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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我低下了头。

  “我当初看见你,以为你是那种很潇洒的女孩子,天掉下来也不理的女孩子,可是,第一个感觉不一定常常对,是不是?”他问。

  “我很抱歉,你看错了。”

  他微微一笑。

  我说:“我想离去了。”

  “这么早,你什么都没吃呢。”

  婉儿过来,她捧着一大碟食物。

  “姐,这先给你吧。”

  我怀疑她是否真的会吃得下东西。

  他说:“婉儿,你姐姐不怎么开心,你陪陪她。”

  他走开了。

  婉儿睁大眼睛,向我打了一个眼色。

  “你怎么了,千辛万苦的决定留下来,现在对着他,又那么的不高兴。”

  我的目光跟着他。

  他与每一个女孩子讲话,谈笑。

  他笑得很自然,很爽气,丝毫不介意我的存在。

  国栋不会这样吧?

  国栋见了我都会不好意思,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

  我是多么的可笑,在这么热闹的时候,想起国栋来。

  不知道是谁说的,我想起一句话来──

  那人说:在寂寞当儿想念一个人,不算什么,但如果在热闹的时候想念,又不同了。我在这么热闹的地方想起了国栋。

  为什么要想他呢?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好处,我开始真正的看到国栋的好处了。

  他还是在人群中穿插,长长的头发垂在额角上,那种笑容,是使人难忘的。

  然后我想到要生活得快乐,并不一定需要爱。这是我的看法,我似乎觉察得很迟。

  婉儿问:“你捧着碟子,一点东西也不吃,怎么可以?”

  我看她,“我想走了。”

  “不,别走。你回家干什么呢,你没什么好做的。”

  我想睡一觉,或是看几本书,婉儿怎么说我没什么好做?

  “你想看书?”她问,“看不进去的!”

  我瞪她一眼,她似乎很了解我的样子。

  “睡觉睡得大多,也没有用的。”她再加一句。

  我叹出一口气。

  “这里我倒觉得很好玩,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是不错的,为什么要闷闷不乐呢?”她问。

  我放下了碟子。

  “闷不出什么名堂的。”她说。

  然而在往日,我如果觉得闷,还可有其它消遣。

  我呆在人群当中。

  沈仲明回转来了。

  “怎么样?”他问,“好过一点没有?”

  我挤出一个笑容。

  婉儿抿着嘴笑。

  她说:“我觉得你好象野马一样。”

  “野马?”他笑了,像听到了最好的赞美。

  我发觉婉儿相当会晓得哄人。

  她又说:“你大概不会这么快结婚?”

  “结婚?”沈仲明一睁眼睛,好象听到一个陌生的名词一样,“我?”

  “是呀。”

  “我不会结婚的。我才二十一岁,我的天,怎么会这么早结婚呢。”他真正的笑。

  这原本在我意料中,我只低下了头。

  “不过我很想要一个好的女朋友,那很难,对不对?”他牵了牵嘴,“找一个妻子容易得多。”

  “为什么?”婉儿间。

  “女孩子都想结婚,不是吗?”他耸耸肩。

  婉儿笑出来。

  我听不出话里有什么好笑的。

  找一个女朋友而已,何必开这么大的玩笑。

  我用手捧着我的头,也许是我自己开了自己的玩笑吧。

  我早该晓得了。

  一切都变得不重要。失去一个应该被重视的人,像国栋,也没有什么稀奇了。

  他们换了一种音乐。

  “要跳舞吗?”他问。

  婉儿马上跳起来。

  他以为我是那种人,我也以为他是那种人,结果我与他都搅错了。

  他们在跳舞,我拿起碟子与匙羹,大吃起来。

  没有胃口是一件事,饿坏了自己又是另外一件事。

  音乐很好,因为我在吃东西,所以有几个男孩子只向我看了看,没有过来。

  我放下碟子,他们便请我了。

  我无所谓,反正已经来了,不可能会有损失得更多。

  我与他们跳了两次舞。

  这些都是孩子,使我暂时笑了。

  他们问:“你是沈的女朋友?”

  我毫不考虑的否认了。

  我说:“不过今天碰见,他带我们姊妹俩来的。”

  他们又问:“哪个是你妹妹?”

  我指给他们看。他们都觉得婉儿很漂亮。

  那再好没有了,什么比拥有一个漂亮的妹妹更光彩呢?

  婉儿今天是很开心的。我想。

  婉儿真是属于他的。我总有点距离了。

  我刚想坐下来,他过来了。

  “应该开心一点,”他说,“像你现在这样。”

  “是吗?”

  “也许当你真正决定走与不走的时候,你会更开心一点。”

  我微笑,“你曾经叫我留下来。不是吗?”

  “是的,你与我可以很快乐。”沈仲明说,“我讲过。”

  “怎么快乐呢?像这样来这里玩吗?看电影?跳舞?”我忍不住的问他。

  他惊异,“你觉得我们不快乐?是因我们没有目的?”

  我摇摇头。

  “我想走了。”我说。

  “好吧,我叫婉儿一块儿走。”他说。

  “如果你觉得有意思,你自己不妨多玩一会儿。”

  “怎么会?”他问,“是我把你们带来的,当然我也得把你们送走。”

  婉儿过来,“是不是要走了?”她问,“我看得出。”

  “是的。”他有点无可奈何。

  “时间还早呢。”她问,“要不要去看电影?”

  “很好的建议。”他看着我。“怎么样?”

  两小时的消磨时间,我想,去一次也好吧。

  我点了点头。

  我们离开了那个地方。改去电影院。

  事情距离我所想的很远。我以为我们可以好好的谈一谈,须知道婉儿却隔在我们中央。

  他又对婉儿好象很好,说得比任何时候都多。

  还有三天,我想,我就应该走的。

  但是现在,我那封信,已经寄出了。

  我心里面闪过一丝悔意,真不该那么做。

  世界上根本有两种感情,一种是平静的,非到一定的时候不会发觉。

  我想念国栋,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在戏剧院里,婉儿与他笑得很开心,我想他们俩应该是一对,我从第一次见到便有这个感觉。

  信也许要好几天才收到吧?我只剩三天了,我赶着去,也许可以比信早到。

  何必为一个幻像留下来?

  我想我这么做法是对的。

  赶着去?

  为刊一么不呢?我跳起来。

  我留下来的原因是以为我并不爱国栋,可是到底我发觉自己的感情还在他身上。我情愿他看到那封信,我不想骗他。

  我竟是这么的笨,去追求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不晓得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婉儿几乎要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了。

  这孩子,回去我必需要说她几句,怎么可以对男孩子这么轻狂,就算是心里喜欢也不可以这样。

  对任何男孩子都不可以这样。

  婉儿手里拿着一包爆壳,吃得起劲,根本没发觉我在斜眼看她。

  天晓得我并没有妒忌,我只是觉得她的态度不对。

  电影不怎么样好看,这也在我意料中。

  我不喜欢随便踏进电影院,事实上我做事很少即兴,都是要考虑很久,才做的。

  然而那封给国栋的信,显然还是写得太快了。

  我用手托着头,那信,真是天晓得。

  也许国栋不再会喜欢一个反反复复的女孩子了。

  也许他会原谅我。

  电许他来不及看到那封信,也许我会一字不提。

  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我自己是很清楚的,我觉得非常惭愧,惭愧自己这样容易被引诱。

  我低下头。

  他发觉了,他问我,“你不舒服吗?”

  我说:“没有。”我微笑。

  在黑暗中,他的眼睛低垂着,还是很好看。

  但是我在这一刻里,对他的态度是很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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