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玫瑰,你不必心急,或许现在他已经到处在打听你的行踪,稍安勿躁,等待一、二天,这个人便像其他所有男人一样,送上门来,给你虐待。”
“我真有那么厉害,就没有那么多瘟生肯牺牲了。”
“说话恁地粗俗。”我摇摇头。
我与更生订婚消息飞快地传出去,大家都很替我高兴,尤其替更生庆幸。
更生一次笑笑地说:“我倒是有点晚福,都说黄振华是个好男人,身为建筑师,钞票麦克麦克地赚,名字却从来不与明星歌星牵涉在一起,现在在中环赚到五六千元一个月的男人,便已经想约有名气的女人吃饭,普通小妞是不睬的了。”
“这么说,女人要有名气。”
“不,”她说,“女人至紧要有运气,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我有点运气——年纪不小了,又长得不怎么样,居然还俘虏到黄振华……”
我诧异,“你计较街上的闲人说些什么?乡下人的意见也值得重视?”更生微笑。
“我认为你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还不够么?”
“谢谢你,”她说,“我不该贪心,企图赢得全世界。”
女人!
周末我与她出去应酬。在派对上,更生指给我看,“有没有看到那边那一对?”
我目光随她的手指看过去,一对飘逸的男女正在跳舞。
两人都穿白色,无论服饰、神情、年纪,都非常配合,堪称是一对壁人。
我点点头,“很漂亮的一对,肯定不会有很多人欣赏,人们都喜欢玫瑰,一种夸张、浮浅的美。”
“不,玫瑰的美是另外一回事,我现在不与你辩论,可是那个男人,正是玫瑰看中的那位讲师。”
“啊——”
我更加注目起来。
那真是一个英俊的男人,长挑个子,脸上带种冷峭的书卷气,白色的衣裤在他身上熨贴舒服。他女伴的气质竟能与他相似,一举一动都悦目。
我低声与更生说:“如果我不是追到了你,我就去追她。”
更生瞅我一眼,“你有追过我吗,怎么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在熟人那里兜了个圈子回来,告诉我,男人叫庄国栋,而女郎是他的未婚妻,是个画家。
像是有第六感觉,我认为玫瑰这次肯定要触礁。
更生笑说:“很伟大的名字,你要振兴中华,他要做国家栋梁。”她停了停,“所以我喜欢玫瑰。她安分守己地做一朵玫瑰。”
“你认为她有多少机会?”
“什么机会?”
“这男人有了未婚妻——玫瑰得到他的机会。”
更生想了很久,不出声。过一会儿她说:“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不能和平共处,一定在别人手中抢东西,这世界上,独身自由的男人还很多的。”
我说:“你敢讲你从没眷恋过有妇之夫?”
“除非他骗我说没老婆?”
“乡下有。”我说,“城里没有。”
我看着那一对爱人在另一个角落坐下。
“玫瑰为什么要看中他呢,”我说,“这样的男人也还是很多的。”
“别担心,玫瑰顶多喜欢庄国栋三个月。”更生说。
“三个月。”我喃喃地说,“这年头的女孩子真可怕,全是攻击派。”
“有没有女孩子自动要结识你,黄振华?”
“不会。我不穿白西装,不开名贵跑车,不往高级饭店亮相,不想充任公子,谁来追我?”
有漂亮的女孩子追着跑,未必是福气,男人成为十三点兮兮的交际草,这里去那里去,身边老换人,名誉照样会坏,一样娶不到好太太。
“我们走吧。”我说。
“怎么突然之间兴致索然?”
我完全不明白玫瑰的感情问题,她喜欢故意制造困境,造成万劫不复的局面,现在暂时的宁静,不过是暴风雨前夕。
玫瑰自然会采取主动,去接近庄国栋,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出半个月,小妹便约了庄国栋到家里吃晚饭。
刚好我与父亲通了长途电话,知道老妈的病况大有进步,因此心情很好,于是便坐在家中陪他们吃饭。
玫瑰对庄国栋的神情,我看在眼内,一颗心直往下沉,上帝救救玫瑰,她真的对庄国栋已发生了浓厚的感情,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眼光像是要融在庄的身上。
因为玫瑰紧张,所以我也特别紧张,我这个人一惊惶便不停的伸筷子出去夹菜,因此吃得肚子都胀了。
而庄国栋一直气度雍容,处之泰然,咱们两兄妹完全落了下风,他真是个强敌。
庄国栋说:“……在香港找事做,真不容易,念高温物理,当然更无用武之地,胡乱找个教席,误人子弟。”
庄国栋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有形容不出的傲慢。
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玫瑰说:“那你为什么不学大哥那样读建筑呢?”
庄国栋欠欠身,“城市内光盖房子,没有其他的学问是不行的。”
玫瑰一脸仰慕,她看着他。
我几乎气炸了肺。
事后跟苏更生说:“他妈的那小子,一副天地之中,唯我独尊的样子,真受不了他!”
苏更生笑,“你呀,小妹的男朋友,你一个也看不入眼,这是什么情意结?”
“恋妹狂,”我瞪大眼睛,“好了没有?”
更生抿着嘴笑。
“老实说,只有这一次,我站在玫瑰这一边,要是这小子阴沟里翻了船,栽在玫瑰手里,他要是跑到我面前来哭诉,我会哈哈大笑。”
更生转过了头,轻轻地说:“恐怕这样的机会不大呢。”
虽然不喜欢庄国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什么,根本没人晓得。
照说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令人觉得不自在,偏偏他使我觉得如坐针毡,有他在场,气氛莫名其妙地会绷紧,我也不能解释。
玫瑰间或约会他,但他并没有按时接送玫瑰,也不见他开车来门口等。
我问小妹,“怎么,尚没有手到擒来吗?”
“没有。”她有点垂头丧气。
“为什么呀?”我大表失望。
“我不知道。”玫瑰摇摇头,“他说他有未婚妻,那个老女人。”
“胡说,那个不是老女人。”
“二十七岁还不是老女人?”玫瑰反问,“我要是活得到那个年纪,我早修心养性地不问世事了。”
“你少残酷!”我跳起来,“这么说来,我岂非是千年老妖精?”
“谁说你不是?”她仿佛在气头上。
“那么爱你的苏姐姐呢?她也是老妖怪?”
玫瑰问非所答:“他与他未婚妻的感情好得很呢,他老说:大机构一切职位都不值一哂,不过是大多数人出力,造就一两个人成名,通力合作,数百人一齐做一桩事,但创作事业是例外,像他那画家未婚妻,作品由她自己负责,那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我冷笑,“啊,有这种事,那么他与你来往干什么?他应该娶个大作家。”
“我爱上了他。”玫瑰说。
“鬼相信,狗屁,”我说,“你也会爱人?你谁都不爱,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玫瑰抬起头,大眼睛里含着眼泪,她说:“但是我爱他。”
我呆呆地注视玫瑰。
“你——爱他?”我问,“你懂得什么叫爱?”
“不,我不知道,”她说,“可是第一次,我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