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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立文感喟世上寂寞的人那麽多。

  年轻人请立文跳舞。

  立文轻轻说:“我不会。”

  “这舞叫玛卡莲娜,一学就会,我教你。”

  他请她到舞池。

  “看著我,两只手一先一後搭住自己肩膀,对,再搭在後颈,再搭住臀部,轻轻扭,行吗?”

  立文笑了。

  真有趣,的确很简单,当运动也无可厚非。

  见识过了,坐下,喝一杯混合酒,立文仍想回家,她到处找月英,可是人群太挤,看不清楚。

  年轻人过来请她跳四步。

  他忽然把她拥得透不过气来,立文把他推开。“我去洗手。”

  她想藉故开溜。

  若果穿的是白衣服,臀围与腰围肯定已经布满黑手印,不但蚀了时间精力,连裙子 都报销。

  若果像月英那样,觉得高兴,当然不妨天天在这里泡,可是立文觉得吃亏。

  她有野心,她心目中的对象不是这里的客人。

  她到卫生间去了一转,经过贵宾厅,目光不期然地落到那布置精致的角落去。

  有人半背著门口坐。

  使王立文再次注目的是那女客穿著的一件晚服。

  立文去到何处都认得她经手卖出的名贵女服。

  那一件丝绒宝光闪闪,是最难得的红玉髓颜色,罗米欧吉利出品,由他们独家代理,全市只有两件,其中一件被何太太买下。

  莫非,何太太也在这里?

  好奇心人人都有,立文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悄悄往里看。

  只见不住有年轻油滑、舞男型的男子不住轮流进房搭讪,故此贵宾厅门一直虚掩。

  啊,立文想:真懂得耍乐。但,为什麽不呢?中年太太,也须要调剂精神呀!

  正掩嘴笑,忽然怔住。

  不,这不是何太太,只见那位女士伸出手来,点著了一支烟,立文看到了她的七分脸。

  立文的头上彷佛被人浇了一盆冰水,震惊过度,站在原地作不得声。

  她脸上出现极端恐怖的神情。。

  那位女士是一只怪物?不不,她薄施脂肪,脸容端庄,脖子上戴著一串黑珍珠,正与一名男伴说话。

  但是立文认得她。

  她是由立文的店里买下大批女装的周、水伦。

  一点不错是周君,白天,他穿西装,运筹帷幄,办大事,赚大钱。晚上,他另有癖好,换上女妆,到欢场来寻找娱乐。

  立文张大了嘴。

  他精心挑选的晚装,原来都由他自己穿著。

  立文慢慢移动双腿,听到关节格格一声,同一姿势站太久了。

  原来如此,她喃喃自语,原来如此。

  没有喝醉,她的脚步也踉跄起来。

  立文扶著墙壁,一步一步,小心翼翼走出夜总会大门。

  她这生这世,都不会忘记周永伦先生来挑女装时专注兴奋的神情。

  陷阱

  冯少芳赴约时还以为事情会有转机,纵使情绪欠佳,怀著忐忑之心,她也穿戴整齐,抵达宴会厅。

  她看上去无懈可击,成熟、漂亮、装扮品味一流,可是她知道,她已失去何文凯的欢心。

  她应该一早搬离何宅,只是,少芳一颗心尚馀一丝希望,她盼望何文凯会得回心转意。

  她眷恋两人曾经共度的快乐时光,故此留在同居男友家中,迟迟不肯搬出,内心挣扎得异常痛苦。

  朋友都劝她。“好走了。”

  少芳茫然答:“他为什麽忽然变心?”

  “何必浪费时间精力去研究,走为上著。”

  可惜少芳的理智总是打不赢仗。

  这一晚,何文凯意外地邀请她参加他的生日晚宴,她以为会有转机。

  他已经搬出他们同居公寓,事实上两人已超过个多月没见过面。

  他有什麽话说?

  一到宴会,少芳已经知道情况不对。

  何文凯另外有女伴。

  那是一个穿玫瑰紫闪光缎子、戴长黑手套的艳女,叫王君桃。

  宾客都认识她,王小姐是女演员,以性感取胜。

  少芳心中想,叫我来干什麽?

