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只给我十日。
“陆宜,你要遵守指示,不要拿生命冒险。”
我默默,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现在孩子同你说话。”
“妈妈。”这是弟弟。
我很高兴,这个顽皮虫,给我多少烦恼,一刻不停,有一度我叫他“弟弟噪音制造者。”
妹妹也来了,“妈妈,”她带哭音,“你快回来。”
好,我回来。
“陆宜,记住,十日后下午四时,日落大道。”
这是名副其实的死约。
声音消失,我觉得疲倦欲死,昏昏沉沉堕入黑甜乡,一个梦也没有,睡得舒畅之至。
根本不想醒来。
有人来推我,我转个身,唔唔作声。
听到笑声,一定是觉得我滑稽,耳朵并无失灵,但四肢不听话,只得再睡。
终于醒来,是因为有人替我按摩手臂的肌肉。
睁开眼看到女护理,同时发觉身上挂着许多电线。
惊问:“这一觉睡了多久?”怕只怕一睡三日三夜,时间已经不够,再白白浪费,我不饶自己。
“今天几号?”
“五号。”
我安下心,挣扎起身,身上的各色电线几乎打结。
“嗳嗳嗳,等一会儿,医生会替你解除。”
“纳尔逊先生呢?”
“在这里。”
我仍觉疲倦。“他们说——”“他们说的话这里都接到。”
“听到孩子的声音真心酸。”我黯然。
纳尔逊诧异,“这样旧的伎俩你都相信?”
我吃惊,“不是他们的声音?”
“是电子假声,用以激发你母爱,他们才不会让旁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你的意思是,家人一直不知道我的下落?”
“——不知你真正下落。”
“我明明失了踪,他们怎么交代?”
“那还不容易,说是感染了一只罕见的细菌,需要隔离,或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第十八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