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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清月爱我,自然把我当全人类最可爱的人,其实在别人眼中,我最普通不过,我微笑。

  清月推我一下,“不行,这次我得有个答案。”

  我哈哈大笑起来。

  那时候站在楼下等小玉下来,往往贪婪地仰望她家的露台,愿意化身为一双鸟,飞上去见她,给她惊喜,我老以为她会惊喜。

  当她说给我电话,我就成天等在电话边,过一阵子就查看它有没有坏,成晚等,天晓得她在什么地方,心中有没有牵记我。

  要得到小玉的爱成为我全部的事业,心中再也没有其他的事,衣服可以不换,胡须可以不刮,书可以不读,饭可以不吃。

  强烈的火在燃烧,老挂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博得她给我青睐,什么都值得,死不足惜。

  十分滑稽。当时那么重要的人,如今变得稀疏平常,为爱而死是多么荒谬,多多少少恋人,排除患难,修成正果,还不是离异告终,到后来,看到对方的背影,都吓得落荒而逃。

  所以不能为爱牺牲。

  这次小玉回来使我看通看透,心中有一团欣喜,偷偷扩大,胸内涨鼓鼓,益发觉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都叫我满足,太难能可贵,我是多么幸福的一个人,要什么有什么,从前也吃过苦,但终究上岸,凉快凉快,一切纠纷困难与我无关,上主待我不算薄了。

  我紧紧拥抱身边的清月。

  她似有阅心术,懂得我为何感动,我把她抱得那么紧那么热,照相馆内的人明知我们是末婚夫妻,也不禁摇头莞尔。

  这不是欲,这是情,须知找一个我爱的,又爱我的人,实在不易,万一错过,寂寞的滋味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下子真可以无牵无挂的结婚,清月眼睛明亮闪烁,前所未有,也来自这份心安理得。

  结婚照片的效果好得惊人,清月不是典型美女,正如小玉也不是,但在我眼中,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女子,各有各的气质。

  何其幸运,生平所爱两个女孩,都不叫我羞愧,都难能可贵。

  “到什么地方渡蜜月?”清月问我。

  “纽约。”我说。

  一直要到纽约住上个月,踏遍博物馆、看遍戏剧……真好,现在不会因为小玉在而想去,也不会因为小玉在内不想去。我太息,终于自由。

  要做到宽心谈何容易。

  爱一个人,恨一个人,从来不得太平,我一直没有恨谁。

  不是小玉,我从没憎恨过她,我是个没有血性的人,下不定决心恨什么一辈子。怕,有,讨厌,也有,只是不恨。

  谁有那种精力。

  我同清月说:“你要答应我,以后有什么话好好的说出来,不准有任何心事埋在地底,暗作测度,造成误会,导致不愉快的事。”

  她说当然,猛点头的样子似小朋友。

  连小陈都看得出,清月较小玉更适合我,爱,我轰轰烈烈的爱过。

  幸福的婚姻,我也有,我可以很骄傲的说句生活比一般人要丰富。

  小玉,她在以后的日子,或许会想起来,若干年前有个男孩,曾经深爱她,这样的爱,来得不易哩,施与受,都要靠机缘,是一种劫数,不是人人可以遇到。

  闪电在紫黑色的夜空出击,划过天空,打中什么,都是机缘。

  少男日记

  二十二岁了,还没有女朋友。

  未曾提着花上女孩家,拜见伯父母,约会他们的千金。

  未曾拿着戏票,站在戏院大堂,等伊人大驾。

  未曾。

  未曾与任何女性手握手,坐下来吃一顿烛光晚餐。

  未曾雨中散步,未曾在风中拥抱。

  许多二十二岁的男人,都已经数度失恋,有的决定结婚,有些决定终身不娶,有的赞同朋友关系,独我无资格发言。

  真是的,二十二岁了。

  多令人惆怅。

  多希望能似大情人,板着面孔,冷冷的在太阳眼镜底下看女性一眼,就能叫她们昏死在地,或是至少十秒钟内不能呼吸。

  但愿我有那个本事。

  时装书内有男性模特儿,头发用腊往后梳,西装外加大衣,还有长围巾,俊美,潇洒,有型,去年冬天我照办煮碗做过一次,一照镜子,像西伯利亚来的流浪汉。

  你瞧,人比人,气死人。

  今天,是一个周末。

  结了婚的大姐跟二姐回娘家来聊天,叽叽呱呱,说个不停,两个姐夫,大的是建筑师,二的是大律师,一声不响,坐在一旁下棋。

  你看,做女人多好。

  做错什么人家都不会同她计较,因为她是女人,因为女人生育痛苦,因为女人天生敏感小器,社会允许她们放肆一点。

  大姐说:“他呀,”眼睛瞄着丈夫,“完全不会说话,一次回来,说在某派对看到位小姐,身裁如香扇坠,可爱得如一只小鸟,我就生气,追问他:‘那你老婆像什么,嘎,像什么?’他答不出来。”

  可怜的姐夫。

  二姐接着问:“后来呢,后来怎么样?”

  “我逼他呀,他急得满头大汗,怎么都形容不出来,真笨,说我像美人鱼,不就完了。”

  真残忍。

  美人鱼,多么无聊。

  大姐夫在外头做事的时候,简直力拔山河气盖世,饶是如此,回到家里,也变成小丑。

  将来的女朋友,不知道会不会这样对我。

  二姐说:“能说会道的男人,怎么都比较占便宜,小时候有个男孩子,每说一句话,都能触到我灵魂的深处。”

  我眼睛看着天花板,来了,开始文艺腔,还是五十年代那种。

  大姐点点头,“但后来,大家都发觉,那种人是不适合做丈夫的。”

  “可不是。”

  大姐说:“来,吃一点杏仁卷,味道还不错,卡路里又低。”

  女孩要是都像她们,那还叫我怎么找女友呢。

  二姐说:“要是咱们有姐妹四个,你说,多好,可以开一台麻将,不外求。输赢是小事,有时找搭子顶难,找不到生气,来个把无聊的人,也生气。上次找到美林证券的林太太,手上戴三卡拉石头,就表演兰花指,叫人怎么吃得消,那石头要再黄一点倒是好,索性充金丝钻。”

  听到这里,觉得太过份,我一个人跑露台去坐着。

  真的要找女友,否则假期老看女人闲聊打牌,太不像话。

  电话来的时候,问他们:“又是打球,不大好吧。什么,朋友的妹妹建议?在什么地方,我已经写下来,半小时后见。”

  换了衣服,迅速出门。

  还是听见大姐悄悄说:“小弟最近鬼鬼祟祟的。”

  想了一想,开出小本田车子。

  这部车本来由妈妈用,保养不错,一会儿见女生,也不失礼。

  说是说打球,到了会所,发觉女孩穿得花枝招展,根本没换运动装。

  我哑然失笑。

  自己何尝不是,反正这种场合,男孩来是为着看女孩,女孩来是为着看男孩。

  大家都故作轻松,不在意,潇洒,坐在太阳伞下,喝着冰茶,眯着双眼,在艳阳白云天消磨青春。

  话题有关音乐,诗、书、电影、旅行。

  世界大事,饥荒战争,与我们有一段很大的距离,为什么不呢,能享受便多享受。

  在场有四个女孩子,五个男孩子。

  当然只注意女性。

  短头发的爱莉斯太活泼,并且有意无意炫耀家势,说话夹着英语与法语,声音做作得似演话剧,每句话开头,总是先赠送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不,不是爱莉斯。

  我们互相评分,不合眼缘,便没有机会见第二次。

  这种场合我来过多次,一直没有看中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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