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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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她主动接近我,渴望我对她关注。

  我总是淡淡地。

  更生说:“就算这是她错,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错过一次,而完全不原谅她。”

  “她已经长大了,”我说,“再也不能把她背着走上一里路去看花车游行,兄弟姐妹长大了总要各散东西。”我停一停,“你又不肯做她的大嫂,她一直住你家也不成话,最好叫她搬回去住,要不我这里也有空房间。”

  “你真是公事公办。”更生的语气带点讽刺。

  更生有时候不可理喻,我不知道她有什么不满,但似乎她一直想与我拖下去,尽管快三十岁了,并未想与我论到婚嫁。好,如果老姑婆不急,我恶作剧地想,我也不担心。

  只是母亲老催催催的。

  更生生辰那天,老妈送了厚礼,一只古老的钻戒上有三颗一卡拉的钻石,连我都“哇”一声叫,更生脸涨红了,结结巴巴要退还。

  老妈不悦:“你也不是那种小家子的人,平日也很大方,怎么现在忽然鬼祟起来,告诉你,石头是黄的,不值很多,放心收着吧,不是卖身契。”

  更生讪讪地套在手指上,我向她挤挤眼。

  玫瑰很羡慕,探头过来看,“哟,”她说,“真不错。”

  老妈瞪她一眼,她不出声了。

  我笑说:“这是孙猴子的紧札箍,你少羡慕。”

  老妈说:“你几时嫁入我家的门,我还有些好东西,收了几十年了,送给个可靠的人,也好放心。”

  老妈近来的身子不大好,她爱看中医,吃药吃得满屋子香,但是咳嗽并没有缓和多少。

  玫瑰说:中医是巫道。老妈骂得她臭死。

  她与母亲的年龄实在相差太远,两个人的想法差得天跟地似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玫瑰的稚气渐渐脱除。她瘦了,脸模子小了一圈,下巴尖尖,眼睛益发水灵灵地扑闪,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而事实不是这样,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她毫无思想,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

  作为她的哥哥,看惯了她的五官,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但是旁人骤见玫瑰,莫不惊艳。一位男同事说:“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

  是吗?他们并不知道真的玫瑰。这样子捧着一个女孩子,只因为她的美貌,是非常危险的事,对玫瑰本人也不公道。,

  就算我们与玫瑰吃茶,坐在咖啡厅里,也遇见星探,想游说她做明星,拍广告、上电视。

  那种贼头狗脑,拿着照相机的年轻人,放下一张卡片,跟玫瑰说道:“小姐,我们公司有把握将你捧作明日之星。”

  玫瑰说:“我不喜欢做明星。”

  我跟着喝道:“听见没有?她不喜欢做明星。”

  这样子赶走了不知道多少癞哈蟆。

  更生问玫瑰:“长得像你这样,是否很烦恼?”

  玫瑰耸耸肩:“习惯了,人们一见我便瞪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开了花,我只好一笑置之。”

  我觉得很恶心,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

  更生说:“振华,你是唯一不觉玫瑰美貌的人。”

  我说:“我是个成熟的男人,我看女人,不止看眼睛鼻子大腿腰身,我注重内心世界。”

  “你可明白我的内心世界?”更生问。

  “你的内心世界犹如万花筒,百看不厌——对了,玫瑰现在与什么人交往?”

  “邻校全体男生。”更生笑。

  “有没有什么固定的人?”

  “不知道,大概没有。”

  我说:“最近她头发又直了,好现象,溜冰鞋终于脱下来了,也是好现象。”

  “她会考考九科。”更生提醒我,“好学生。”

  “每个学生都起码考九科,不必紧张——还有,她现在衣服的颜色也素净得多了。”更生微笑:“你的语气像个父亲。”

  “可不是。”我说,“兄兼父职。”

  “有没有士辉的信?”

  “没有。”

  “士辉的太太呢?有无跟你联络?”

  “我不敢去看她,她也没有找我。”我苦笑道。

  “士辉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更生说。

  “这句话呢,我像明白,又像不懂。”我笑。

  我再到更生家去,在幽暗的大厅中看到一幅巨型的彩色照片,是玫瑰穿一件白裙子,站在影树下。细碎的金光透过影树羽状的叶子洒在她身上,火红的花朵聚在树顶,这张照片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杰作。

  谁拍的?

  “雅历斯。”玫瑰说道。

  “总有个中文名字吧?”我问。

  “不知道。”

  “你的男朋友?”

  “不是,我只跟他学壁球。”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干什么的?”

  “不干什么,他是港大历史系学生,体育健将。”

  “你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不知道。”

  我心想:港大生,体育健将。不会有大错,上帝保佑那可怜的人。

  更生问:“见过那男孩子没有?非常英俊,与玫瑰在一起,金童玉女一般。”

  “哦!”

  近日来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看玫瑰的男朋友,见了一个,见不了十个,也见不了一百个。

  不过有那个时间的话,我得叫她搬了回来才是,老住在苏家不是办法。

  玫瑰叫那个雅历斯帮她搬家。

  她一边啰嗦,一边指手划脚地叫那个男孩子挥着汗干活,我摇摇头,真有这么多的男人爱做女人的奴隶。

  人各有志。

  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高大英俊,与玫瑰很般配。

  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要求我替她买新衫,我再高兴没有,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

  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

  她恨恨地说:“蠢相!”

  我既好气又好笑,“罢哟,玫瑰,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你也修修福。”

  “这年头,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她说。

  “市面上那么多男人,你简直可以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但你,你是黄玫瑰啊!”

  “大哥,别取笑我了。”她没精打采。

  “看中了谁?你主动去俘虏他啊?”

  “那么容易?”她反问。

  “啊哈!”我跳起来,“别告诉我,你也碰到定头货了。”

  “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她白我一眼,“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像你就是。”

  “胡说,我才不是铁石心肠。”

  “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

  “她呀,”我说,“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我说:“覆煦对于爱情,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她不肯嫁给我。”

  “去说服她啊。”

  “她大有主张,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

  “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

  “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

  “你应该多多尊重她。”

  “是,是,可是你别尽教训我,玫瑰,考完试打算如何?”

  “入港大。”她简单地说。

  “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我说,“发乎情,止乎礼。”

  “放心,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她说。

  我拍拍她肩膀,“在我这里住,规矩点,别丢了老哥的脸,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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