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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是,是要到火坑去才看得清楚。”我嘲讽地说。

  “也不必,问唐晶就知道了,你出来泡多久?一年,她出来泡多久?十多年,她才真的酸甜苦辣尝遍,你见过什么?给你一根针你都认作棒槌,个把男人对你说过他妻子不了解他,你就以为算有见识了?”

  “要不要将我卖到人肉市场?”我没好气。

  “堕落是愉快的,子君,像一块腐臭的肉等待死亡,倒是不用费劲。子君,你试过往上爬吗?你试试看,子君,你始终运气太好。”

  我颓然,“好好,我没有机会上演块肉余生。”

  也许唐晶看穿这世上一切,索性到异乡的小镇去终其余生,倒也是脱离红尘的捷径。

  子群走了,她也走了。这些女人都走光了,单我一个活着,再风光又有什么益处,我给谁看呢。

  人家都上岸了,我才出来徒手搏击,我什么都比人家慢半拍,真有我的,后知后觉。

  “有我,”张允信拍拍胸口,“我总是你忠实的拍档。”

  最近做小丑做得门透,简直想推开窗户,对着窗外大叫,用拳击胸,发出泰山般的呼声。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倦极愁极累极的时候,我便想坐下来哭。

  哭真是好,以前小时候一放声哭总有人来搭救,现在哭完了擦干眼泪收拾残局的总还是自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直到最后一日,到末日,俺去也,留也留不住,我竟有向往那一天。傻了。

  因为赶功夫的缘故,双手长期与湿泥接触,渐渐形成种皮肤病。

  我的手指头老退皮,吃药打针都看不好,我便躁。

  张允信旁观者清,问我:“怎么?是阴阳不调呢,抑或小姐脾气又犯,打算不干?”

  “别这样说我。”

  “忍耐,忍耐。”

  我的心自从唐晶离开以后,就不好过。

  我愤然道:“这样无穷无尽做下去无了期,怎么办?”

  “有人写作二十周年纪念,你不知道吗?”

  我把头伏在桌子上。

  “你倒是很有艺术家脾气。”他冷笑。

  我轻易不敢得罪他,这左右我也只剩下他一个朋友。

  这一段日子过得特别苍白。

  可林钟斯说:“活该,我知你闲得慌,偏又这么多挑剔,怎么不同洋人走。”笑。

  他老以为我同唐晶有一手,而如今斯人憔悴是为着她结婚去了,要这样说也可以,我确是想念唐晶。

  偶然我也受他的引诱,同他出去喝半瓶酒,伸诉伸诉。渐渐也开始同情子群,洋人好白话,拿得起放得下,且大方,不一定要真正捞便宜,就热心得很,反正不是认真的,洋人看得开。

  渐渐我真相信子群的不得已:不是她爱选洋人,而是中国人没挑她,而且一些唐人仔的嘴巴,差点没将她的风流韵事编了一首歌来唱,多么累。

  这就是个中秘密,我以前不懂得。

  而涓生终于与辜玲玲结婚了。

  是母亲来通知我的。

  “……他们的意思是,想让平儿做花童,怕你不答应……”母亲许久没跟我通消息,她的声音似蒙着一层蜡,听不出真心假意,但是却透着股实实在在的烦腻,仿佛很不屑做这中间人。我当时在做泥人,电话用下巴夹着,正在试抹双手,一听她那么说,电话筒就变得像铅块般重。

  “不可以,”我说,“我不答应。”

  “你同他们说去。”母亲说,“我不做此类鲁仲连。”

  “好。”我说,“我自己同史涓生说。”

  前夫,前夫生的儿女,前夫现任妻子,他现任妻子与她前夫,他们的孩子,将来尚有我前夫与他现任妻子所生的儿女,可能更有我与我现任丈夫的孩子,天底下还有更复杂的事?这种人际关系简直要编号码入档案才行。

  我跟史涓生说:“这些事与孩子们无关,不要让孩子牵涉在内。”

  涓生说:“可是如果让平儿参与,他会比较有亲切感。”

  “什么亲切感?”我问,“对父亲的婚礼有亲切感?我是个土包子,我办不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你如果有胆子叫平儿任花童,你当心点。”

  “好好好,何必这样强硬?”他愤然。

  “你们两个人为什么不可以到外国去结婚?现在正流行,干脆神不知鬼不觉,冒充头一次,将以往的事一笔勾销,假装是撩会的错:当时年幼无知,行差踏错,为什么不呢?”

  “子君,你一张嘴真厉害,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以前,以前我任得你搓圆襟扁。”

  “你也要守守行为,控制一下,连平儿都知道你同洋人散心。”他忽然反攻。

  “那不过是业务上的朋友,你少含血喷人,而且我警告你,不要再把我儿子带进这种漩涡。”

  涓生长长叹口气,他握搔头皮。

  我冷眼看他,要做新郎了,但整个人旧垮垮的,一点新意也无,头发很腻,衣服很花,看得出领带是刻意配衬的,但配得太着痕迹。是他新情人的品味吧。

  涓生在这一两年间忽然胖了,许是业务上轨道,再也没有什么要担心的,每日依挂号次序替病人把脉看喉咙,开出同样的方子,不外是伤风喉咙痛,每位七十元。他为什么不胖?坐在那里收钱,以往寒窗十载全属前尘往事,不值一提。

  我的思想扯到老远。

  每次见他,总是万分不情愿,见到他,又没有什么恩仇,但精神不能集中,而已找不到话题,一旦把真正题目交待完毕,两个人就干坐。

  我忽然发觉史涓生是个非常沉闷的人,比之张允信的诙谐多才,甚至可林钟斯的死缠烂打,涓生都缺乏生气,我们却居然做足十三年夫妻。

  要是他现在才来追求我,我会不会嫁她?

  许是为了生活安定,但做法不一样,永远没有可能百分之一百诚心诚意了。

  他说:“……总之,子君,你要结婚便正式再婚,我也可以省下赡养费。”

  “你那笔赡养费,这些日子来未曾涨过一个仙,你可知物价飞涨?”

  “听说你自己赚得到。”

  “靠一双手,咱们这些手作仔,不提也罢。”每次都是我先提出来,“走吧。”

  “子君,真没想到你变得如此实事求是,每次我出来见你,都要经过一番吵闹争执,但你——”

  “为我吵?”这倒新鲜,“我是被你遗弃的前妻,又不是你新欢,吵什么?”

  “女人。”他又叹一回气。

  俗不可耐,一辈子才认识两个女人,就作其女性问题专家状。

  回到家中,我模拟史涓生叹气,并且说:“女人!”俗不可耐,作呕。

  最恨以有女人为他争风吃醋为荣的男人。

  十三年的夫妻,真奇怪,涓生甚至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为他哭过吵过,现在却烟消云散。

  每次见到史涓生,我都睡得特别好。

  以前唐晶告诉我,她最常做的恶梦,是梦见穿着睡衣进入会议室,整个房间坐的都是铁甲人,说话的腔调完全似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然后就开始用武器攻击她,将她刺至血肉模糊,倒在地下。

  多么可怕的梦,既现实又逼真。

  她还算是有资格的,我可没有那么多机械人要忙着对付。

  张允信不只一次要我去买几件新衣服,“永远那条破皮裤。”

  其实这条破裤曾经一度值四千五,是被时代周刊誉为高级时装建筑师之纪亚法兰可法拉的设计,而且曾经一度是白色的,现在就像我的人,尘满面,鬓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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