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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第二天,家中电话来了,他得赶到医院去。

  我在伦敦落了单,也没觉得不值,一万哩路赶来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闲的时间去探访女友。

  “你仍与梁秉森在一起?”她问。

  我微笑。

  “我不打算劝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错,一副成则为王的样子,批评女友的行为举止,其实不过是运气略好,没什么稀奇,不见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说:“出来玩玩吧,今天晚上家里有派对,有几个不错的单身汉,你不妨挑一挑。”

  我点点头。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让你空下来,这些年来他占你便宜占惯占尽,他没想到你一旦离开,他会很空虚痛苦。”

  “以他那个身份地位,找情人还不容易?”

  女友说:“是,也得看是什么样的情人,没有知识的他肯要?——不说了,准八时我派人来接你。”

  “我自己来得了。”

  “我不是那种小家子,请单身女人赴宴,叫人家万山千水的自己叫车,还要埋怨别人住得远,”

  她干脆说:“那还不如不请,谁没吃过饭?不见得会在我这里认识了威尔斯亲王去。”

  “很好。”我说。

  我发了疯,跑到时装店去买的士够晚装,低领口的红纱裙,钉满珠子,那种伧俗的美。

  派对很热闹,我很挂念秉森,却没有心痛的感觉,我变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总会牵动。

  我自由地跳舞,迹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厅中转动。

  女友递上一杯香槟,笑说:“你现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说你漂亮。”

  “女人只要还年轻,打扮起来,人人差不多。”我说。

  “今晚的男士怎么样?”她问。

  我摇摇头。

  “书房里还有一位,来看看。”她拉我。

  书房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用耳机在听音乐,看见我们连忙站起来,忙中把耳机拉了出来,我忍不住笑。

  他讪讪地说:“对不起。”

  我坐下来,女主人为我们介绍。

  张君达很年轻很有气质,对我颇为冷淡,主要是我这身打扮,人们对于浓妆的女人没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开以后,忽然问我,“你眼睛为什么画得那样?我打赌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后,你会漂亮一半。”

  我瞪着他,他有点害怕,忽然我狂笑起来。

  “你很对。”我说:“我会洗掉。”

  “不生气?”他问。

  “不。”我说。

  “我陪你回家,这里太吵,等你洗干净面孔,换上端正服装,我们去吃意大利比萨。”

  “OK。”我说。

  我又要行桃花运了。

  张君达浓眉大眼,有一种憨气。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脸穿上球衣粗布裤,他说:“我的天,你是个美女呢。”

  因为说得诚心诚意,我很高兴。

  我们坐在小店中吃比萨,他把他一生的事告诉了我,他只用了几句话:自从三岁进幼稚园,读书读到今天,现在做研究院,家中小康,他是独子。

  他说:“我母亲希望早点看到我成家立室,养一打子女。”

  “一打?”我吃惊。

  “你不喜欢孩子?”他问。

  “呵我喜欢孩子,很小的那种婴儿,”我兴奋的说:“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懂——”我停了停,“不过他们是无辜的,生到这个世界来痛苦多过快乐。”

  张君达说:“你不应该这么想,既来之则安之,我觉得生活很不错,看,今天我认识了你。”他眨眨眼。

  我笑。

  他有他的好处,我懂得欣赏,如果我与他在一起,关系比较正常,也比较健康。

  那日很夜才回到酒店,秉森的电话跟着来了,他很不高兴,责问我:“你去了那里?”

  多年来我在时间上迁就他,他早已被纵坏,其实我有我的自由,不由他过问。

  张君达约我到巧思郡去逛,我答应下来。

  我很寂寞,心情也不好,我没有理由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发闷。

  早几年我会替秉森担心,他的烦恼即是我的烦恼,可是日子过去,秉森的付出日少,我的想法不一样了。

  我与张君达在巧思郡玩了一整天,他与秉森有一个共同点,知道我有犹疑不决的毛病,因此小事从不征求我同意,带点命令式的语气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也乐得不动脑筋,言听计从。

  他的肩膀强壮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费,”他说:“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来。”

  我笑,“人家说什么不打紧,最糟是怕你将来会说:这女人,认识才三天就搬进我家来了。”

  “如果你认为我们有将来,别那么早回香港。”。

  “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会有发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么?”我笑:“我是一个陌生人。”

  “我对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说。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个大转变,我并不见得会嫁给张君达,但这样子无止境的迁就秉森,他不嫌烦,我都觉得烦。

  应该是离开秉森的时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个懒腰。

  想到两年前,巴不得秉森会离了婚娶我——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很惆怅,是秉森不好,他没有灌溉这一段感情,否则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烦:换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种浪费。

  我睡着了。半夜电话铃响,我丢过去一只枕头罩住,不想听秉森噜苏。

  没想到他第二天就赶出来找我。

  我刚预备离开酒店去买点东西,秉森怒气冲冲地问我:“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我若无其事的问:“你太太呢?健康情形还好吗?”

  “那不是问题。”

  “那太是问题了。”我说:“回答我。”

  “没有好转。”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为你要做一个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这些年都这么过了。”他的态度软化。

  “正是,我不想一辈子都这么过。”

  “再忍一忍。”

  “有这种必要吗?现在我的心不悦。”我说:“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会离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负责任而享受权利,你绝不肯抛弃妻子做丑人,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惊。

  我说:“我想说这句话很久了,只是说不出口,提不起勇气,我们的感情早已变质,你没有小心呵护之故,明白吗?”

  “你准备离开我?”他问。

  “最后一次机会,”我说,“马上离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吓。”他说。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开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么地方去?”他急问。

  “不关你事。”

  “我们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关你事。”我说。

  “告诉我!”

  “没有,”我说:“没有其它的人,你对我的虐待还不够?我尚不能离开你?”

  “你不要听外人的闲言闲语——”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脑儿塞进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别后悔!”

  “我或者会后悔,”我说:“但我不会再回来,你永远不会跟我结婚,是不是,我到现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并没有追上来。

  以往我离开他的次数太多,他不相信我会真的走。

  我问自己:“你真想结婚?”

  并不,但一个男人真正尊重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会向她求婚。

  张君达说不见得。

  他说:“人们爱的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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