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身边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丰富?" 她嘲弄说,"我领教过。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不过是他自己。在那种闹哄哄的地方混,心灵更加空虚。"
"在巴黎,你有没有亲人?"
" 没有。" 她说," 但是年轻的女人不愁没有朋友。"
" 任何肯出钱请客吃饭的人都不愁没有朋友。" 我笑。
" 你做人非常通达,这是我喜欢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说," 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欢看你的作品。"
"谢谢。"
"我很欣赏你的才华。"
"谢谢。"
" 感觉上我彷佛已经认识你良久了。" 她说,"所以说话间不觉对你露出亲匿之情,请原谅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释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个读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馀年,对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种程度的了解,一旦见面,当然比对普通的初相识要亲近得多。
我太狷介。
" 如果我会写小说就好了。" 她说。
"并不是太难的事,一叠纸一枝笔,加上胡思乱想,习惯成自然之後,难以停下来。"
" 有没有灵感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时候,自然写得比较快一点。"
"没有灵感?"
"不大可靠。" 我微笑着摇头," 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说,"如果别人问起来,我不会这么说,但见你问,坦白说一句,干艺术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 我说,"缺一不可。没天份写三千年还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麽地方写小说?" 她又问。
"桌子上。" 我说。
她笑了,知道把我问得倦了。
我告辞地说," 有空再来。"
我犹豫一刻,没有告诉她,过一日我要离开巴黎。
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与她混得太熟。
我下楼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里,我在房里看电视,电话打上来,说有人在楼下等我。
我连行李都收拾好了,准备明天离开旅馆租车驶往意大利境。
是谁呢?电话接机生说是一位小姐。
我马上有些分数,穿上外套下楼。
果然是她。
"怎么来了?"
"刚刚经过,想也许你会在,便顺道来看你。"
"不,在剧院看莫里哀。"
" 可好?"
"惨过做礼拜。闷死人。"
我笑。" 我们出去散散步。"
来到亚历山大三世桥下,她道," 我有种感觉,巴黎是不会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满天。"
我不响。
她为什麽来看我?有什麽企图?
"你明天走?"
"是。" 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询过了。
"可不可以留下来?" 她很大胆的问。
"留下来?"
"正是。"
为谁,为什么?为她?我没敢接口。
"为我留下来,可以吗?"
"我们才是泛泛之交。" 我很讶异她的大胆。
" 你不给机会,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她说,"况且你也承认,这世上已没有一见钟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赏你的才华。" 她又说。
我不响。
" 我身边有的是开销。" 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这句话具侮辱性质。"
她也笑,"如果你是个拘泥的人,我不会说,自然也不会喜欢你。"
我点点头。对一个写作的男人来说,她是个太理想的情人:美丽、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么都不劳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缘份。" 她微笑。
"为什么选中我?"
"也是缘份," 她轻轻送来舒适的高帽子,"闻名已久,如雷贯耳,有机会遇见,当然不想放弃机会。"
我把双手插在口袋中,慢慢与她踱步。
"一切听其自然吧!"我终於说。
"听其自然?" 她失声笑," 那是不是拒绝我?"
我说," 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这三天的机会,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我与她握手为定。
"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 你已经退了房间了。"
" 可以续订。"我觉得她开始有点咄咄逼人。
" 是吗?听说满了。" 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麽样?志在必得?
我忙说,"我只是一个穷书生。"
"钱我有。"
" 我不是一个使女人钞票的穷书生。"
" 你使你自己的钱即可,我不会逼你用女人的钱。"她笑。
"搬到你家去,还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吗?"
她有些腼碘,只是三秒钟,又恢复自若。
"朋友家住数日,也属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气。" 我答应下来。
"太好了。" 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会答应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见之明,什么都计算在内。
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无疑。
也许太聪明了,她到底对我有什么企图?真想把我留下来做情人?
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这麽寂寞吗?
我并没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进她的家门。
外国人为了省钱,常在朋友亲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这样的习惯。
与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并不表示有什麽蹊跷之处,相信我与她都不致於欲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来,她经过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静下来,想找一个伴。
条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职业,但不是忙得不可开交的那种,有艺术修养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来想找个画家,後来发觉画家太脏太过任性,又决定科学家会好一点,後来知道他们很闷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认为她找对了人。
她此举是很风雅的。
不是为爱情也不是为归宿,只是为有个伴侣。
我呢,刚巧感情在游离状态,并不是伤心欲绝,但多少有一丝失望,如果与她相处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浅。
一切合情合理,单身的男人与单身的女人,在这个美丽繁忙的大都会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过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说过。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闲,光为了陪她而留下来。
三天是可以的。
三个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潇洒的感情发酸。日子久了,男女总为钱财担忧纷争,不会有什麽好的结果。
我几乎已经决定了结局,一如我写小说的习惯,开始一个长篇之前,总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结局。
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可以说是职业病。
她很取悦我,我们整个上午坐在图画室内上天入地的闲聊,一天彷佛一世纪那麽长久,咖啡跟着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么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 也许留得住你,我会看不起你。"
"这是必然的,"我点点头,"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说。
" 这话出於一个不是没有名气的小说家。特别动听。" 她问。"你会不会写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点过於平凡。"
她颓然,"当事人认为轰烈的事,旁人眼中看来最普通不过。" 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