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
「名媛王绮兰雷雨之夜车祸身亡,富商挚友傅德峰裒伤欲绝」。
她叫王绮兰。
冯灼规连忙去我资料,他在报馆有朋友,中学同学张国泰现在是跑新闻的名记者。
他问:「可需要用私家侦探?」
阿张答:「王绮兰的资料十分丰富,我们编辑部就一大堆,你可以来看。」
一个下午他就了解了王绮兰的一生。
家贫,父一早失踪,母亲是一名售货员,由外婆带大,十三岁那年在街上被星探发现,加入影坛。
阿张说:「我见过她真人,美人该是那个样子,她有一个特点,记性非常好,对人极之体贴:永远知道宇宙日报的张大哥爱喝威士忌加冰……」
上帝是公平的,王绮兰没有温馨的童年,可是,她有异常的美貌。
「她根本没有机会好好拍戏,富翁排队一个个想结交她,玩了好几年,累了,跟著傅某。」
照片摊开来,各种阶段王绮商都是活色生香。
「美人也有不如意之处,傅氏元配病逝,她想正式结婚,但是傅家子女坚决不允,不知怎地,傅氏也觉得不是再婚的时候,两人酝酿分手。」
「然后呢?」
「发生了车祸。」
冯灼规沉默。
阿张问:「为何对王绮兰这个人那么感兴趣?」
「她的生命,有何目的呢?」
「一颗灿烂的流星,装饰了都会的夜空。」
冯灼规苦笑。
他的目光落在一张彩照上,对牢镜头巧笑情兮的王绮兰左手搁下巴边,无名指上戴著一枚硕大的黄燕钻,这正是他所熟悉的玉手。
不知怎地,冯灼规打了一个冷颤。
那天,困到家里,看到妻子正在剪指甲。
素亭举起左手,细细欣赏。
灼规不动声色,轻轻握住她的双手。
他需严密注意这只手。
不知是否他多心,最近,素亭的手似乎有点轻佻,与同事或朋友说话的时候,总会拍一拍对方的肩膀,或是替人家理一理领带。
也许,熟朋友之间不拘小节,但是,平日那麽端庄的周教授忽然多了这类亲昵的小动作,叫人迷惑。
对於这一切变化,周素亭并不自觉。
在一个慈善舞会里,素亭艳压全场,她一直掺扶著一位年近八十的校董,那老人忽然年轻起来,邀请周教授跳舞。
半小时後,他宣布捐助大学建设一座图书馆。
冯灼规十分震惊,他知道大学想要一座新图书馆已有十年,不料今夜老人一时欢喜,竟即时答应。
周素亭一直陪在老校董身边,喁喁细语。
终于散会了。
素亭松一口气,愉快地抱怨:「累坏人。」
灼规不出声。
回到家,匆匆卸妆,素亭躺在床上,很快憩睡,她的左手放在胸前。
冯灼规轻轻走过去,握住那只手。
他低声说:「我知道你有灵性。」
手指蠕动一下。
「欢迎你来我家生活。」
「我知道你向往婚姻生活。」
手一动不动。
「但你需明白,所有成功的关系,需双方体谅合作,素亭是大学教授,你要为她设想,投入她的性格。」
说到这里,灼规叹口气。
「我是否傻子?对牢一只手说话。」
左手忽然抬起来,轻轻抚摸灼规的脸颊。
「看,我一早知道你会明白。」
手缓缓垂下。
「多谢你与我们合作。」
这时,素亭转了一个身,呢哺说:「灼规,你同谁说话?」
「与你说话。」
「明天再讲吧。」
她又呼呼入睡。
灼规放心了,他握著妻子右手直至天亮。
也许纯是心理作用,这一晚之后,周素亭做回周素亭,一点异样都没有了。
但是,她仍然煮一手好菜,有空替丈夫按摩肩膀,并且,用左手化妆。
一年后,苏医生替素亭检查手臂。
「感觉如何?」
素亭说:「百分百正常运作。」
苏医生点头,「手术成功,报告呈上,希望将来可以广泛应用,造福人群。」
素亭伸出左手,细细端详,咕咕地笑,「我并没有辜负这只手,我学会许多从前疏忽了的技艺,改天,我还打算去学缝纫呢。」
