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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

 

  “守丹,守丹。”罗伦斯洛一路唤过来。

  “我在这里。”

  守丹连忙出去与母亲会合。

  一整夜,招莲娜对着女儿,滔滔不绝谈她的计划,忽然之间,她有了将来,干涩的双目有了神采,枯燥脸容重新发亮,守丹累极入睡,她把她推醒,一直讲到天亮。

  “你必须进国际学校!”

  “就算三分钟路程也叫司机接送!”

  “我俩可有机会穿最好的时装了!”

  每一句话后边都是惊叹号。

  守丹终于歪在一角沉沉睡去。

  过一天就由罗伦斯洛把她们带到新家去。

  一切都是现成的,什么都像酒店似式式俱备,女佣、司机管招蓬娜叫小姐,看见守丹,也叫小姐。

  “心扉,你不知道那种感觉有多怪,午夜梦回,真想回到从前那捉襟见肘的世界里去,但是一想,贫穷也是可怕的,真不知何去何从,况且,要回也回不去了,除非,我毅然出走,但,谁替我交学费呢,我是一只不能自立的寄生虫。”

  “守丹,你自此要步步为营,认真小心做人,除了你自己,没有人可以帮助你,我为你目前处境担心。”

  守丹看完了信,闷闷不乐。

  招莲娜奇道:“你还在与同一个笔友通信?奇怪,同样的信封信纸笔迹,你们见过面没有?”

  “没有。”

  “好几年了吧?为什么不约她见面,请她到此地来,喝下午茶,邀她参观我们的新家。”

  招莲娜摊开双臂,在富丽堂皇的客堂中央打几个转。

  家具都镶着金边,仿法国宫庭式样,假壁炉、钢琴,统是招莲娜最喜欢的摆设。还有,小茶几上铺一块碎花台布,一只水晶花瓶里插满干花,乳白色地毯,灰紫窗帘,很像电影布景。

  招莲娜对一切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合同为什么还不送来?”

  她愿意签这张合同,最好为期十年,二十年,不不不,最好连下半生都签死给侯书苓。

  不止一次,她同守丹说:“他真是个英俊的年轻人。”

  但是她们只见过他一次。

  守丹同于新生说:“我们已搬到比较好的地段去住。”

  于新生看她一眼,“可是你更不快乐了。”

  用到这个更字,可见在同学眼中,她郁郁寡欢形象深入民间。

  于新生说:“或许可以上你家去吃茶。”

  隔一会儿,守丹答:“家母脾性很怪。”

  于新生便不作声,他们那一帮十多岁的人已经十分懂事,立即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梁家不好客。

  没有人去过梁守丹的家。

  于新生问:“那么,要不要到我家来?”

  “心扉,他终于单独约会我了,我当时立刻答应下来,事后又后悔,现在我不乏可穿的衣裳,但是,我仍然胆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守丹,大方一点,自然一点,不会说话不要紧,不要讲太多,记往时刻维持微笑。”

  于新生问:“你还在与那位作家通信吗?”

  守丹点点头。

  于新生诧异:“作家们那么有空?”

  “那是她的工作,她主持一个读者信箱。”

  “每个读者的信都答复?那是艰巨的工程。”

  “她很尽责。”

  “我觉得她简直伟大。”

  “也许,”守丹想一想,“她特别喜欢我。”

  于新生心中仍有疑点,但已不便多问。

  “心扉,于家真是可爱,那种老房子已经绝无仅有,于伯母把地方收拾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墙壁上挂着字画,天花板高高,我没有说什么话,只是坐着微笑。”

  于伯母的法眼上下打量跟前这位少女,她只有新生这个儿子,不能叫人带坏了他。他是她半夜起来喂三顿奶养大的宝宝,即使已是少年,到目前为止,仍然属于母亲。

  她是一个精明的女子,女性到了中年,一般都十分精刮,因为在这个年纪,实在不容吃亏。

  少女出奇地文静秀美,真是少有,虽然在笑,却没有欢容,她十分拘谨,有点心事重重,于伯母的结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

  于伯母比较喜欢单纯开朗,功课十分好,相貌忠厚的女孩,梁守丹不合标准,可是年轻人总爱美少女,做母亲的有什么办法。

  一时各人都有心事。

  于伯母感喟做人母亲不容易,一辈子担心事,这么大了,又怕他结交损友,选错对象。

  守丹总算见过伯母,且不论将来发展如何,于新生目前对她是认真的,他不见得把所有的女同学往家里带。

  临走的时候,于先生下班回来,亲切地问好,留小客人吃饭,守丹眼都红了,有父亲多好,凡事有人作主,有个靠山。

  她当然知道不是每个人的父亲像于伯伯,但她相信如果她的父亲在生,必不比于伯伯差。

  离开于家的时候,她又接受了现实,毕竟父亲过世已经良久,而且,她也活下来了。

  于新生笑笑对她说:“你想得比别人多。”

  守丹也笑:“其实我什么都没想过,我这人是聪明面孔笨肚肠。”

  “真的?”

  “别人可以不相信,你非相信我不可。”守丹十分认真。

  于新生有点慌,连忙说:“我相信你。”

  他从没见过气质那么特别,容貌那么美的女孩子,在电影与画报中也找不到,他愿意把她宠坏,只怕她不接受。

  守丹苦苦地笑了。

  在家,罗伦斯洛成为常客,不知恁地,守丹不讨厌他,他其实是个很能干的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懂得一点,人情世故,尤其精通,办事能力强,也许在这年头,做傍友也需要才华,奴才奴才,也是个才,同人才不过一字之隔。

  罗伦斯洛无形中成为她们的跑腿。

  连招莲娜也尊重他,没有他做中间人,她到不了今天,做了六年的公司给她两个选择:辞职,或是被辞,她选择前者。

  当年梁百思的旧友做保人荐她进那间公司去当差,五年人事几番新,那些好心人移民的移民,转职的转职,退休的退休。人一走,茶就凉,连带招莲娜也站不住脚。这些年来她并没有充实自己,公司想叫她走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且不论工作成绩,这个打扮浓艳的中年妇人实在不合公司形象,外头有大批眉清目秀的大学生待聘,换血是当务之急。

  况且招莲娜办事的能力有限,人缘欠佳,这些缺点,如果有一个能干的男人包庇,根本不算缺点,可是出来做事,这些缺点便是死罪。

  招莲娜终于被判死刑,失了业。

  是罗伦斯洛救了她。

  他叫她不要再顾脸皮。

  招莲娜凄厉地笑,比哭还要难听:“阿洛,我早已是光棍,还顾面子里子?”

  于是她跟他出来跑。

  守丹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他说:“叫我罗伦斯。”

  这倒也好,他叫她守丹。

  “我管侯书苓叫什么?”

  “大家都叫他侯先生。”

  招莲娜兴致勃勃:“我呢,我叫他什么?”

  守丹有时觉得母亲就是这点天真。

  果然,罗伦斯揶揄,“叫他小宝贝吧。”

  招莲娜变色。

  过半晌,她又问:“合同呢,为什么拖那么久?”

  “原来是三五天可以做出来的事,”罗伦斯似笑非笑,“拖了一个多月,大概是侯先生想你们先习惯了排场享受,届时非签下名字不可。”

  招莲娜悻悻然,“我马上可以签给他。”

  “心扉,相信我,招昭明与招莲娜已完全是两个人,她忽然之间胖了起来,那三两公斤的脂肪分布在下巴,腰围及臂上,现在还不十分显眼,相信她会继续努力,我预测她在六个月之内会成为一个胖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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