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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我得报知遇之恩。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样子,风度不但我们这些后生小子可以比拟,所谓“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范,媚媚嫁于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岗位上,没有人知道我这个秘密,我放心了,自觉已经脱胎换骨。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标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

  渐渐心也平了。

  时间可以医治一切伤痕。

  但偶然想起我们一起共渡的好时光,心中尚有一丝牵痛。

  假日回家走,母亲象是完全忘了媚媚这个人,有意无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说得我坐不住,站起来离开现场。

  寡母的固执、横蛮、老套,使我无法忍受,她因为自觉吃了点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报偿,做她的媳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会开始以身作则,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学习。

  然后我得了她的遗传,还不是跟她一样的小器,偏偏有意无意之间与她作对,并不去找女朋友。

  我以为我总已经忘记媚媚了。

  一日朋友带我到舞厅,叫了小姐坐台资,一个女郎走近,吓我一跳,心当时剧跳起来,原来她就是长得象媚媚。

  我非常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还早着呢,除非我可以若无其事地提到她的名字,说起咱们的往事,象个没事人般,才可以肯定地说已经忘了她。

  我马上推说头痛,要离开舞厅。

  朋友诧异:“家栋尚不习惯这种场合?别勉强,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离开。

  没想到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媚媚。

  是她约见我的。

  我听到她电话,意外,但是很客气,自己也诧异于这种镇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不陌生,梦中已听过多次。

  她没说为什么要见我,我依时赴约。她的长发挽了个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凯斯咪丝的毛衣,一条半截裙子。

  越是这种不起眼,但料子缝工都一流的衣裳,价值越是惊人。她没有戴什么首饰,更显出高贵。

  见了我她立刻展开笑容,跟以前一样的亲热,但不知为什么,我们之间像是隔了一条河,至少我是尴尬的。

  “生活好吗?”她问。

  “好,托赖。”

  “没想到我会找你出来吧?”她说。

  我礼貌的说:“老朋友见见面,也是很应该的。”

  “你就是这一点忠厚。”媚媚说。

  我讪讪的笑,忠厚有什么用呢。

  她说:“家栋,我约你出来,是希望你把我们以前合摄的照片还给我。”她很开门见山。

  我听了很受打击,“什么?你不相信我?你怕我会拿去给小报刊登?”还强笑着。

  “我当然相信你,”她无奈的说:“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视她精致美丽的面孔,轻轻吁一口气。

  我低着头:“自然,我连底片一起还给你。”

  “对不起,家栋,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她这样说,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侯门,身不由己。”

  “家栋,你对人真好,一点都不计较。”她称赞我,“以前在一起工作,就发觉这是你最佳优点。”

  “你过奖了。”我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人都静了下来。

  我只得问:“生活还习惯吗?”

  她笑,“大家庭里的内部斗争是很厉害的,反正还可以应付就是了。”

  我点点头,以她的聪明伶俐,当然可以应付,我何用替她担心。

  “何先生待你很好吧。”

  “谢谢你,他对我很好。”媚媚愉快的说。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问到我最怕听到的问题。

  “你有没有新的女朋友?”她问。

  她如此用辞, 我倒觉得悦耳, “新”女朋友,由此可知,她还承认她是我的“旧”女朋友。

  我摇摇头。

  她叹口气,我俩似乎再也找不到话题。

  我问:“我如何将照片交还给你?”

  “我明天差人来拿如何?”

  说得也是,我俩还有什么必要见面?

  我点点头:“你有我写字楼的电话地址,谁告诉你的?”

  “令堂。”

  “哦。”

  我们很快结束了谈话,多情应笑我,还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呢,剩余的时间都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何家的司机开着平治房车在门口等,天开始下毛毛雨,我缩缩肩膀。

  媚媚抬起头来看到,我有点尴尬,实在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寒酸相。

  她却温和的问:“你母亲织的那件芝麻绒似的毛衣,还在吗?”

  我点点头,又一阵喜悦,她一直不否认曾经与我交好过,单是这一点,很多女人便做不到,她并没有努力忘记自己的出身,我佩服她。

  我说:“打算买一层房子,安置了母亲才成家,因此在储蓄,寒衣也未添。”

  “应该的。”她说:“不愁没好的女子嫁给你。”

  司机替她拉开了车门,她说声再见,踏上车子。

  临走前还向我摆摆手。

  回家我把媚媚的照片全找了出来,一张也不剩,连底片在内,一起放进一只纸袋。

  母亲很兴奋,“是个好女孩子,嫁入豪门,一点架子也没有,伯母前伯母后地称呼我,跟以前一模一样……”小市民很容易满足,因为何鸿锦夫人叫她“伯母”,所以母亲高兴了。

  姐姐说:“如果你福气好,她还叫你妈呢。”

  我说:“过去的事,提来作甚。”

  姐姐说:“我倒有个好消息,不妨提一提。”

  “好消息?快说,咱们家八百多年没有新闻,不用说是好消息了。”

  母亲抢着说:“你姐姐双结婚了。”

  我惊喜说:“真的,太好了。”

  “好什么?”姐姐笑骂:“看你乐成那样,平日我也不用你供给柴米呀。”

  “未来的姐夫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说来听听。”

  “年纪相当大,而且没有钱。”母亲先说了。

  我笑,“算了,这个女儿只要能够嫁得出去,也就不能挑女婿了。”

  “婚后会请妈妈跟我们住,家栋,你一下了去掉两个包袱,可乐了?”

  我说:“我几时把你们当过包袱?刚想买层房子供养你们两位老太太。”

  “家栋,你心情好得很呵,”姐姐说:“很会说笑啊。”

  是的,知道姐姐有归宿,真是个好消息。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实际,姐夫是个殷实的小商人,婚后如言接了母亲过去,大家有个照顾,母亲又可以帮着他们看孩子,大家不愁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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