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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

 

  是方中信。

  我开了门。

  “睡不着。”

  “别想太多。”

  我们在沙发坐下来。

  “那位先生会替你想办法的。”

  “谢谢你。”

  “谢我?”

  “是,为我花那么多时间心血。”

  “喂,大家是朋友。”

  “我一直诋毁你,对不起。”

  “我也不见得很欣赏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

  我们相视而笑。

  “很不习惯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脸上忽然发出小疙瘩来,水上不服。”

  他探头过来细视,“你吃糖吃多了,虚火上升,这两日来你最低限度吃下两公斤的巧克力。”

  “会有这样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恼,“真怕在你们这里惹上不知名的细菌。”

  他莞尔,“是,我们这么脏这么落后。”

  我不作声。

  他问:“在你们那里,是否已经全无黄赌毒贼?”

  我支吾,“总而言之,比你们略好。”

  他叹一口气,”抑或你根本不关心社会情祝?象一切小资产阶级,住在象牙塔之中,与社会脱节,只挂住风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对于低下层的悲惨生活,你难道又很关注?叫你描述八五年双阳市贫民窟中之苦况,你是否能作详尽的报告?你不过活在巧克力的甜雾中,与莉莉这样的女伴打情骂俏。”

  轮到他沉默,他说:“我也是社会活生生的一分子,社会也需要我。”

  “是呀,”我说:“我俩谁也不要挖苦谁。”

  方中信说:“换言之,我与你是同族人。”

  我们紧紧握手,终于消除隔膜。

  “你说你在图书馆工作?”

  “唔,每天我听两本书,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时书本坏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无论如何不入耳,简直会反弹出来。”

  “听?不是看?”

  “视力太吃重,所以用仪器读出,孩子们特别喜欢,他们很爱听书。”

  “我明自,象无线电。”

  “可是电台尽播垃圾,书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老方!”他怪叫起来。

  我笑,“怎么,不习惯?我不会象莉莉那般娇嗲,我们是兄弟。”

  他也认命,挥挥手,“你想说什么?”

  “在双阳市要找一个人怎么着手?”

  “办法很多,当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我的是谁。”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着,聪明人即是聪明人:“你母亲?”

  “母亲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还是你大?”他问。

  听听,这种问题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还要大一点点。”

  “她叫什么名字?”他说。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里,我竟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太没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记,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气来。

  “有几个人可以一口气说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你怎么同,你祖上留下多少东西给你,你承受他们一切福份,当然要牢牢记住,而我外婆是一个最最可怜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遗弃,又在二十多岁便罹病逝世,谁耐烦记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进步,这叫比我们进步?你们太势利太可怕。”

  他骂对了。

  我羞愧地低下头。太忙个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连外婆没有注意到,甚至是母亲也疏忽。

  难怪她那么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么,未来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为有人工婴儿,因为有青年营,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责备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说:“社会鼓励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凉血动物。”

  懊恼要吐血。

  为什么不好好听母亲倾诉?并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来,并不是没有时间,为什么随她自生自灭?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么名字?”

  我悔极而笑,“或者我可以打电话问母亲。”

  方中信一听,呵哈呵哈大笑起来。

  一直谈到半夜才睡。睡梦中隐隐听见外婆叫我。

  “爱绿,爱绿。”她有一张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面孔,声音充满怜爱。

  如何会叫我爱绿?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她如何会得入梦来?

  醒来时泪流满面。

  一照映象器,看到自己脸容黯澹,黑眼圈,满下巴小疱疱,吓一大跳,怎么会变成这样?数天间就老了,这里一年等于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会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鬼叫起来。

  方中信冲进来,问道:“怎么回事,做噩梦?”

  “比噩梦更惨。”我用手掩住脸诉苦。

  “你没好好的吃,叉不肯好好的睡,唉,习惯就好了。”

  方说。

  “永远不会,”我呜咽。

  “想起来没有?”

  “没有。”

  “今堂尊姓大名?”方中信问道。

  “她姓邓,邓爱梅。”我说。

  “你姓陆?”

  “是。”

  “你跟你父姓?”

  “还有别的选择?”

  “当然,你可以随母姓。令堂可能是随令外祖母姓,你懂吗?”

  “你用白话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说:“我不过是想帮你。”

  “你的意思是,照邓爱梅三个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远找不到?”

  “对了。”

  “那怎么办?”我愁容满面。

  “总有点蛛丝马迹,仔细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样子,你起码还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载。”

  “闭上你的乌鸦嘴。”

  “你又来了,从没见过如你这般刁泼的女子,动勿动骂人。”他教训我。

  “对不起。”我气馁。

  他叫我用早餐。

  这人似乎喜欢吃烤面包。

  制造半公斤面包,把种植麦子、辗转运输、加工生产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加路里,而方中信吃下这半公斤面包之后,所产生的劳动量,只相当予一个半加路里。

  多么疯狂。所以象面包那样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连喝两杯清水用来洗肠胃。

  什么都不惯,一切生活上琐碎的习惯用具他们都没有,他们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头发比我还长,光是用在头发上的用品有四五种,每天起码花上半点钟,还要用热风烤,而结果不过如此。我不认为他是空前绝后的美男子,但话得说回来,他长得不错。

  第七章

  通话器铃铃的响了,他跑去听。

  这具小小的东西绝对不管什么时间,爱响就响。

  奇怪的是,方中信似乎对它绝对服从,一响就去接听,不管在看书、吃饭、假寐、谈情,总是以它为先。

  在我们那里,通话器每日操作时间限于早上九时至十一时,其余的时间,纯属私用,无论什么急事,都得等到明天。

  很多人还说九至十一点时间太长,要改为九至十点才恰当。

  只见他对牢话筒叽叽咕咕他说一大堆话,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大声。

  ——“我说过我有事,不,不可以,不是莉莉,你别管,看,我很忙,就此打住,好不好?”

  那边好象还在恳求。

  他又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对你没有意思,你这样子下去,叫你丈夫知道,没有好处,再见。”

  他挂上通话器。

  我有点吃惊。

  原来除了莉莉,他还有别的女人。

  他活得不耐烦了,这样子玩火,有什么好处,迟早出事。

  而那位太太,为什么这样糟蹋自己?是什么促使她与不相干的男人接头,牺牲自尊?女人的地位竟这样低,这是我另一个发现,一个个好似没有男性便活不下去似的,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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