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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离开了公寓,出外散步,走得很远,过了桥,又走回来,我们说着各个画家的画,我坚持着我喜欢的一派,他坚持他一派。

  有一段时间,我多么希望我是一个读美术的学生。

  我们为不相干的事争执着,巴黎忽然下雨了。

  “天呀,”我说:“我的头发还没有干,此刻又淋脏了。”

  我们躲在一颗树下,我把头靠在他肩上。

  有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撑着伞,很明了地向我们微笑,表示颀赏。

  他推推我,“他们以为我们是爱人。”

  如果谈恋爱有这么简单,我十分愿意谈恋爱,我并不天真,恋爱是很复杂的,但凡是复杂的事,都有一种龌龃感。

  我觉得凉,摸摸手臂。

  他问:“几时回去?”

  “就这几天了。”

  “回去干什么?”

  “准备下学期的功课,我们真是长期抗战。”

  “有没有男朋友?”他忽然问。

  “没有。”

  “应该有。”他说。

  “真滑稽,什么叫应该有?你有没有女朋友?”我反问。

  他笑,“没有。”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子,也应该有女朋友。

  “找不到?”

  “开头有很多,太多了,很是讨厌,于是决定一个也不要。现在我已经过了‘客串女朋友’的年龄,要找一个真正耐久的,不那么简单,所以先搁一会儿。”

  “我也是客串的。”我说。

  “不不,你是游客。”他说。

  我笑,雨还是没有停,有点象春雨似的,细如油。

  我问:“你的法文好不好?”

  “不好就要死了,我都住了三年了。”他说。

  “我不会法文,”我说:“说来听听,一向认为除了国语,法文是最好听的,你到底是两样都说得好。说来听听。”

  他用法文问:“你要我说什么?”

  “随便什么。”我说。

  他说了一大堆,声音很低,我听不出来,可是我一边微笑,一边听着。

  “说了什么?”

  他用英文翻译:“在这种天气里,在一个这样被公认美丽的城市,遇见一个可爱的同乡女子,很容易爱上她,然而换一种天气,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人是很奇怪的一种动物。”

  我微笑。

  雨停了,我们慢慢走回去。

  出来的时候没有锁门,我发觉我的衬衫与裤子都放在他的床上,楼上的小姐真是一位可爱的小姐。

  但是我身上的袍子又脏了。

  他说:“没关系,这次我帮你洗好了送上去。”

  我摸摸裤袋,那一百法郎还在。

  “你今天快乐吗?”他问。

  我努力的点点头。

  我抬头看我的红汽球,氢气漏了一点,它下降了一点。快乐要适可而止,不要象这汽球,等它的气全漏光了,才放手,就没有意思了。

  他是一个漂亮的人,但是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大概是不行的,很少有国际性的人,通常一个人,离开了他的地盘,就变得失措无常了。

  我借他的洗手间换了衣服,拿起他给我画的速写。

  我道别。

  “夜未深,”他说:“你知道,巴黎人痛恨睡觉。”

  “该走了,”我说:“我没有资格做巴黎人。”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我会叫计程车。”我说:“而且雨已经停了,明天我要出去买一把伞。”

  “我替你叫车子。”他说。

  他陪我下楼,叫了计程车。我站在车门口,看了他很久,他的长裤的裤管已经湿了,凭他的习惯,这条裤子又该换了,一个很修边幅的艺术家。

  “谢谢一切。”我说。

  “不用客气。”

  “特别是这张画。”我说。

  他微笑。

  我上了车,走了。

  回到酒店,把那张速写藏在箱子底下,非常宝贝的样子,他真的画并不是这样的,这不过是为游客而作,六十法郎一张的货。

  我又微笑了。

  第二天又是个下雨天,可是我没有去买伞,我没有上蒙马特,我叫了车子到奥利机场,我飞回伦敦了。

  我把汽球漏在他家里,但是汽球的生命很短,不打紧,对他来说,不算是一种负累。

  我觉得这么多次数来巴黎,没有比这一次更开心的了。

  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在香港碰见他,他穿得西装笔挺,在中环,自他父亲的广告公司出来,我会向他挤挤眼,说:“喂……”假如我们还记得对方的话。

  回到了家,经过暑假,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把那张速写镶了框子,挂在床头。

  同学们见了,总是很了解的样子,“噢,蒙马特的货色。”

  我微笑。

  又过了几个月,由校方转来了一个极大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幅画,上面贴满巴黎的邮票。校方责备我说:“这包裹真是烦死人,又没有姓名,又不能退回,只是说:‘中国小姐,法科,伦敦大学,’法科有十多位中国小姐,都说不是她们的,这是不是你的?你可以拆开来看看。”

  我知道是我的,脸上泛起一个微笑。

  校方说:“以后叫你朋友寄东西,写得清楚一点。”

  是一幅真的画。

  那是我,一件长袍,站在树下,头顶一道虹,背后一个灰色的占姆士甸,他手中拿着正义女神的天称,我的左手拿着一只蓝汽球,右手做一个OK的姿态,是一幅极好的半超现实画,写尽了我的矛盾。

  我把那么大的一张油画按在胸前,热泪滚滚的流下来,这真是一个知己。

  看看邮戳的日子,这张画是航空来的,可是因为辗转的关系,经过两个月才到我手里。由此可知他是在我走了以后,马上动手画的。

  画上没有签名。

  我马上把画挂在那张速写旁边。然后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到苏邦大学去。我没有他的姓名,可是我附着我自己的姓名地址。我到底是念法律的,我不是一个艺术家。我冲出去把那封信寄了。

  那幅画得到了同学们的激赏。甚至有美术系的人跑来看。

  我的脸被画得很美。

  他们都说:“这可不是她?一天到晚嚷法律闷,可是年年考了第一,升了级,年年说念不下去了,眼看就会毕业,整天与教授吵架,可是功课准时交,到了图书馆,专门看画册,好象很反叛的样子,其实最妥协,幻想力又特丰富,情绪不稳定,说老实话,这个人是再了解你没有了,不然怎么在一幅画里全表达了出来?”

  我不响。

  我在等那封信的回音。

  可是一直没有等到,也没有退回,我在信封上注明了姓名地址,但是一直没有被退回,他到底有没有收到信呢?我不知道。

  我等了很久,等到我毕业,还是没有收到他的信,我放弃,对于一个艺术家,要求不能太高。我抱着那张画回家,挂在房间里。

  有朋友来看见,都说好,他们说:“怎么没有署名?”

  有一天,他成了名,我会知道他是谁吧?

  有一天,我成了名,他也会知道我是谁吧?

  以后我毕业竟没有再去巴黎。巴黎要年纪轻去才好,年纪大了,眼光就不一样了,没意思。象那一年,我才廿一岁,法科三年级学生,穿破裤、破衣服、破鞋,一身臭汗,碰见那样一个人,才有意思。

  我也不是国际性的啊,到巴黎,穿破衣服,到香港,穿巴黎时装,谁知道呢?

  后来的朋友只是说是一张漂亮的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变了。我想我是变了。

  但是我记得巴黎,巴黎对我来说是再熟没有的一个地方,从蒙马特走到圣米雪儿,可以走上三个小时,或是四个小时,走累了,可以随时坐在地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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