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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

 

  我没有与他们打招呼。

  但凡搬到这里来住的人,都是为了避热闹,如果我贸贸然冲上去大声问候,未免太过唐突,故此我只在窗口站了一会儿,就回书房读书。

  我到姨女家来住,是为了做一个报告,家在市区,不能专心一致,故此暂来这里用功。

  偌大的屋子,就是我跟群姐两个人。

  群姐与我一起吃早餐。

  我问:“邻居搬来了!”

  “是的,姓万。”群姐说。

  “是两兄妹吗?”我到底遮掩不了好奇心。

  “哥哥叫万达,妹妹叫万里。”

  “多别致的名字。”

  “隔壁那座比我们这里还大,不知两个年轻人如何打理,况且哥哥还坐轮椅──多可惜。”

  我连忙安慰群姐,“.没有关系,现在的人残而不废,一样可以做一番事业。”

  “嗯。”群姐点著头。

  “嗳,群姐,中午做我爱吃的炒三鲜如何?”

  “中午我出去替你买更好的东西回来。”

  “什么东西?”

  “刚上市的大闸蟹。”

  “哗,”我开心得几乎昏过去,“群姐,你真是个大好人!”

  “有得吃就把人认好人?表小姐,你做人要当心。”

  我大笑。

  我性情好动、调皮、活跃,到了乡间还是停不下来。十点多群姐到城里去,我就放下书本,沿溪涧散步。

  没走多远,就看见那个姓万的男孩子坐在轮椅上钓鱼,他妹妹不在。

  是他先向我点头的,我心释然,既然人家主动,大家不妨多个朋友。

  “我知道,你叫万里。”

  他微笑,“不,我是万达,妹妹才叫万里。”

  “对不起。”我拍拍脑袋,在他身边坐下。“鱼大不大?”

  “还没上钩,听张伯说是大的。”

  “张伯是谁?”

  “我们管家。”

  我就蹲在他身边,不愿意离开。

  谁不怕寂寞,我是生根的城市人,静了数天,有说不出的难过──虽然在城市,我也不是天天非到的土高去的人。

  万达看我一眼,他像是非常明白我的样子。

  不知怎地,他有股平常人没有的气质,并且一脸平和信实,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好人,和蔼可亲,换句话说,你可以相信这个人,把他当大哥。

  “尊姓大名?”他问我。

  “他们叫我小云。”

  “有心事?”

  “要做报告,心思不能集中。”我索性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的蓝天白云,“天气真好。”我赞叹。

  他会心微笑,彷佛洞悉了什么。

  我无故涨红了脸。

  有脚步走声,万里来了,她与哥哥一般长着圆脸与大眼睛,看上去精神相,见到我,她只扬扬浓眉,并没有太大的意外。

  万达为我们介绍。

  她说:“一起吃东西吧。”

  我一听到有吃的,也顾不得了,马上精神抖擞。万里自一只藤篮里取出各式乳酪与白酒,还有特别的水果与沙律。。

  这些东西一直吃不腻,我梗放怀大嚼起来。

  我简直忘了大闸蟹,直到司机老李来寻我。

  他笑着说:“表小姐,蟹在叫你呢,蒸老了就不好吃,这两位先生小姐,也一齐来尝尝新吧,我们已经照会府上的张伯了。”

  万家兄妹大方的接受邀请,妹妹推着哥哥上门作客来。

  群姐一见到我就责怪,“表小姐,你在什么地方喝得脸红扑扑的?我特地替你买了半斤陈年绍兴花雕送蟹,熨熟了在那里。”

  我抱歉,“人就是这样被纵坏的,我在别处已经吃过了。”

  “这孩子。”群姐又去招呼客人。

  万达、万里似扪。斯文,但又不见拘谨,一边谈笑风生,我好欣赏他们两个。

  万达说:“趁热吃这个蟹黄。”

  万里笑说:“不知怎地,我老觉得吃蟹十分奢靡。”

  我说:“是受红楼梦影响,一顿蟹吃了穷人整年的粮。”

  万里说:“或许是,”她根风趣,“所以有种犯罪的感觉。”

  我被两种酒一粮,顿时晕头转向,群姐笑我没有酒量又要拚命喝。我往沙发上一倒,也不分辩。

  群姐说:“你不招呼客人了吗?”

