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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卖了给谁?”他失望之极。

  我做咖啡。“我要保守秘密。”

  他坐在高桥子上,不发一言,看得出心情很坏。

  “要一杯咖啡?”

  “不,谢谢。”他移动修长双腿,走了。

  我感喟:长得美真好,这么多男人出生入死的为她,一只玻璃瓶子都闹出这么多风波,都争住讨好她。

  咖啡照例的香,我喝了两杯。

  我把昨天买回来的货色在阳光下展露。

  都需要修理。衣服上的珠子有些已经松散,有些棹落,瓶子有些没有盖,有些银边脱色,本身没有价值但是艺术品,还有一只发簪,上面一颗水钻,似一点泪珠,似堕非堕。

  连我自己都看得醉了。

  一位年轻的阔太太是老主顾,推门进来,一眼看到那件黑玻璃珠外套,便叫起来。

  女人,动不动就兴奋莫名。

  我微笑。

  她心跳气喘,“你哪里弄到这么美丽的故衣?”

  “现在流行故衣。”我说:“款式包无重复,又够特别,这件是二十年代的出品,这些长管珠现在都不出产了。”

  “我立刻买下它!”

  “慢着,还要修补呢!”我笑她的急不及待。

  “我自己有裁缝。”

  “普通裁缝可找不到同类型的珠子,别急,先试穿再说。”

  我替她穿上那件小夹克。

  真美,况且她有那种风情。

  我说:“我会替你修补及乾洗。”

  “还要洗?”

  “当然要洗。”我微笑。

  “多少钱?”

  我说:“六千。”

  “很公道,不过那么熟了,给个九折如何?”

  “不二价。”我说:“我起码还要在这件衣裳上下十个小时功夫。”

  她把衣服脱下来,写支票给我。

  “多谢。”我说。

  “圣诞节我可有衣服穿了。”她拍手,转眼又担心起来,“这剩下的一件卖给谁?”

  “你放心,不会是你认识的人,不会闹双胞,你该相信我。”我知道她怕什么。

  她放心的走了。

  我摇摇头。

  过没多久,我的店门被推开,那个美丽的女孩子又进来,我略表惊异,她敢情是对我的货色有极大的兴趣。

  我微笑的问她:“看中了什么?”

  “我的男朋友可是来过?”她急急的问。

  我一怔,忍不住反问:“哪个男朋友?”我并没有故意要讽刺她的意思。

  她并没有时间来同我介意,她只是说:“年轻的那个。”

  我说:“啊,他,是他来过。”

  “他说什么?”

  “他来买你买走的那只瓶子。”

  “啊!”

  我希望她觉得惭愧。

  但是她没有,她紧张的追问:“你说什么没有?”

  “我没有说闲话的习惯。”我声音沉下来。

  她松口气,开始有点尴尬,隔一会儿她说:“我很重视他。”

  “谁?”这次我是故意的。

  “志德。”

  “年轻的那个?”我又问。

  她听出我不悦,笑了。她笑起来美得惊人,我想这么美丽的人有资格做任何坏事。

  我忍不住说:“重视他就该珍惜他。”

  她吐吐舌头,俏皮的笑。修长的腿包在牛仔裤中,有说不出的美。

  “我与志德是同学…”她说:“嘿,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请自便。”

  她仿佛有坐下去的意思,我并不欢迎她。

  但是我也不能赶走顾客。

  有根多男人对于这样的美女会趋之若鹜,但我却同性相拒,或许有些微的妒忌?

  我迅速释然。

  “看中什么没有?”

  “你有没有得赚?”她忽然问。

  “没得赚,何必打开店门做生意?”

