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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但是此刻的吉永正是蓄意打扮过的,又该怎么说呢。

  我拉住同学甲,“帮我介绍一下,我想认识陈吉永。”

  同学乙诧异,“你不认识她,快来。”

  [吉永!”

  吉永抬起眼睛,向我一扫描,我顿时慑住。

  “这是林秋里。”他们介绍,“林是六八年的,是你的学长,吉永。”

  她向我点点头,并没有太在意。

  [吉永,这么快走了?”

  她歉意的说:“我有点累,先走一刻。”

  “有没有人送你?”

  “我自己有车子。”

  她竟没有再向我看一眼,便扬起衣袂走了。

  我目送她的背影。

  拉住旧时的同学,“来,告诉我,关于吉永的故事。”

  “背后说人?”他们笑。

  “谁背后不说人?别假撇清了。”我推他们一下。

  “吉永是艺术家。摄影绘画音乐无一不精。”

  “她最擅长是什么?”我问:“一个人总有他一门技艺,这往往是他的职业。”

  他们困惑,“可是吉永没有职业,是不是?她什么都不做,又什么都做,但是她从来没有上过班。”

  “那么她何以为生?”

  “她丈夫剩给她一大笔款子。”

  “剩?”我的心一紧,“怎么,他过了身?”

  “是的,很不幸,三年前过身,他们极之恩爱,世事往往如此,打打杀杀反而可以做一辈子的夫妻,以他们相敬如宾的一对璧人,就不得长久。”

  “他做什么?”我问。

  “是个医生,家里很有名望。”

  “有没有孩子?”我继续追问。

  “没有。”

  “那么她目前的时间如何打发?”我很担心。

  “开展览呀,一个接着一个……她有朋友吧,总可以消磨。”渐渐声音弱了下来。

  大家都觉得很乏味,很惋惜。牡丹忽然不见了绿叶,多么难堪,以后的日子便寂寞下来。

  那么美丽的女人,忽然失去了伴侣,一个人守在间屋子里,滋味如何?不过已经三年了,最坏的时刻已经过去,真亏她熬下来的。

  “她先生是怎么过的身?”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他们苦笑,“癌。”

  我缄默。

  第二天看早报,看到文艺版大页刊登著有关陈吉永的摄影展,题材非常特别,是世界各地的孩子。我极有兴趣,跑去看了。

  成绩平平,一般摄影师用好相机好底片,选个专门题材,都可以使观众略为惊喜一下,开开眼界。手法也还细腻,把孩子们拍得活泼可爱。

  她特别喜欢孩子哭的一刹那,猎取不少宝贵的镜头。

  正当我在欣赏的当儿,一抬头,发觉她站在门口招呼客人,今天她的打扮完全不同。

  平跟鞋,球衣胡乱加外套,一条粗布裤,头发用一条橡筋东起,面孔素净,忽然年轻了,少了那种沧桑,一双眼睛仍然闪亮有神。

  我身不由主的走过去,“吉永。”我叫她。

  她看着我,展览厅中的光线柔和而充足,我连她的眉毛都可以数清楚。我那一见锺清的神采必然一览无遗,声音温柔得连自己都不置信。

  她一霎时没把我想起来,但是她礼貌且矜持地看牢我,一边努力思索。

  “林秋里。”我提醒她,“昨夜同学会才认识的。”

  “哦。”她应了一声。

  我搭讪,“很精彩,要跑遍大江南北才能得到这些照片。”

  大概有点陈腔滥调,她没有作答。

  我忽然觉得自己站在她面前是多馀的,但仍然鼓起勇气问:“吉永,可要喝杯咖啡?”

  “我走不开。”她说。

  “我买上来。”我说。

  她很犹疑,“不用客气。”

  “我这就去。”我匆匆下楼。

  买了两杯咖啡,像是干什么神圣的任务,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真是神经兮兮的。

  匆匆再上展览厅,把饮料递她手中。

  她坐在窗口,缓缓喝一口,说:“正想喝热东西。”

  听在我耳中,真是比任何赞美之词都管用。在这个上午,忽然之间,我发觉我在恋爱了,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迅雷不及掩耳,连自己都震惊得呆呆的,行为举止没有平时一半水准。

  我终于放下纸杯子,跟她说:“我要走了。”

  她轻快的抬起头,“再见。”

  她并没有告诉我她的电话的意思。我逼得老起面皮,同她说:“我怎么跟你联络?”

  她几乎有点讶异,像是想不出有什么跟我联络的必要。

  我屏住了呼吸。

  终于她说了一个号码。

  我拚死把它记住,发誓一辈子不会忘记。

  “再见。”我说。

  我像个傻子似的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忽然站住,抬头一看,唉呀,停车场在另一头哪,走错路啦。

  我又往回走。心里面有大大的忧虑,小小的喜悦。

  我爱上了陈吉永,但是她不觉我的存在。我怎样唤醒她?我如何开口?

  我到同学会去商量请吃饭。

  主席说:“阿林,一共三百多个会员,试问你怎么请?就算全体人马出席,你也没有时间与吉永说话。”

  我怔住,“为什么要这样说?谁说我专请陈吉永?”

  “唉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瞒谁呢?爱情与咳嗽,忍都忍不住,那天你初次惊艳,那神情谁看不出来?”

  我涨红面孔。

  “为什么看上吉永?”主席问。

  “你不觉得她美?”我很神往的问。

  “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笑“美是非常主观的一回事。”

  “可是她是那么美,”我悠然地说:“任何不相干的人都会发觉。”

  他还是单笑不说话。

  我吁出一口气。

  “我教你一个法子,好教你有藉口接近她,她打算将是次摄影作品出一本集子,你与她联络,说你可以承办这件事,不就得了。”

  “可是,”我急说:“我并不会设计呀。”

  “说你老实,真的老实,你可以帮她介绍给设计公司呀。”他笑。

  “她自己为什么不同设计公司联络?”我问。

  他答得理直气壮,“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亲力亲为,女人要男朋友来干什么?”

  我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做这么琐碎的事?”

  “这算琐碎?这简直是大前提呢,我认识一位仁兄,每星期买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开二十公里的车!那家冰店在乡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难怪这么多年我还做着王老五。这些女人真会作贱男人。

  随即心平气和起来,如果吉永叫我去买一毛线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兴,只要她扬一扬嘴角,我已经得到应得的报酬。

  真的,我不会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么。

  我跳起来,“一于如此!”

  主席笑着摇头,“恋爱的滋味不好受,苦乐参半。”

  我哪里还听得进去,别说参半,参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这样子,谁叫我爱上了她?

  我拨电话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谁。但当我提起那本摄影集的时候,她的兴趣渐渐来了,她不太爱说话,措辞往往非常简洁,只有三五个字,不过我已经非常满足。

  我们约好周末见面,在她家里,进行选择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杂志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届时一点头绪都没有,然后才更衣沐浴,专程上她家去。

  选衣服的时候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终于穿一件掠皮夹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轻佻。

  她前来应门,穿着一件旧的丝棉袍子,抱只热水袋,热水袋上还有只碎花巾套子,我见了她这种打扮,先是惊喜,一阵温暖跟着缓缓袭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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