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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页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甚远,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你们随便。”

  我沉吟半响,“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赔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2)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分子,她从来没去过欧洲,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珮玎珰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己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地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地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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