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眼,看到有中年人向我打招呼。
我心一动。是周恩造医生,他也是一个人。
我拿着杯子过去,“周医生,我是关大雄。”
“我知道,你回来了?”他拉开椅子让我坐。
我想问他关于香雪海的近况,良久不知如何开口。
他是一个有风度的人,静静地等我开口。
我只得说:“雨真大。”
“是,今年雨水是比往年多一点。”他温和地答我。
我又静下来,看着面前的啤酒。明天就做新郎了,但心情却如此忧郁。
“真可惜。”周医生说。
我以为他说的是我与香雪海,面孔登时涨红,“是的。”我喃喃地说。
“我的心情跟你一般沉重。”周医生说。
我无可奈何地低下头。啤酒已经漏气微温,再也不想喝它,我叹口气。
“她并没有几个朋友,一直很重视你,你应该去陪伴她。”
我懊恼地说:“我不方便那么做。”
“是因为工作么?”周医生像是有若干不悦,“抑或是私事?”
我低下头。
“你明明知道她活不过这个秋天,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事呢?”
我的心被抽离,“秋天?这个秋天?”
周医生看我一眼,语气较为松弛,“对,我忘了你还不知道,在瑞士的会诊,已经断定她的命运,过不了这个秋天。”
——就是这个秋天?
我心迷茫,身体像是被搁置在一间隔音室里,一刹那除了自己的脉搏,什么也听不见。
一小块一小块的蛛丝马迹,像是拼图游戏似的逐角拼拢,我开始比较有一幅完整的画面。
“……说也奇怪,在短短一年间,我竟遇到两个骨癌病人,一个是明星孙雅芝的母亲,另一个是她。”
周医生的声音非常低沉,但是不会比我的心更低沉。
“她第一次来看我,比那位孙太太还先……一般的不治之症,到末期骨骼时常无故折断……”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喃喃地问:“秋天?就是这个秋天?”
“是的。由我告诉你,你应当相信。”
“我去陪她,马上去。”我说,“她在什么地方?”
“她回来了!”周医生扬起一道眉,“你竟不知道?”
“住在老房子?”我双眼充满泪水。
“我才由她处出来。”
“我立刻去。”我站起来。
“关先生!”
我转过头。
“你要尽量放松,态度自然一点,陪她度过最后的日子。”
我点点头。
“谢谢你。”
“谢我?周医生?”
“真可惜,”他说,“这么年轻,这么富有,我是她的医生,当然希望她得到最后的快乐,她渴望见你。”
注定的,一切都是注定的。
我飞车前往郊外去找香雪海。不能再迟疑,时间已经不够了。
我这个愚蠢的人,应该早料到她与常人有异的原因。
我到的时候,先收拾一下破碎的心,清一清喉咙,然后伸手按铃。
佣人看到我的面孔先是讶异,然后是惊喜,我先嚷起来,“快开门,随即派人去取我的衣物,我不走了。”我把锁匙掏出来扔给佣人,“快,去呀。”
我大步踏进屋内。两个白衣护士迎出来问:“谁?谁那么吵?”
我心绞痛,“香雪海!”我大声叫,“香雪海!”
“谁?”
书房门推开,香探头出来。
我先安了心,她还不必卧床,真算是天大的喜讯。
“我。”我迎上去,“我回来了。”
“大雄!”她张大了那双令我念念不忘的眼睛,“大雄,你怎么来了。”
我把她紧紧拥在怀内。
我可以感觉到她柔软的身体内的生命正渐渐离我而去。我鼻子发酸,说不出话,硬生生忍住眼泪往肚里吞,我把脸埋在她秀发内,心里问了一千一万次,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早说?
“大雄,你不是明天要结婚了?”她问。
“谁说的?”我反问。
“城里每个人都知道。”她说,“怎么?又起了波折?”
“挪后了。”我流利地撒着谎,“也许我永远不会结婚。”
“小小意气,别把事闹大。”香雪海有点责怪的意思,“别太儿戏。”
“其实我已经想开了,”我说,“我跟她性格都太强,并不适宜在这个时间安顿下来,分开对大家都有好处。”
“真的想清楚了?”香雪海的口气带些嘲弄与不置信。
我佯作愠怒,“你不欢迎我?”
她说:“如果你主意已定,我当然欢迎你。”声音是非常温柔的。
我已经想定了,我决定在她这里,度过最后的几个月。
香雪海说:“我无法做任何人的替身。”
我知道,她已经说过多次。她什么都不在乎。一个人,当她知道生命会随时离她而去,自然变得潇洒,不再计较。
我这次来,跟以前完全不同,这次是全心全意的。
“来,”我说,“告诉我,关于你自己的一切。”
“你不都已经知道了?”
“还不够。”我说,“让我知道全部。”
她仰起面孔笑,“像我一个这么简单的人……你已经知道了一切。”
第十章
她并没有多问,当日我在她家中吃饭,饭后我们在书房闲谈,她很高兴,把她“初恋”的故事告诉我。
他是一个书记,业余教网球。自尼姑学校出来,香雪海头一个接触的男人便是他,于是便颠倒起来,拿零用钱买花给他,送小礼物,写情书,到他校门去等他……直到他结婚,她失恋了。
“那年我只十四岁半。”
她把那个男人的照片翻出来,是一个身材瘦削、貌不惊人,约莫只有一米六七高的普通人。
“怎么,不是说是网球健将吗?”
香耸耸肩,无法回答。
“寂寞的少女心,”我说,“爱上了爱情本身,胡乱找个对象加以发挥。”
“但我当时是真心的,”香笑,“他结婚时我眼睛都哭肿了,瞧,为这样的一个人,而且双方说不到三十句话,所以我把这些照片永远留着。”
“日后你会不会用同样的口吻讥笑我?”
她凝视我,“会。这个傻小子,有婚不结,跑来这里做些无意义的事。”
我委屈地说:“是你亲口邀请我的。”
“那时以为你的未婚妻别有所恋,你了无牵挂。”
她什么都知道,原来她不必顾忌这么多,但为了我的“前途”,嘿,前途。
她聊下去,“后来我就开始野,得到父亲的支持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几乎认识了全世界的浪荡子;跳舞、派对、狂欢、耍乐……直到有一天,在卡普利滑雪,摔断了腿骨,那次是这一只。”她拍拍大腿。
“喂,不可以把耍乐那一笔轻描淡写的带过。”我抗议,“玩了多久?”
“十年!”
“哗。”我叫出来。
她用手支着头,猫样的双目注视我,长发仍然似缎子一般。我怜惜地想,不是周医生亲口地告诉我,真不敢相信她已经病入膏育。
“我是一个很幸运的女人。”她说,“在这十年当中,我起码有三次险些儿结婚,一次是个伯爵,另一次是个登徒,最后是一个糖厂继承人。”
“我不算?”
她很认真,“你不算。”
“怎么会爱上糖厂继承人?”
“到他的厂房去参观,整个厂的空气弥漫着糖粉,伸出手指去揩一揩玻璃窗,放到嘴里一尝,都是甜的,于是恋爱了。”她眨眨眼。
“你是什么时候才开始对人生认识的?”
“经医生诊断,知道自己危在旦夕。”她语气中并没有太多的哀伤,“于是沉淀下来,但人们仍觉我嚣张,你可以想象十年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