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初吻留下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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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样子,我的前途多灾多难。

  果然!钟响后,衣架一离开教室,洪玫瑰就挤过来对我说,一脸的陶醉样:

  “看到没?好迷人的眼睛!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我翻一下白眼,敲她一个响头:

  “得了吧你!上次是谁信誓旦旦地说省中那个白面书生多潇洒、多迷人?怎么,两个月不到,就移情别恋了?”

  玫瑰做了一个鬼脸,转向冬瓜:

  “冬瓜,你说,他是不是很迷人啊!”

  冬瓜羞怯地笑了笑表示同意,平素沉静的脸上闪过一抹娇羞。

  这两个女人,八成给沾了亚当的唾液。瞧她们那副痴迷的神态——唉!才第一回合而已,这日子,该怎么收场?

  星期天是懒人的天堂;我一觉睡到正午才起床。妈咪已经出门了,不知打哪里传来美味的饭香,这才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在叫。东翻西翻,翻到厨房。冰箱是空的,饭桌也是空的,我双腿一软,瘫在饭桌上。都是咋晚的长片害的,说什么让你看了破胆三次,结果,害我早上没饭吃倒是真的。

  我正不知如何是好时,客厅电话响了起来。

  是妈咪。

  “妈咪,你现在在哪里?”我忍不住开口问。肚子饿得着实难受。

  “我在三叔公家,晚一点才回去。”

  就这么一句,咔嚓一声,电话就断了线。我双手支着头,瞪着天花板发呆。肚子居然不响了,大概是饿过头了,所以五脏庙反倒一片太平。

  妈咪是闵家的珍珠,美丽又高贵,三十好几的人,仍不时流露着少女特有的青春美丽。妈咪一直保持着高贵、优雅的名门淑媛形象,可是,我实在不懂妈咪。有时看似童心未泯,偏偏又成熟世故;看似天真浪漫,偏偏又一身妩媚风情。然而,也只是“有时”,“冷漠的妈咪”通常才是我熟悉的影像。

  我真的是不懂她。

  楼下胡妈妈每回看见妈咪,就对她从头赞美到脚,恨不得能像影印机般把妈咪COPY到她身上。妈咪对于她的赞美,总是浅浅的笑,一贯的雍容华贵。很少人知道妈咪的冷和淡。她对邻居一直是温和有礼的,一切淑女该有的礼节,她都不会欠缺。

  不过,我对胡妈妈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不是我对她有偏见,而是,老实在很烦人呢!老爱东家嗅嗅,西家闻闻的,又不知打那儿收集的一大堆马路消息,常常就见她在巷口杂货店和那票三姑六婆“清谈天下事”。女人嘛!这点我不忍苛责她,怪的是她特别喜欢往我家钻,没事借个酱油摸个醋什么的,一赖又不是三、五分钟可以解决的。东西借了,有去无回也就算了,偏偏她又特别喜欢撩拨我,老爱拿“她家小娇娇、小柔柔”和我相比对。大概她也知道,妈咪艳丽不可方物,怎么比都只有自讨没趣的份,所以专挑我这个软柿子下手。活该我不争气,基因又突变,每回只要胡妈妈柴米油盐酱醋茶随便借个什么回去以后,妈咪就比往常更冷漠。

  其实胡妈妈也算是个标致的女人,只是,和妈咪一比,就全给比下去。她大概因此心态不平衡,才专找我的碴。

  胡家两姊妹,姐姐妹胡娇娇大我一岁,专科生,高挑健美,一双长腿系住了一长串的裙下忠臣。功课不好没关系,女孩子就是要有人追求,才显得出她的价值。这一点,胡家方圆五百里内没有人比胡娇娇更有价值。