  四肢渐渐发冷,双手颤抖,想转身就走。

  其实,那个时候走,也还来得及。

  可是,女子的通病是,一颗心必定要到死丝方尽,少芳呆站一角,直到何文凯与王君桃迎上来。

  王君桃媚笑着缓缓脱下一只手套,交给何文凯,何文凯看着冯少芳。

  他冷冷问:“你来这里干什麽?”

  少芳结结巴巴。“你的秘书通知我……”

  “你为什麽还不走?”

  少芳像遭到雷极一样,他叫她来,是为当众侮辱她。

  他竟然这样无良。

  何文凯说下去。“原本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可是,你偏不识趣,赖死不走。”

  他的声音不算低,渐渐有客人围近看热闹。

  少芳知道情形凶险,可是一双腿却不听使唤,钉在那里,不能动弹。

  太迟了。

  何文凯抽出手套,朝少芳的脸弹过去,啪地一声,少芳的右颊中了一记,麻辣辣有点痛。

  客人们啊地叫出来。

  接著,少芳的右边面孔也中了一下,她眨了眨眼,呆若木鸡,像是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像一个遭欺骗遗弃的幼儿,连哭都不敢哭。

  只听得何文凯说:“还不走?犯贱!”

  一位好心的中年人忽然走近少芳,搀扶着她离开现场。

  他替她叫了一部车子送她走。

  少芳终於死了心。

  她没有回何宅,那天晚上,她到酒店度宿。

  看表面,她彷佛十分平静,当夜,她取出一瓶伏特加及三十颗药丸,一口气吞下。

  酒店女侍发现她的时候,她全身已经转为淡蓝色,幸亏医学昌明,才把她自鬼门关救回。

  朋友来看她。“都过去了。”

  少芳苍白著脸,躺在病床上点点头。

  “倘若死了,多不值得。”

  少芳低下头。

  “人要自己争气。”

  “是。”

  “不是给任何人看,而是为著自己。”

  “谢谢你。”

  “你可打算回香港?一个人留在多伦多无益。”

  “不,我的工作岗位在多市。”

  朋友颔首。“失恋事小,失业事大。”

  少芳露出凄凉的微笑。

  她活了下来。

  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并非不积极,只是没有笑容。

  大家都淡忘了这件事。

  冯少芳有无忘记?当然没有,她只是埋葬了它,埋在什麽地方,埋葬的是什麽,都清晰记得。

  一日,在家中,她接到一通电话。

  “是冯小姐吗?”声音陌生但动听。

  “是,哪一位?”少芳纳罕。

  我们没见过,我叫容玉华。”

  “容小姐,有什麽事?”

  “恕我冒昧,冯小姐,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请说。”

  “你是否曾经入住招云台十三楼甲座?”

  少芳愣住。

  心中从未痊愈的疤痕开始滴血。

  招云台十三楼甲座正是她与何文凯同居两年半的公寓。

  半晌,少芳定定神。“你是谁?”

  “冯小姐,我就在你家门口,可以上来与你谈谈吗?”

  “我不招呼陌生人。”

  “冯小姐,我也曾经住过招云台十三楼甲座。”

  什麽?

  “在你之前,我在那裹住了两年零三个月。”

  少芳讶异得说不出话来。

  “你不明白?”对方的声音十分平静。“我也是何文凯的同居女友。”

  “啊!”

  “我可以来探访你吗?”

  少芳鼓起勇气说:“过去的事,不要再说了。”

  “讲是这样讲,但是,冯小姐,你不想知道前因後果吗?”

  少芳迟疑。

  “你随时可以逐客。”

  少芳终於说:“好吧!”

  五分钟後,门铃响了。

  少芳去开门。

  容玉华脸容秀丽,衣著大方,一看就知道不是轻狂浅薄的女子。

  少芳看著她,失声说:“你也在招云台住过?”连她都上当。

  容玉华苦笑。“是,猜不到我有那麽愚昧吧。”

  “请进来。”

  少芳斟茶给她。

  容玉华打量了公寓一下。“你也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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