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脱像长痔生疮,被剥了皮毛的老鼠。”
玫瑰尽管夸张,这比喻,我还觉得真贴切,虽然有一点恶心。
那么,围这道墙,为的是什么?”
“我看,八成是怕我们一不小心,给车撞死。你看!这外面是红砖道,再过去就是马路了。有道是,马路如虎口,我们这些嫩羊,可经不起摧残!”冬瓜虽然沉静,颠起来可和玫瑰不相上下。我虽然觉得她的说词破洞百出,可也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解释。
学校离市区有一段距离,依山建筑而成,山坡平缓。才幸运得能有那么一大片的操场。这围墙,正对操场,依墙而立很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威风凛凛之感。
不过,趴在上面会更舒服。如果倒转过身,背靠着墙,将头枕靠在上面,双手横向撑开,搭在围墙上,仰望浮云,听任和风吹拂拨弄——唉!那真是人间天堂。
像现在,我就是处在这样的仙境。冬瓜和玫瑰则在两旁,一个头枕着双臂注视墙外的车水马龙;一个双手抱胸,背抵着围墙,看着操场上的同学尖叫嘶喊。
这种时候我通常是不太愿意讲话;可是两人都不出声,倒让我觉得反常。往常这时候,她们两人老喋喋不休,烦都烦死人,今天是怎么回事?
我立直了身,转头向玫瑰:“怎么了?老不说话!”
玫瑰叹口气,回过身,面向操场。
嘿!还是不说话。
“冬瓜?”
“也没什么。冬瓜变换一下姿势,将手放在腰带上。
“上星期六去看电影,和李奎意见不合。李奎说了句‘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玫瑰一气,将冰淇淋甩在他脸上,就这么砸!”
“原来如此!怎么没人跟我讲?”我问。
“打电话给你,老没人接听,到了学校,你又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玫瑰收回漫无焦点的视线:“那你帮——”
“自己的事,自己负责。”我打断她:“别指我帮你。”
“好吧!我自己来。”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气。接着话题一转——唉!本性难改!“你没去,李奎那两个同学失望极了!”
“得了吧!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少灌这种迷汤。”
“真的!我不盖你!冬瓜可以作证。”玫瑰举起右手,信誓旦旦。
冬瓜也笑了:“是真的!李奎早不知跟他们提过你几百遍了。”
“失望是有一点吧!”我睨了冬瓜一眼,故意将声音拉长:“起码有九十九点是。既高兴又满足吧?”
果然!冬瓜红了脸,腼腆的笑了一下。看样子,一场电影又成就了一桩好姻缘。
那么,劳勃瑞福和裴健雄呢?她们心里,又将如何对两人作安排?
其实,我可以了解她们这种心态。十六、七岁的少女,情窦初开,潇洒迷人的男老师自然容易令人倾心。然而,那也只是一时的迷惑而已。潇洒英俊的男老师毕竟是太遥远的对象。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话。不怪她们。妈咪礼拜天提早到南部后,我就把电话关掉,铃声怎么响都碍不到我的耳朵。到了学校,看见劳勃瑞福,星期六下午的事不断扰乱我的心。这事又不好对她们说,难怪她们看我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
“那现在打算怎么办?”我看着冬瓜,冬瓜双手一摊、一副没辙的样子。
我沉吟了一会,然后问玫瑰:“你向他道歉了吗?”
玫瑰摇头。
“电话?”
又摇头。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是你不对,你一定要先向他道歉,除非你真的不甩他了。否则,指望他先跟你道歉,也许可能,不过机会很渺茫。意气用事,搞不好你们就这样冷淡成真,永成陌路了。”
我一边说,一边觉得很奇怪。奇怪自己怎么这么冷静,这么有条理,不像是一般十七岁懵懂无知少女。
早熟吗?大概吧!我讨厌这个字眼。这不是我心甘情愿的成长,我宁愿无知一点,蠢得像一般正常的十七岁少女。可是在妈咪眼中,我一向自律又自爱,在冬瓜、玫瑰眼中,我既坚强又可依赖。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真正的渴望。我是多么希望望有人可以让我撒娇使赖,像对爹地一样。
不!我一点也不坚强,我只是寻常的十七岁女孩。
暗恋一下自是无妨,没有人会对此太认真,那只是成长期中,必经的过渡现象。对她们来说,同龄的男孩,才是她们烦恼的所在。
这样,也许真的是幸福的——而我,也许也是幸福的吧!
我执意的只是真情真性。人类不过是皮相的动物,老了青春就什么都不是了。若说有什么可贵感人的,不过就那份执着。聪明的人类,却不知为何总偏偏固执于那份青春和皮相,为爱情的年龄设限,甚至条件、家世、学历——什么事,一谈起了条件,也就谈不上什么纯真了。
十七岁的我,有一颗太苍老的心。因为看得太明白,了解得太多,我只求那份真情真性。唐明不自量皇和杨贵妃的爱情。让我质疑的,不是因为年龄的差距,而是他们彼此心里是否存在着那份真。
话虽如此,美的事物总是令人赏心悦目的。尽管是一时的迷惑,成熟、俊美充满男性魅力的男老师,总能轻易地蛊惑缺乏任何色调、纯洁、寂寞、少女芳心。何况,我们那长大到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了。就算不敢明目张胆,偷偷的幻想总可以吧?
所以,我很了解,也谅解冬瓜和玫瑰的心态。她们既不像我,漠视成人世界一切禁忌规范,又抵不住本能感情最原始的呼唤和波动——劳勃瑞福和裴健雄真的是好看、又深具魅力的人。那么,在心底偷偷喜欢又何妨!
但女孩子,明明只能爱一个人、嫁一个人,她还是希望天下每个男子都倾慕她、宝贝她、注意她。玫瑰和冬瓜不见得把劳勃瑞福和裴健雄的份量看得重—一玫瑰也许更喜欢李奎,冬瓜也许更倾慕令她绯红了脸的那个人—一可是她们心里还是希望他们能注意到她们,多看她们一眼。
很奇妙吧?女孩子微妙的心理!这很难有合理的解释,大概算是天生的虚荣!——虚荣?那我呢?我对于他们又是怎样的心态?……
“闵怀椿——”玫瑰的叫声,将我拉回现实来。
“你在想什么?叫你好半天了,应都不应,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没什么!”
不是的!我对他们不是那种虚荣的心态,我不是——
“还骗!脸上的肌肉都僵成好几条了,不说就算了!”
玫瑰祭出这招杀手锏,我倒真不知如何应付。当然,我可以不理会她的撒泼,可是,今天因为心里真有秘密,我无法无视她的不满与埋怨;何况冬瓜也以一脸疑惑的表情对我。
可是,该怎么说呢?难不成告诉她们,我们对劳勃瑞福和裴健雄的心态,都只是女孩子一天性的虚荣!我不是!我不爱裴健雄,也不爱劳勃瑞福,我只是——天!我倒底只是什么?
“好吧!老实告诉你们?”我摊开双手,耸耸肩:“我刚刚在想的是——老师在吹哨子催大家集合!”
说完,我一溜烟就跑开。玫瑰愣了一下,然后也跟着跑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咒骂。
整好了队,点过名,下课钟还未响,老赖就早早放牛吃草。
操场的地势比教室略低,中间又横隔一条柏油道,其间的两道阶梯,遂成为双边必经的桥梁;教室又远在四楼边境的厕所旁边,怪不得玫瑰每次一踏上这些天梯,总要高声朗诵一遍孟子天下篇。那实在是肉体的一种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