  她又笑,“你很能干。”

  “一点小生意,说不上能干。”她喝完咖啡,站起来,“我走了。”

  “有空再来。”我客气着。

  她扬扬长头发离去。

  下午一个年老印度妇人上门来兜售一些玻璃镯子。

  我说不值钱。

  她愁眉苦脸站在我面前,恳求说什么价钱都可以。

  我被她缠得没法子,“五元一只吧。”

  那印度老妇把一包镯子递上来给我。

  我数一数,也有三四十只之多。

  玻璃镯子很美,手工也狠细,我的思潮飞出去老远,童年时有印度籍小朋友,腕上也戴这种镯子,我曾经希望获得一只,当然人家没有割爱。

  又想到印度人到哪里都要摆摊子卖他们家乡的特产,无论是香港纽约伦敦,横巷里总嗅到印度线香味。

  我心软下来,取出一张五百元钞票给她。

  她道谢而去,沙厘裙已经相当残旧。

  开一片小小的店便看尽人生首态,也可以算是值得,我就是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过日子。

  并不觉闷呢!当初学的是设计,满以为毕业后可以扬眉吐气,在国际上扬名,至少也做一个城里的名人,谁知开店做了老板娘。

  名气要来得早,迟来的一点,锋头只使人觉得凄凉,当事人必须太过珍惜这些微的与众不同,特意作出一付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样子,偏偏她二十年前又曾经美丽过,太努力地维持留不住的东西,太勉强太着痕迹,不是凄凉是什么?好比丈夫已变心,为妻的拼命作出贤良之态来缠住那颗心……

  我用手支撑着头,等时间过去。

  今日没有客人。

  我用手指串着玻璃手镯叮叮的转动。

  我在锁店门时发觉那个叫志德的男孩子在等我。

  “去喝杯东西?”他问我。

  “你想知道什么?在这里问也一样,可以省下时间与钞票。”我说。

  他一怔。“有没有人告诉你,人太聪明是不好的?”

  “看你怎么运用聪明,”我微笑,“像这一次,我便用得很对。”

  “你可能会失去一个朋友。”他说。

  我又笑,不语。

  “你不屑认我做朋友?”他解嘲的说:“是不是我太婆妈?”

  “我不会那么说。到什么地方去喝那杯东西?”我不想太伤他的自尊心。

  我们到附近的咖啡店坐下。

  这个痴心的男孩子不知从何开日才好。

  过半晌他说:“她来的时候,是否一个人?”

  “我没留意,顾客大多。”

  他苦涩的说:“你何必守口如瓶。”

  “你又何必知道大多。”

  “我不是聪明人。”

  “可以学呀!”

  “学不来。”

  “如果她不是一个人来,你又打算怎么样?”我反问。

  他怔住。

  “看,没有后果的事,追究也无益,我给你一句忠告:决定采取行动,才去质问她。行动有两种:一:处之泰然,毫无反应;二:与她绝交。无论答案是什么,你要是放得开,就索性干脆不闻不问,你明白我说什么?”

  他呆了很久,终于点点头。

  “爱她的话,管她是什么类型的人。爱情是盲目的,你何必又张开眼睛,寻烦恼。”

  “你真是聪明。”

  “聪明人最聪明的地方是看穿世情之后装糊涂。”

  他用手撑着头,“理论我是完全明白,但实践起来肯定有困难。”

  我笑,“会习惯的。”

  “你也是由聪明而转入糊涂的吧。”

  我笑而不语。

  时间到了,我起身告辞。

  有些人是特别喜欢斤斤计较的,谁对不起他,谁不欣赏他,谁不是他的朋友,谁又出卖了他,这位年轻人可能也犯同一的毛病。

  我叹日气,还自以为黑白分明,做人认真呢,谁知吃尽了亏。

  如果他不学乖,他会失去那美丽的女孩子,此刻,即使只有一半,但一半也还是一半。

  第二天店里进来一帮游客。

  嘻嘻哈哈,买了不少有东方味的东西,那堆玻璃镯子,以每只三十元售出。

  我放仔细了眼光,提防他们顺手牵羊,一边又要同他们说,在香港买东西也断不是漫天讨价,就地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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