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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那个小媳妇很热情,一直站着为三姑六婆布菜,并不介意人家怎么看她,反正是客,又不打算同我们过一辈子,但大表哥却不满于她这种美德,这种媳妇在他家用不着,他要的是一位香港小姐,在儿子拿到专业或博士资格后才同她结婚。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现在我们专等这对小夫妻生孩子。

  在外国出生的华裔孩子们是有个印子的:皮肤很好,身体很壮,粗犷,疯,快活,不再会中文,也不在乎。

  我忽然明白为何外国人不肯跟那位先生前往北美,太浪费了,要那么细致的女子,抛弃所有才情,反璞归真,若不到生死开头.她是做不到的。

  光是一件牛仔裤自三岁穿到七十岁就不可能。女孩子应该常常有机会穿水彩颜色的沙裙。外国人一到外国,特色展览不出来,也就好比终身穿牛仔老布裤。

  奇怪的是,欧美的唐人无论住大城或是小镇,除非是学生,或是带着三百万美金过去做寓公之辈,衣着总是随便过度,透着狠狈,没法度,入乡随俗。

  外国人早看穿这一点。尽管她肯做亲友的移民顾问:如何打包,如何寄箱子,但她除了出差旅行,没动过其它念头。

  丈夫说;“真本事,要紧开头都没有商量的人。”

  我始终怀疑一个女人不可能如此自给自足,她一定有个秘密情人在某处。

  在他面前,她也使小性子,发脾气、撒娇、抱怨、诉苦、胡调、哭泣、欢笑、吹牛、自负、沮丧、悲观、落寞、低寂及孩子气。

  我们看不见的事,并不见得是她不做的来。

  她不过处理得好,七情六欲不在公众场所展露。这才是她至高至大的本领。

  丈夫对我说:“大儿明年升中学,你考虑一下,看是否要把地送出去。”

  “我不舍得。”

  “总要出去的,我对本市的教育制度没信心。”

  “才十二岁哪。”

  “男儿志在四方。”

  “我同外国人商量一下。”

  “现在咱们家逢有事便找外国人做顾问,她自己万一有事,找谁商议?”

  “她?”一我发一阵子呆,“她那么强,她自己会想得通的。”

  “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谁敢替她出主意呢。”

  “给你作外国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摇头,“不做不做,但我喜欢有她这么一个亲人,强壮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们来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倾诉,求她解决,却从不问及他的需要。外国人嘛,同我们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这个绰号不是白白得来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让她享受。

  我遗在编织件兔毛毛衣,准备在稍后送给她。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是个没有身分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主妇。

  我是中国人。

  她是外国人。

  分别就在这儿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国人与我,是永远的好朋友。

  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写作的时候,用一个很漂亮的笔名,大成不过是他在家唤的小名。

  我自小认识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写作人所用的艺名。

  大成有一年没有新作面世了,说来话长,都是因为被书评家害惨了的缘故。

  他们称赞地,捧他,但往往在评论后加一句:“峻峰原来可以成为严肃作家……他可以变得更好,他应该选择比较严肃的题材。”

  峻峰说,作者都希望变得更好,所以当他赚了一点钱,为求进步,便把工作停下来,思考严肃的题材,冥想,旅行,以求进步。

  评论家把他的行踪报导出来,猛赞他清高飘逸,是文坛将来未可限量的栋梁。

  真坑了他。

  大成是个天真热诚的人,人家批评他,他全相信,人家称赞他,他也全接受,情绪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系,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松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闲。”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谁让他要走一条严肃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资格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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