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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她看看地下:“这双鞋有多高?”

  “十公分。”

  “怎么走路。”

  我把头枕在手臂上,“会习惯的,从小做起,没有难事,久而久之,以为生活就是如此,不想反抗,无力改变,麻木之后,一切无所谓。”

  周博士不出声。

  “像你,生来自由,像我,成堆枷锁。”

  “我在听。”

  “母亲离家后,父亲急着找对象。”

  开了头,不知如何说下去。

  我叹口气。

  周博士说:“不想讲不要讲。”

  我呆着脸,看着天花板。

  继母还没有成为继母之前,已不喜欢我,她同我父亲说,看到我,活脱脱便像看到我母亲,简直同一个印子印出来那么相似。

  她诉苦,说我一点童真都没有,就会直着眼朝她瞪。

  那时还有这种后母,定要同小孩过不去。一共只两种做法,小孩选甲,她硬说乙对,小孩选乙,她又咬定甲才正确,有心找碴,小孩永远无法赢她。

  听上去不像真事,父亲打那时开始随意掌掴我。

  隔了许久许久,他去世以后,我才明白所以然。

  他并不是要打我,他要打的人是我母亲。

  我取过手袋,打开一只金鸡心,给周博士看里面的小照,“这是我母亲。”

  她接过。

  “天,”她说,“与你是同一人。”

  我低下头。

  “生命真苦,是不是?”周博士说。

  这话应该由我来问。

  “然后那件事就发生了。”

  “什么事?”

  我张开嘴,仍然说不出。

  “那时你多大?”

  “十五岁。”

  “父亲仍然打你?”

  “是。”

  周博士吁出一口气。

  “他掌掴我的脸,甚至不看着我的脸,我发誓,如果有谁再这样对我,我会杀死他。”

  我握紧拳头。

  周博士为我斟一杯威士忌。

  事隔多年,还这样恨,我悲哀地低下头,一点儿也没有忘怀。

  我把金鸡心收好,“我要走了。”

  “最近你比较忙是吧?”

  我点点头。

  “心中有冲击?”周博士试探地问。

  “你看得出?”我说。

  “不需要很精明观察人微的人也会看出来。”

  但是国维没看到,不知是幸抑或不幸。

  我起身,“我要走了。”

  “你说过要到我家来的。”她提醒我。

  “我一定会来。”

  “当心自己。”

  我牵牵嘴角。

  下得楼来,我暗暗留意那辆黑色房车,没有,两边路旁是空的。

  他在忙什么,好几日没看到他。

  徘徊一会儿,不得不离开。到家门,仍然没有看到那辆车,途中不停凝视倒后镜,一点踪迹也无。

  真不知他想怎么样。

  车子经过他的酒店,忍不住慢下来,驶人停车湾。

  手是颤抖的,心中暗暗叫:不可以这样做,不可中他圈套,不可自投罗网。但完全不听指挥,我把车停下来。

  白衣制服的侍役立刻上前来替我拉开车门,称我为陈太太。

  “朱先生不在,”他告诉我,“陈太太请跟我来。”

  跟他走,走到什么地方去?

  腿也干脆不听使唤,毫无尊严地跟着待役一路走去。

  走廊是熟悉的,已来过这里,知道它通向什么地方。

  “陈太太,”侍役说,“请稍候,我立即去联络朱先生。”

  他推开套房的门。

  那一瓶花仍然放在上次的位置。

  不,已不是数日前的花,这是他另外嘱人插的,人不在也当我在,天天供奉鲜花,我呆住了,心中滋味难以形容。

  侍役说:“朱先生每日亲自把花拿进来。”

  他等我出现。

  一切在他意料中。

  两颊连双耳热辣辣地烫起来。

  侍者替我倒出一杯酒,放在茶几上,恭敬地退出。

  我缓缓脱去手套,喝一口酒。

  要走现在还来得及。

  放下酒杯,拉开房门,走廊悄悄地无一人,匆匆急步走到门口,上车,逃似返回家中,心跳得像是要从喉咙扑出。

  国维还没有回来。

  看样子我只有自救,他是不会插手的了。

  女佣把昨日的花捧出来。

  我跳起来,“干什么?”

