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卖了给谁?”他失望之极。
我做咖啡。“我要保守秘密。”
他坐在高桥子上,不发一言,看得出心情很坏。
“要一杯咖啡?”
“不,谢谢。”他移动修长双腿,走了。
我感喟:长得美真好,这么多男人出生入死的为她,一只玻璃瓶子都闹出这么多风波,都争住讨好她。
咖啡照例的香,我喝了两杯。
我把昨天买回来的货色在阳光下展露。
都需要修理。衣服上的珠子有些已经松散,有些棹落,瓶子有些没有盖,有些银边脱色,本身没有价值但是艺术品,还有一只发簪,上面一颗水钻,似一点泪珠,似堕非堕。
连我自己都看得醉了。
一位年轻的阔太太是老主顾,推门进来,一眼看到那件黑玻璃珠外套,便叫起来。
女人,动不动就兴奋莫名。
我微笑。
她心跳气喘,“你哪里弄到这么美丽的故衣?”
“现在流行故衣。”我说:“款式包无重复,又够特别,这件是二十年代的出品,这些长管珠现在都不出产了。”
“我立刻买下它!”
“慢着,还要修补呢!”我笑她的急不及待。
“我自己有裁缝。”
“普通裁缝可找不到同类型的珠子,别急,先试穿再说。”
我替她穿上那件小夹克。
真美,况且她有那种风情。
我说:“我会替你修补及乾洗。”
“还要洗?”
“当然要洗。”我微笑。
“多少钱?”
我说:“六千。”
“很公道,不过那么熟了,给个九折如何?”
“不二价。”我说:“我起码还要在这件衣裳上下十个小时功夫。”
她把衣服脱下来,写支票给我。
“多谢。”我说。
“圣诞节我可有衣服穿了。”她拍手,转眼又担心起来,“这剩下的一件卖给谁?”
“你放心,不会是你认识的人,不会闹双胞,你该相信我。”我知道她怕什么。
她放心的走了。
我摇摇头。
过没多久,我的店门被推开,那个美丽的女孩子又进来,我略表惊异,她敢情是对我的货色有极大的兴趣。
我微笑的问她:“看中了什么?”
“我的男朋友可是来过?”她急急的问。
我一怔,忍不住反问:“哪个男朋友?”我并没有故意要讽刺她的意思。
她并没有时间来同我介意,她只是说:“年轻的那个。”
我说:“啊,他,是他来过。”
“他说什么?”
“他来买你买走的那只瓶子。”
“啊!”
我希望她觉得惭愧。
但是她没有,她紧张的追问:“你说什么没有?”
“我没有说闲话的习惯。”我声音沉下来。
她松口气,开始有点尴尬,隔一会儿她说:“我很重视他。”
“谁?”这次我是故意的。
“志德。”
“年轻的那个?”我又问。
她听出我不悦,笑了。她笑起来美得惊人,我想这么美丽的人有资格做任何坏事。
我忍不住说:“重视他就该珍惜他。”
她吐吐舌头,俏皮的笑。修长的腿包在牛仔裤中,有说不出的美。
“我与志德是同学…”她说:“嘿,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请自便。”
她仿佛有坐下去的意思,我并不欢迎她。
但是我也不能赶走顾客。
有根多男人对于这样的美女会趋之若鹜,但我却同性相拒,或许有些微的妒忌?
我迅速释然。
“看中什么没有?”
“你有没有得赚?”她忽然问。
“没得赚,何必打开店门做生意?”
她又笑,“你很能干。”
“一点小生意,说不上能干。”她喝完咖啡,站起来,“我走了。”
“有空再来。”我客气着。
她扬扬长头发离去。
下午一个年老印度妇人上门来兜售一些玻璃镯子。
我说不值钱。
她愁眉苦脸站在我面前,恳求说什么价钱都可以。
我被她缠得没法子,“五元一只吧。”
那印度老妇把一包镯子递上来给我。
我数一数,也有三四十只之多。
玻璃镯子很美,手工也狠细,我的思潮飞出去老远,童年时有印度籍小朋友,腕上也戴这种镯子,我曾经希望获得一只,当然人家没有割爱。
又想到印度人到哪里都要摆摊子卖他们家乡的特产,无论是香港纽约伦敦,横巷里总嗅到印度线香味。
我心软下来,取出一张五百元钞票给她。
她道谢而去,沙厘裙已经相当残旧。
开一片小小的店便看尽人生首态,也可以算是值得,我就是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过日子。
并不觉闷呢!当初学的是设计,满以为毕业后可以扬眉吐气,在国际上扬名,至少也做一个城里的名人,谁知开店做了老板娘。
名气要来得早,迟来的一点,锋头只使人觉得凄凉,当事人必须太过珍惜这些微的与众不同,特意作出一付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样子,偏偏她二十年前又曾经美丽过,太努力地维持留不住的东西,太勉强太着痕迹,不是凄凉是什么?好比丈夫已变心,为妻的拼命作出贤良之态来缠住那颗心……
我用手支撑着头,等时间过去。
今日没有客人。
我用手指串着玻璃手镯叮叮的转动。
我在锁店门时发觉那个叫志德的男孩子在等我。
“去喝杯东西?”他问我。
“你想知道什么?在这里问也一样,可以省下时间与钞票。”我说。
他一怔。“有没有人告诉你,人太聪明是不好的?”
“看你怎么运用聪明,”我微笑,“像这一次,我便用得很对。”
“你可能会失去一个朋友。”他说。
我又笑,不语。
“你不屑认我做朋友?”他解嘲的说:“是不是我太婆妈?”
“我不会那么说。到什么地方去喝那杯东西?”我不想太伤他的自尊心。
我们到附近的咖啡店坐下。
这个痴心的男孩子不知从何开日才好。
过半晌他说:“她来的时候,是否一个人?”
“我没留意,顾客大多。”
他苦涩的说:“你何必守口如瓶。”
“你又何必知道大多。”
“我不是聪明人。”
“可以学呀!”
“学不来。”
“如果她不是一个人来,你又打算怎么样?”我反问。
他怔住。
“看,没有后果的事,追究也无益,我给你一句忠告:决定采取行动,才去质问她。行动有两种:一:处之泰然,毫无反应;二:与她绝交。无论答案是什么,你要是放得开,就索性干脆不闻不问,你明白我说什么?”
他呆了很久,终于点点头。
“爱她的话,管她是什么类型的人。爱情是盲目的,你何必又张开眼睛,寻烦恼。”
“你真是聪明。”
“聪明人最聪明的地方是看穿世情之后装糊涂。”
他用手撑着头,“理论我是完全明白,但实践起来肯定有困难。”
我笑,“会习惯的。”
“你也是由聪明而转入糊涂的吧。”
我笑而不语。
时间到了,我起身告辞。
有些人是特别喜欢斤斤计较的,谁对不起他,谁不欣赏他,谁不是他的朋友,谁又出卖了他,这位年轻人可能也犯同一的毛病。
我叹日气,还自以为黑白分明,做人认真呢,谁知吃尽了亏。
如果他不学乖,他会失去那美丽的女孩子,此刻,即使只有一半,但一半也还是一半。
第二天店里进来一帮游客。
嘻嘻哈哈,买了不少有东方味的东西,那堆玻璃镯子,以每只三十元售出。
我放仔细了眼光,提防他们顺手牵羊,一边又要同他们说,在香港买东西也断不是漫天讨价,就地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