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麽惆怅,这种福份可遇不可求。看样子她活著的时候,他们如一对比翼鸟。她去世,他就剩下一个躯体,荡气回肠,只是为她的回忆而延续生命。
她活著的时候,他们不知道有多麽恩爱。生命只要好,不需要长。
我叹一口气,照旧回屋里躺著。
第二天,萍姐捧进来大束的康乃馨,总有三四十朵,插在一只玻璃瓶里,她说:「是舒先生送的。」
我先留意了那只瓶,那是只二十年代「的确」设计的大水晶瓶,非常名贵。
我笑问:「不是连瓶一起送吧?」
「就是连瓶一起送。」萍姐说:「舒先生指明的。」
「什麽?」大出血。这只瓶子的价值恐怕在我那块玻璃之上,他真有品味。
我说:「放在大桌中央。」
鲜红的花。
从前也有人送花来……有人送花不稀奇,要接受得喜悦那才算难得,今日多多少少有一丝喜悦。寂寞得太久了,至少他也会走出来跟邻居打招呼,人总是人,人是群居的动物。
他在这十几天内改变了许多。
萍姐问:「我们好不好接受人家的礼物?」
「为什么不?」我说:「何必小家子气推来推去。」
「好。」萍姐回厨房去。
我独自做设计平面图。张家的孩子操兵似的操过来,大力拍门,叫我出去玩。
我叫他们进来吃冰淇淋。他们的父母最幸福,有这麽可爱的四名小天使,一个个面孔似苹果,看见他们就已经无忧无虑,其乐融融。
结婚真不错,一家人自给自足,实际上可以信任的,也就是自己的骨肉,看到他们四个,就想起成家立室的好处。
我爱孩子们。
孩子埋怨:「最近天天下毛毛雨,好讨厌。」
我说:「等你们长大,就知道这个雨不讨厌。」
「才怪。」孩子们不相信。
也许在早上挤公路车上班的人群也不相信,但是有一点闲情的人,静静坐在窗前观烟雨海天一色,确是种享受,我是一个什麽都不缺的人,独欠一个伴侣。
孩子们又说:「那个人向管理处投诉,不准我们玩球。」
「他并不是那麽不讲理的人。」我说:「或许你们可以上门向他解释一下,玩乒乓总可以吧?」
「上门去?」孩子们怀疑的问。
「是呀。」我说:「有什麽要求,自己说清楚比较好。」
「我们不敢。」
「没胆子!」我笑他们。
几个孩子把头聚在一起商商量量,终於说:「至多我们不玩回力球。羽毛球、乒乓与足球都飞不到那么高。」
「对呀,去据理力争。我说:「最多说打烂玻璃跟你们没有关系,那是我这个冒失鬼,不是吗?」
「我们这就去,」又迟疑,「会不会被骂出来?」
「放心,没有人会那样对待孩子。」我保证。
「那还等什麽?我们去吧。」孩子们踊跃地跳出去。
我有信心他们上诉会得胜,舒某并不是那麽不近人情的人,而且这班孩子又这么可爱。
我躺下,没心思做工,那麽多时间,任我调排,实是很松动的,但时间越多,越是不想做正经事,以为总来得及做,可是一天结束,往往发觉什麽都没干。
这种心情过来人都明白。
孩子们并没有再来,我打一个阿欠,觉得又可以上床,越睡越渴睡,脑子氧气不足,人越来越糊涂。
我的睡房位置正对舒家的书房,往往睡到日上三竽,还在床上看小说吃水果。
我正在看着脂批石头记,才打开第一页,忽然之间,玻璃窗破裂,一只球飞进来,玻璃落得一地都是。
我被那声「哗啦」震得呆住了,随即尖叫起来,自床上跳下。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
萍姐冲进来,「怎么一回事?嘎?哟?天呀,怎麽搞的?是哪班顽皮鬼?」
我叹口气,「报应来得倒快。」
我披上晨褛,下得楼来,打开门,呆住。
门外站著舒某,他一脸尴尬,手中拿看一只球拍。
「你!!」我如看到条恐龙般吃惊,「是你!」
他懦懦说:「对不起。」
他身後人头涌涌,正是张家那四个孩子,看样子他们不但上诉成功,还把舒某人自古堡释放出来。
我扑上去,「我要你们的命!」我嚷:「我不放过你们。」
孩子与我一起滚在地上,大家咕咕笑成一团。
我看到舒某也笑了。
他并没有放弃春天。
我站起来,「我要你替我换玻璃,限一天完工,说不定下午有雨,赶快去找工匠,快,快?」
舒某说:「是。」
我叉起腰,笑了。
青梅记
文烈与我,自小在一起长大,像兄妹一样,不过咱们双方父母不这么想,他们两对长辈把我们视作指腹为婚的一对壁人,对我们寄以无限希望。
我们一想念小中大学,年纪越长,越是觉得双方性格很有距离,我们很谈得来,时常见面,常常约会,但却不是他们想像中那样,有一日会成得结成夫妇。
我与文烈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亲情及友情。
我知道父母对我们的婚事很认真,但多少认为他们带着说笑的态度:什么年头了,儿女的婚事自然有儿女作主,那里还有听命于人这种事。
但文烈说:「他们是认真的,他们四个人要好得像兄弟姐妹一样,在一起做生意打麻雀已经有廿多年.不希望有外人来干扰这种平静的生活。」
「有这种事! 」我笑,「什麽叫外人?结成亲家,就不是外人。」
我知道文烈同戚家明走,文烈也知道我在追求张敏敏。
但是我们还没有知会双方父母。
大人老是怪孩子无论什麽都不告诉他们,这先要大人检讨一下他们自己的态度。
无论孩子们告诉他们什麽,他们老是大惊小怪,反应过度强烈,引致不必要的纠纷。
所以无论什麽,我们都瞒得一时是一时。
我对自己有信心,知道自己不会行差踏错,我与敏敏不但谈得拢,兴趣相近,连相貌都
相似。
他们都说这是夫妻相,这倒并不是迷信,但凡一个人,活了几十年,天天照镜子,对自
正的相貌熟得不能再熟,一旦看到与自己长有三分相似的人,容易产生亲切感,这就是为什
麽男女都挑与他们相似的人做对象。
文烈的鹅蛋睑虽然漂亮,但始终没有敏敏的方型面孔来得亲切。
我们这两对有时也约在一起出去。我嘴巴里也一直文烈长文烈短的,妈妈一直以为我同
文烈一起,敏敏虽然来过我们家,同我态度亲热,她也不以为意。而人就是这样,往往只愿
意相信他们喜欢相信的事物,不用心,亦不用脑,成见代替了一切 。
文烈同我说:[一直这样误会下去,没有什麽益处,不如向大人解释清楚。」
我说:「没问题,约好了说个清楚,也是正经。」
「不知道他们的反应如何。」
「那一定是一阵不高兴,後来发觉事情并不是太坏,就回心转意。」
「我希望不会有更厉害的後果。」。
「不会的,老人家身经百战,什么没见过?」我安慰文烈,「等敏敏自美国回来时才说
吧,有人对质比较妥当,他们见到有代替的人选,心头就没那麽慌。」
文烈叹口气,「从没见过这麽热衷替儿女拉拢天窗的父母,你知道吗?我有个同学,家
里六兄弟姐妹、父母都不准他们交异性朋友,巴不得他们童男童女到老,好控制他们。」
我说:二这也是心理变态,不值得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