  妹妹胡柔柔和我同年,矮了些,但同样的清秀可人,而且头脑是高级脑汁浆的。据说她家墙上壁纸,都是用胡柔柔各色的奖状糊的;惨的是,她居然和我同校同又班。就连她们家那只懒惰至极的胖咪小乖,偶尔咬死一只蟑螂,都比我家那只被老鼠逼着跑的白鼻猫强——如果有老鼠的话,妈咪一气之下,把白鼻猫放逐到乡下大姑妈家。相形之下,我的处境就更艰难了。

  我除了遗传爹地妈咪的身高腿长外,只有一双并排的一字浓眉和黑白分明的眼睛还算清丽动人。鼻子虽然还算高挺,头发虽然还算乌黑,却绝不如妈咪那般让人一见惊艳,甚至连胡娇娇那等巧笑倩兮的靓女风姿都谈不上。论起学间功课,经过胡妈妈千里驿站快传,谁都知道我那碗又浓又鲜的夏令大补汤。

  所以,不是我对胡妈妈有偏见,而是——你看,她实在是很烦人呢?

  现在,门铃响了,八成一定又是胡妈妈要借个什么油盐酱醋的。

  果然!“阿椿啊!你妈咪在不在?不在啊!是这样——哎!真不好意思!我们家酱油刚好用完,来跟你们先借一点厂’我到厨房把那瓶尚未开封的酱油拿给胡妈妈,她笑列了嘴:

  “谢谢啊!真不好意思!对了!听我们家柔柔说——”

  楼下胡娇娇的叫唤,打断了胡妈妈喋喋不休。难得她星期天会在家!胡妈妈三步并两步的下楼去——皇天在上,我真希望她随便跌个跤什么的,起码两三天不按我家的门铃!

  这一堂是我最喜欢的历史课。劳勃瑞福讲课完全不按牌理出脚,稗官野史,懦林演义,讲得口沫纷飞,我也听得趣味盎然。

  劳勃瑞福是女中的历史老师,一头柔顺、波浪成形的浓密黑发,闪着耀眼的光泽,外加阳光般的朗笑,活脱是荧幕里充满性感和男性魅力的劳勃瑞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欣赏他的。玫瑰就嫌他温温的,禁不起风吹日晒的薄弱相,没什么男性气概;冬瓜也对他没好感,说他‘不正经,一睑撒旦式邪恶的笑容”,而且,课也不好好地上,专讲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难怪混了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

  “那个衣架不也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我有点不高兴了,故意抹黑她们的偶像。

  “那不一样!”玫瑰很快的接口:

  “人家是学成归国,校长重金礼聘的——这还是因为他们两家的交情,校长才请得动的呢!比起你那个劳勃瑞福强多了!”

  “你怎知道的?”我还来不及回嘴,冬瓜就急急问道:

  “我是听一班陈胖说的。她老姊大学时和裴裴同校。”

  裴裴!真亏她叫的这样自然顺口。

  “玫瑰”,我挖苦道:

  “什么时候开始,那衣架变成你‘亲爱的裴裴?”

  “我怪声怪气了。你自己呢?你那个‘亲爱的劳勃瑞福’呢?”

  皇天在上,我可从来没有暗恋过劳勃瑞福!我是欣赏他,觉得他性感没错,可是这并不表示我喜欢他。而且,凭心而论,劳勃瑞福幽默风趣,绅士派头十足,又不守着教科书教死书,很难不打动少女的芳心。

  像现在,他正讲着唐明皇和杨贵妃的韵史,背靠着课桌,单脚跨坐在讲吧下第一排空位的桌上,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男性的味道,脸上一抹淡淡挪榆的笑。冬瓜的话在我心里发酵,我竟觉得,他的笑隐含着一股邪恶的魅力。

  “闵怀椿,你对我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吗?”劳勃瑞福眼力真好,我们一个在长江头,一个在长江尾,他居然看得到我甩头的动作。

  我默不作声。刚才想得出神,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闵怀椿,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劳勃瑞福不放弃他的坚持,虽然仍是那么温温的。

  看来是躲不掉了,我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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