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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学校居然还录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来。

  伦敦一点也不好看。很多人从外地回来,总说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说:算了,把钱省下来,买几本书看看还好一点。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这里这些日子,竟然没见过像样的阳光!多么可怕。

  通常八点起床,还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来,又舍不得那笔学费,失魂落魄的洗了脸换了衣服出门,总是所谓彤云密布的天气,天空永远不是蓝的,风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约好了准备毫无抵抗的掉下来。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泞,大家的裤管三,四吋都浸着污水,入乡随俗,我也这样,好的皮鞋简直不能穿,于是去买廉价的胶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气,穿久了这种胶底鞋,脚会臭,阿弟就烦,不肯穿。

  老实说: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来,到担心一些毛衣会发霉,只好开着电炉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湿气可以蒸发一点,如果想找一个人可以蒸发掉曼彻斯特的湿气,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许多人以为读书就是夹着一叠书,在太阳满地的校园坐着,微笑地拍张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许他们选对了地方,我没选对。反正学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报,我到了,只试了十五分钟,大功告成。

  英国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个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阳光。我开始想到浅水湾血红的影树。

  我学会了喝咖啡。每天两杯,有时候目无焦点的吃着点心,同学会开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扬着,看我瞧不瞧得见。每个人都说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说话的。

  学会了无数粗口,冲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时候很吓人一跳。当然我与阿弟也有过开心的辰光。

  我们喜欢看外国人各式各样的头发颜色,对红头发特别有兴趣!在电梯里一直讨论怎么样的红色才算好看。或是批评女孩子的身裁,怎么样算标准。

  我是喜欢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气怎么他得了个这样的女朋友,而且这个女子跑来享了现成不说,还处处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么忽然有了这许多缺点?实在很令我生气。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气的。我只好这样想。英国人的本性不但懒,而且多事。他们的穷,也令我惊异之至。整条街少有辆鲜色的车,女孩子没有第二件大衣,从来不上街吃饭,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于是英国女孩子开始向往外国人,希望他们可以带她们到阳光满地的国家去。

  我是永远喜欢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问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我说。

  他惊异的看了我一眼。打开我的身份证明书,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脸,我装了一个老太婆的样子给他看。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冢,我还是哼我的绍兴戏:林妹妹,想当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来,实以为,暖巢可栖孤零燕,宝玉是剖腹掏心真诚待,妹妹你心里早有口不言。实指望白老能皆恩和爱,谁知晓,今日你,黄土垄中独自眠。

  其实我很怀疑宝玉有否有剖腹掏心真诚待,他好像没有做错什么,对每个女孩儿都不坏,甚至套西厢里的话对紫鹃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黛玉一张脸自然挂下来了。他只对一个人不起,倒不是黛玉,是三姐儿,(金钏是自己骨头轻,不能怪宝玉),他不该对柳湘莲说:“你要个绝色的,既然她是个绝色,也就算了。”柳湘莲很奇怪,他坚持要娶个绝色的处女,于是疑心疑鬼去推了亲,三姐儿受不了这个气,也就抹了脖子死了。

  我喜欢红楼梦,每一章每一节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我请教那些博士硕士们化学、会计、统计,有空也聊红楼梦。可惜他们大多数爱看水浒传,水浒也还好,但是他们又偏爱西游记,我就认为奇怪,好像初看他们往炸薯条上淋醋,不惯,当然吃春卷时也加醋,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这三年是很快过的,实际上只有两年半了。至少现在我在受教育,不是在教育别人。

  在过去的三年,我教会了一个人多少事情。教他穿衣服(颜色别配得太齐,你适合穿狭身毛衣与衬衫,裤管别吊着,巴利与仙纳夫皮鞋最相衬不过。)教他做人。(别一直烂呼呼的做所谓好人,没有性格,到头来谁也不把你放在心上。)教他看书,教他听唱片。教他学乖。这个人学得快,他并没有什么感激的心,就是这样。

  最后一次看见他,他的裤脚拖在地上,身上的衬衫应该是比他年轻十年的人穿的,皮鞋仍是巴利,只不过开着一部奇怪的车,如果我在,我会说买赞臣希利吧,买保时捷吧,买莲花十吧。如果再富有点,索性买一部费拉里狄若吧。

  但是我不在。即使在,他也不会感激我。所以我决定自己也受点教育,不再教育别人。奇怪的是别人都不给他面子,一位太太见到他穿套新衣服,从头到脚的打了他一回子,然后说“恐怕不是你自己挑的吧?你的趣味可没有这么高。”

  他不见我的情,他不懂。

  我弟弟就懂,他女朋友买了一包巧克力,他都说:“好吃,真好吃,真会挑。”

  当然也有欣赏我的人,可惜又不能在一起相处。

  反正都过去了。至少我有本事有能力可以把生活转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从头来过,他们不能。他们只能换汤不换药的继续下去,拖下去,因循下去,仿佛一堆火,灿烂的时候,自然有艳羡的人,然而始终要熄灭的。可怕是熄灭的只是生活,而不是生命。

  我有一个女朋友叹道:“太多的人,从没想到,他们还真会活到七、八十岁。”后来的几十年又怎样呢?

  我也常常担心。

  生活是找得到的。伴是难寻的。“老”是我最近才接触到的现实问题。年轻的时候不觉得,只觉老人讨厌。像我,简直对老人有敏感性的恐惧感,但是我自己也始终要老的。

  倪博士亦靖是没有脑袋的,他就是管吃管喝管睡。怎么样跟这个滑头蛊惑的单老码了相处三年,是一个大难题。暑假往别处开溜,恐怕是一个逃避的方式。

  我这么多的兄弟,最喜欢他,也是缘份。就像我二哥,喜欢老三小均,从小就爱他,省零用下来买饼偷偷给老三吃。母亲一说起这种故事,我就忍不住鼻子酸。我二哥是我见过少数真正的男人之一,如果我说查先生与张先生也是,恐怕又有人在那里说我势利了,但事实的确如此。

  亦靖只是一个糊里糊涂的孩子,年轻貌美,少年得志,苦的完了,甜的还没开始,尽开玩笑:“我可不要做人上人,一动就掉下来了。”“我想去教女子大学,只是有人不给。”“倪博士,是了,不是倪先生。”饱死,也难怪我胃口一向不好。难为爸成千打万的台币花在我身上,陪我去看中医消气开胃,如今都泡了汤了。

  我是爱我爸的。离开台北回香港,再从香港来这里,在台北只搁了三天,还是与他吵架。但我们只是感情不佳,爱还是爱他的,我省了十天,买了一只公事包给他,六镑半。完了口袋欠水,胡乱替妈妈挑了条廉价丝巾,还理直气壮的说:“礼物不算,礼轻情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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