  “原谅我失礼。”是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是傍晚,群姐笑说:“来,喝杯热茶醒醒。”

  我叹一口气。

  “万少爷小姐请你过去吃饭。”她说。

  “我要写功课。”

  “不急在一时呢。”重姐说:“心情不好,更不应关在屋内,出去找朋友说说话,散散心。”

  “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我心情不好?”我懒洋洋地问。

  “表小姐,你全身的感受都写在面孔上,谁看不出?”

  我讪笑。

  万达推着轮椅来看我醒了没有。

  “醒了醒了,”我不好意思,“我喝醉了从来不声不响,一定埋头大睡。”

  他幽默的说:“酒品好得很呀。”

  我推他过去吃饭。

  万宅布置得古色古香二堂旧酸技家俄,蓝白二色作主色,有种清爽磊落高贵之气。小菜很清,据说是张伯最拿手的几味,我肚子正饿,吃了两碗饭,放下筷子,忽然悲从中来,跟万家兄妹说:“在旁人眼中,我不知算是猪猡还是算人──睡了吃,吃了又睡。”

  他们忍不住笑。

  万达说:“心情不好,是这个样子。”

  饭后万达建议下棋,我没心情,万里去写长信,我跟万达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振作一点哇。”他说。

  “没法度,悲观。”

  “是感情的问题吧。”他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嗯,人家不要我了,只好躲在乡下来避窘。”

  “于是喝醉酒?”他通情达理地笑。

  我长叹一声。

  “有很多事比爱情更重要呢。”地劝励我。

  “是吗,说来听听。”我没精打采。

  “健康、自由、工作、亲友、嗜好……”

  “但十多岁的人还是认为爱情价最高。”我用手托着下巴。

  “你几岁,小云?”

  “廿一了,老天真。”我嘲弄自己。

  “就是呀,还不长大?”他又鼓励我。

  我不响。

  “是同学吗?”

  “同学的哥哥。”我倾诉,“喜欢公主型的女郎!而我,偏像个野孩子。”

  他伸手在我鼻子上一点!“野孩子更可爱。”

  “是吗,不是说着逗我开心?”

  他笑,“我与妹妹一起来渡假,一个月后要返回市区,你超着写功课之余,多多过来玩,可好?”

  “你们陪我?”

  “你也陪我们。”

  我欢呼。

  就这样,我们成为很接近的朋友。朋友这件事是很奇怪的,投缘的话,感情一日千里。万民兄妹性格光明可爱,我们很快就成为最谈得来的知己。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万达,他自小困在轮椅上,不但没有丝毫气馁或是灰色的思想,却比常人更乐观、努力、温暖、能干,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有志青年。

  渐渐──不需要很久──大家都忘了他跟我们有什么不同之处,因为他是那么活跃,尤其是游泳的时候,谁也看不出他跟常人有什么不同。

  第三个星期,姨妈进来瞧我。

  她闻间问起:“功课如何?”

  我答:“很好哇,报告进展得很快,早上做三小时,下午做两小时,灵感汹涌而至,止都止不住,如无意外,下礼拜可以完工。”

  “咦,”她说:“看上去你是康复了,什么事也没有。”

  “我什么时候病过?”我抗议。

  姨妈会心微笑,“有种流行症,叫失恋。”

  “早过去了,现在我有新朋友。”

  “是一个叫万达的男孩子吗?”姨妈问。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

  “谁说的,那个奸细?”我责问:“群姐?”

  “小云,那位万先生,听说腿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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