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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守丹问:“你为何疲倦?”

  他轻轻答:“告诉你,大抵你也不会明白。”

  的确是,守丹甚至不了解为什么招莲娜会累,但她对侯书苓的憔悴没有共鸣。

  “你有没有看到我身上的重压,我的负担,我的包袱?”

  守丹摇摇头,“没有。”

  侯书苓颔首,“是比较难看得到。”

  “会不会是你自己要背这些重压?”

  侯书苓已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举起杯子,“敬美丽的粱守丹。”

  那一个晚上,散席之后,他们仍然坐不同的车子,回不同的家。

  第二天,守丹旷课。

  那一天早上,她没有像其他所有的早上一般,一骨碌爬起来。

  以往她有过多次不想起床的经验,但终于还是强逼自己双脚落地,梳洗更衣,去应付新的一天。

  她不敢试练自己,万一旷课之后觉得适意无比,她的学业就会马上宣告完蛋,假使赖在家中有罪恶感,那更不应旷课。

  那一日,她坐在家中,一点感觉也没有。

  “心扉,我也开始觉得那种疲倦了,我并非特别不快活,也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但是已没有起床的意愿,似有一把小小的声音对我说:‘梁守丹,躺下休息吧’。真想问,有没有明文规定,人要走遍多少路才能息劳归主?”

  “守丹,如果那把声音属于电台广播,请把收音机关掉,这么早谈休息?你还没开始呢梁小姐,觉得疲倦,请早些上床。”

  那日,她原本约好于新生中午在图书馆见,她失约了。

  于新生拨电话到她家,“我遇到你同班同学,说你没上课,是否生病?”

  “新生,假如我以后都不再上学,你可赞成?”

  于新生一呆,“你指辍学?”对他来说,年轻人分内工作便是读书、考试、毕业,再升学,再读书,再考试,再毕业,起码读到硕士,甚至博士,他想都没想过少年人可以辍学。

  于是他再问:“你的意思是,休学在家?”

  “是。”

  “我绝对不赞成。”

  “我早知道你会那样说,猜想心扉也不会同意。”

  “学业是我们的责任,你家在环境甚差时你都不曾放弃,怎么现在经济好转,反而动了这种念头?”于新生语气痛心疾首。

  守丹笑起来,“读书不是唯一的路。”

  “明早我来接你上学,我们路上再谈,现在你且休息,希望一觉睡醒,人生观不一样。”

  守丹只耸耸肩。

  下午,罗伦斯洛来了,守丹与他讨论同样问题。

  没想到他也坚持惟有读书高,“守丹,书还是读下去的好。”

  招莲娜在一旁讥讽:“读得你那么多,还不是做跟班。”

  罗伦斯洛抬起头来,“如果没那两张文凭,连跟进跟出都没有资格,你就是个现成的例子。”

  招莲娜噤声,她就是因为没有学历,找不到较理想的工作,才渐渐走上这条路。

  罗伦斯洛这次是真心的,“守丹,假使不妨碍你什么,不如继续上课。”

  守丹对他说出心事,她用手掩着脸,“我觉得我已不配做一个学生。”

  罗伦斯一怔,轻轻拉开她的手,“你想法太狭义,对自己的要求太苛刻了。”

  “我觉得晚上那些由侯书苓替我添置的珠片晚装比较适合我,白天的学校生活太洁白乏味。”

  “两者并无冲突。”罗伦斯苦劝。

  “有,我转不过来,十二小时黑,十二小时白,我不能适应如此复杂的身份。”守丹深深悲哀。

  招莲娜逮住机会讪笑,“希望梁小姐在这个时侯也体谅体谅我当年的难处。”

  罗伦斯洛固执地说:“你非强迫自己习惯不可。”

  守丹抬起头来,“人就是这样累得话都不想多说一句的吧。”