苏医生也笑,「我真替你高兴。」
做了素描,发觉骨骼、肌肉、神经,完全连接生长,与右手无异。
趁素亭更衣,苏医生问冯灼规:「为什么不出声?」
「我觉得那只手似有独立生命。」
医生笑,「我的四肢也一早全不听话,力不从心,明明想玩,却躺了下来。」
「冯大哥,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手的肌肉细胞没有记忆。」
「真的没有?」
「医学上全无根据。」
「人类的医学,其实还十分不足吧。」
「我们一日比一日进步。」
「但是,对人体了解有多少呢?」
「最近英国有一少女患心肌炎,医生停顿了她心脏及脉搏,用仪器维生,人工做血液循环,六天之後,她苏醒过来,如今正常生活。」
「可是,心脏为什么在休息之后会自动复元?」
「我们不知道。」
冯灼规笑了。
「但是医生做得到的已经根多。」
「我绝对尊重医学。」
苏医生间:「婚姻生活如何?」
「美满快乐,希望终生如是。」
苏医生说:「羡煞旁人。」
素亭更衣出来,两人离开医院。
到了家,冯灼规说:「暑假我们到北欧度假。」
素亭转过头来,轻轻说:「你无心工作,只想玩耍。」
他握住妻子的手深吻。
素亭的手轻轻抚摸他的眼睛眉毛,耳朵嘴唇,似要用触觉辨清他的容貌。
手指轻柔曼妙地扫过他整张脸,然后,伸到他后颈,拨弄他的头发,无限爱恋欢愉。
冯灼规长长吁出一口气,他低声说:「我们真幸运。」
「是,失而复得,是天下最高兴的事。」
两人紧紧拥抱。
左手好像更紧一点。
骗子
曾经一度,嗯,大概有一年左右吧,齐仲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她叫林长风。
他连她的名字都迷恋,时时在心中默诵。
秀丽俏皮的长风却有一个非常坏的习惯,她喜欢迟到。
每次的会,不论是的谁,总得迟到,是长辈呢,迟十五分钟,的男朋友,迟半小时,例迟。
上班也迟,天天迟足一小时,她在林兴国律师行做事,老板是她慈父。
迟到的她一抵现场总是娇俏地道歉,大部份人都会原谅她,坐著等,又不累,算了。
唉,打扮需时嘛,况且,漂亮的小姐,哪个不迟到。
只有耿直的齐仲才会与女友正式讨论这个棘手的问题。
「长风,守时是帝皇的美德。」
长风笑笑,「我不是贵族。」
「迟到真是坏习惯。」
长风收敛了笑容,「我不想一个人坐著干等。」
「没有人叫你早到,准时即可。」
「我家没有钟。」赌气了。
「听听这是甚麽话。」
「你迭只钟给我。」
「华人的规矩,钟是不能迭人的。」
「那别怪我迟到。」
齐仲选了一只钻表送女友,可是,美丽的长风仍然改不了迟到的习惯。
都快论婚嫁了,齐仲的心温柔地牵动,也只得随她去,再说她,怕伤了和气。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一日,齐仲在办公室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
「你姑妈来了,住宇宙酒店一三二房,你买份礼物去采望她,她怪想念你。」
「遵命。」
下了班,立刻去北欧著名银器店选了一条项链,赶到宇宙酒店。
半途手提电话响,是长风找他。
「想吃芒果芝士蛋糕?好,三十分钟後在宇宙酒店咖啡室等你。」
齐仲的姑妈是国际著名的名画家,作风有点像乔治亚奥姬芙,略带商业性,十分受欢迎,生意做得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