫名。

  雪儿说:「但是你会等我吗?我还有三年才大学毕业。」她眨眨眼。

  当然等。

  我们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当暑假过去,雪儿回伦敦的时候,我答应在九月份趁假期去看她。

  蓓蓓见到我,她问:「汤,今夜做什么?」一个媚眼。

  我老老实实的答:「写信给我女朋友,我已堕入爱河了。」

  蓓蓓嘴巴张得老大,她的下巴都几乎要掉下来。

  是呀,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朋友们晓得之后,拼命摇头,你知道我那些酒肉朋友,小姜小邝大陈二陈之类,他们都说:「天啊天!汤恋爱了,汤居然在考虑结婚呢!」

  为了雪儿,我与他们闹得不愉快,所以男女朋友都没有了,周末都乖乖坐在公寓里。很多神秘的事情都是在暑假发生的,一切为了雪儿。

  五月与十二月

  妈妈说:「周伯伯请吃饭,换条裙子,跟着一块儿去。」

  我说我不要去。

  「为什么?」妈很烦恼。「你老不听我的话。」

  「我不喜欢拜客。」

  「我说什么你不听什么。」妈妈说:「我们就像敌人似的。」

  「妈妈——」我很难过。

  妈妈一声不响的走进房间。

  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脱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

  他不止以为我是个孩子,简直把我当低能儿童。

  十八岁与五十岁,等于人家口中说的五月与十二月。

  十二月有什么?有圣诞节——无限的礼物。他们说,所以你可以常常看到十二月拖着五月走。

  当然我这个五月不是那样的女孩子。

  没多久我抵达英国,周仲年派女秘书来接我,替我安排在他家中住,陪我入学,替我买日用品。史密斯太太是个中年妇人,胸围非常伟大,人非常和蔼。据她说,周仲年在伦敦的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他本人多数留在苏黎世,我直到深秋才看到他。

  他的房子很大,装修古典而美丽。

  我说:「周先生一定是抢劫过一间银行,不然怎会负担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史密斯太太说:「不,他抢了两间。」

  我们大笑。

  周仲年回来那天,我在打网球。对手是一个男同学,金发蓝眼,叫克里斯多弗。

  他在下午回来,穿着芝麻呢的上装,掠皮背心。司机替他把行本拿进屋子,我远远看见,马上迎过去。

  「小宝。」他拥抱我一下。

  我们通过很多电话,故此已经颇为熟络。

  我的男同学很快识趣地告辞,我与周便闲话家常。

  「你胖了。」周打量我:「伦敦的水土适合你。」

  「是的,」我笑:「胖五磅。」

  「厨子说你顶赞赏他的菜式。」周说。

  「是的,在这里住得很高兴,恐怕对你来说,是相当的不方便吧?」我很礼貌。

  「不会的,我一年更多只有四个月在伦敦。」他说。

  「这么大的屋子。」我笑笑,「才几个人住。」

  「改天与你打网球。」他说:「现在只有我陪你,史密斯太太要渡假去。」

  我们一起吃晚餐。

  他依然很强壮很潇洒很漂亮,而且他不再把我当小孩子了。我们说很多话,他很关心我。像周仲年这种有资格有能力的男人,很直接给我安全感,他自然知道体贴女孩子,令女孩子安全舒适。

  这次他回伦敦,要逗留三个月。

  我们成为极好的朋友,无所不谈。因为避免叫他周「伯伯」,所以我一向只是「喂」他,他从不介意,异常明白我的心理。我不想用「伯伯」两个字把他与我隔开。

  有空的时候我们常在园子散步,打网球,或到海德公园骑马。不知不觉,感情激增,压抑在心中。他不错已经五十岁,但是心境与样子都年轻。我一点也不介意与他出外吃饭看剧。作为他的女伴。

  他只要人在伦敦,总是用很多时间陪我。

  三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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