  罗伦斯苦笑。

  “心扉,因为我们要不停扮演不同的角色,愿或不愿意,上天发下来的剧本强迫我们努力演出,所以一天即使睡足八九小时,也累得抬不起头来。”

  侯书苓叫人送来的衣裳,都有一个特色,质地全是半透明,轻且软,都辍着亮片,还有,流苏特别多,披肩、裙脚上牵牵绊绊打着各式各样结的穗拂动,挂起来要十分小心。

  他还要求守丹用一只叫午夜飞行的香水,隐隐约约清香,似有似无,凌晨返家,守丹卸了妆,躺在床上,仍然受香气迷惑,清晨再也不想起床上学。

  她年轻,精神好,但到了凌晨,仍然瞌睡,因为起得实在早。

  侯书苓反而可以一直坐到天亮,他已经不能再累,倒是比常人更能熬夜。

  第二天,于新生来到门口,守丹已经换好衣裳,一听见门铃,便去开门。

  于新生很高兴,“你想通了。”

  守丹不作声。

  “为什么从来不见伯母?”他好奇。

  守丹笑,他以为每个人的母亲都似他的母亲,黎明即起,服侍儿子上学去。

  “她倒是看得见你。”

  “有没有称赞我?”

  守丹又笑,他已习惯亲友的夸奖。

  “伯母对我的印象如何?”

  “没有置评。”

  于新生有点失望,但什么心事都不会搁得久,他很快就活活泼泼高高兴兴把守丹送返学校。

  守丹很明白于新生并非笨或钝,他只是一个正常的、聪明天真的年轻人。

  要是父亲不去世,她同于新生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那天放学,罗伦斯洛亲自在门口等她。

  守丹知道有要紧事,连忙撇下同学迎上去,同学取笑:“粱守丹不要太迁就男朋友。”

  守丹转头说:“那是我母亲的朋友。”

  上了车,罗伦斯洛说:“侯书苓要见你。”

  守丹纳闷地说:“我还以为太阳未落山之前的时间属于我自己。”

  罗伦斯百忙中笑出来,少女毕竟是少女,情怀似诗。

  “有十分重要的事吧。”

  “老先生的病起了变化。”

  “呵,他可是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他正分批见人,吩咐后事。”

  “现在带我到侯宅去?”

  “正是。”

  “我的衣着——”

  罗伦斯看了一眼,“打扮很整洁美观,没问题。”

  车子开到一半,罗伦斯猛地想起,“差些忘记,侯先生叫你戴上它。”掏出一只小盒子递给守丹。

  守丹打开丝绒首饰盒子,看到一只式样古旧的宝石戒指,守丹对这类事物一点研究也无,只觉好看,把它套在左手无名指上,大小刚刚好。

  罗伦斯叮嘱:“洗手沐浴睡觉,均不可脱下,以免不见。”

  车子往一个著名的海滩驶去,那又是另一幢洋房,守丹纳罕不已,侯氏一家到底有多少个人,竟要住那么多房子,管理起来,想必麻烦。

  这间房子,同侯氏其他那几间住所一样,都是三五个人服侍一个人。

  守丹当然不习惯这种排场,她觉得享受是一个人蹲在一间公寓里,不用看任何人包括下人的面色。她不喜欢人,他们都踩她踢她,不管她是否是一个年幼的孤儿,守丹并不想报复,她只是希望有朝一日她可以有能力避开所有她不想见的人。

  罗伦斯洛轻轻对守丹说:“老先生刚自医院回来。”

  屋里人都穿浆熨得笔挺的白色制服,一定又得另外雇一个人来为这些制服服务,不知要用多少人才够。

  守丹看见好些人已在偏厅里等候。

  罗伦斯把她带进书房,以示她身份与众不同。

  守丹静静坐了一会儿,只见书房四壁都是书架,密密麻麻,一生一世都看不了那么多。

  忽而听得轻微轧轧声,原来是两架传真机在自动操作。

  守丹喜欢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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