  “太太,新鲜的又送来了。”

  我绝望地走入房中,他没有放过我,这次的鲜花仍以白色为主,有些是根本没有见过的,可见多罕有,一条茎上连珠地长得十多二十朵,美得不似真的植物。

  放肆的朱二,登堂入室,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大蓬花像是随时随地会得缠上我身来似的,令人坐立不安,地板似烫热,椅垫似是钉,终于找一拢头发,取了外套,再度出去。

  我把车子开得飞快,路两边的树直朝前窗压下来,根本没有想到是否危险,引擎咆哮着,风劲而疾,又回到原来的路上。

  朱二站在门口等我,他知道我会回去,如扑火之飞蛾,难逃冥冥中注定的命运。

  他手中握着血红的不知什么。

  下车看到,是我适才遗下的手套。

  他把手套放在唇边,耽搁一下,然后还给我。

  我慢慢穿起它们,单是他刚才那个动作,已经使我鼻子发酸。

  天又黑透了。

  他携我手,与我进去。

  接近了,我的脸颊刚到他肩膀,舒服地靠着他外套肩垫,不想离开。

  迎面而来的随从同他说,晚餐已经准备好。

  我得换件衣裳,自衣橱中挑出他为我置的宝石绿缎裙。

  整个饭厅只得一张桌子,灯光柔和,他把客人赶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侍候我坐下,两人都没有心情开怀吃。

  我讪讪地,一边面孔始终烫热,耳朵麻痒,紧张得频频喝酒。

  朱二伸手过来,为我整理头发,目光深深烙在我皮肤上。

  乐队奏起音乐,他邀我共舞。

  大胆地把我拥抱得紧贴他身体,我记得这舞步,极小的时候,母亲教过我跳,当她还没有背夫别恋的时候,母亲为这个家带来无数欢笑与温暖,她是个出色的女人,这也是父亲痛恨她的原因:得到越多,失去越多,愈更不值。

  十年前与国维共舞到如今,今日又用上母亲传授的功夫。

  最喜欢跳慢舞,一直没有机会。

  国维说过,在公众场所接吻拥抱皆不妨,最不雅观就是男女跳慢舞。

  今晚不怕,今晚没有观众。

  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专等我来。

  我们跳了很久很久很久,乐队彻夜演奏?月亮升上的时候,他带我出园子。

  到这个时候,一切已经太迟,后果如何,并不值得计较,当年,母亲牺牲了我去追求这样一点点短暂的欢愉,我并没有子女,没有值得担心之事。

  我心内狂喜,若不做些反常动作,无法表达,于是和衣步入泳池,池水将衣裙泛起,招手叫他过来,他先是笑着摇头,我游至池边拉他落水,他在岸上捉住我双臂。

  趁势他拥抱我。

  在他的体温相形之下,池水冰冷,一冷一热之间,浑身麻痹,沉下水中,把他也一个筋斗带下来。

  这下水声惊动了侍者,他们轻轻出来张望一下,又悄悄退下,乐队仍曼妙奏出曲于,我打横浮在他身上,抬眼看去,星光灿烂。

  无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付出,我同自己说,这之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愿意承担。

  我只知自己是个孤苦寂寞的女人,追求一点点欢乐,不算触犯天条,是人情之常,值得原谅,可以宽恕的。

  湿了水的衣服渐渐坠身,我俩缓缓没人水中。

  乐队在奏什么歌?

  噫,是“夜来香”。

  一个歌女穿着银光闪闪的衣服款款走出来,对我们视若无睹,唱出这首最最动人的歌曲。

  “我爱那夜色清凉,”她唱,“我爱那夜莺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她要拥抱着夜来香,吻着夜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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