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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它协助记忆。”

  “真的?”老方一点也不相信,“啊,真的。”

  我不想再解释,这与沉默是不是金子没有丝毫关系,将来是否会水落石出亦不重要,我只是不想花力气多说,况且我对得起良心。

  老方叹口气,“好好好,每个人都有权保守他的秘密。”

  先入为主,他一口咬定我有秘密。

  我用手托着头,不响。

  “希望将来你会向我透露。”他无奈。

  要我交心。我知道他为我做了很多,但这还不是我向他交心的时候。我在时间的另一头还有家庭,那边的男主人亦怪我没有全心全意的为他设想,是以我们的关系濒临破裂。

  我深深太息。

  “别再烦恼了,”老方说:“我仍是你的朋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不知道?”

  我摇摇头。

  “因为你蠢。”

  去他的。

  门铃急响。

  我拍手,“啊,又有人找上门来。”

  老方脸上变色。

  “老方,”我乐了,“欠债还钱,六月债,还得快。”

  “别去应门。”他说。

  我摇头,“避得一时,避不过一世,”

  门铃继续大响。他的车子停在外头,来人知道他在家中。

  “你回避一下。”

  “为什么,我堂堂正正,干嘛要躲?她们是你女友,我又不是,我怕什么。”

  “好,有什么闪失,莫怪我不警告你。”

  老方去开启大门。

  我嗅到一阵香风,似兰似麝,我连忙深呼吸。

  一位圆脸的少女冲进来大声说:“大哥,你搞什么鬼,全世界都说找不到你,你躲在家中做什么,孵鸭蛋?”

  老方见了她,松口气。

  “又在恋爱了是不是?”少女呵呵呵的笑,“你这个永远在恋爱的男人,真服了你。”

  老方笑说:“小妹,你在说什么,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个人。”

  “谁?”小妹转过头来,看到了我,“啊。”她叫起来。

  呀,我也失声。

  她襟上,她襟上别着一只金刚石的别针,晶光灿烂,模样别致淡雅,显然是件精工设计的艺术品,我一见之下,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我母亲最心爱的饰物,天天戴在身上,寸步不离。

  此刻怎么会到了老方的小妹身上?

  不不不,话要掉转来说才对,五十年前,它原是老方小妹的装饰品,若干年后才落在母亲手中。

  “大哥,你怎么不早告诉我?难怪人影儿都不见了。”小妹同她大哥一样,是个很热情的人物。

  我的眼光仍然无法离开那枚胸针。

  老方说:“小妹,你与你的大嘴巴。”

  我试探的问,“小妹是——”,“他没提过我?”小妹嚷起来,“我是他堂妹,我父亲同他爹是两兄弟,我俩同一祖父母,我也姓方,方氏糖厂我占百分之二十股。”她呱啦呱啦全部交代清楚。

  “幸会幸会。”我说。

  “老方不是坏人,他只是浪漫,他——”“小妹,你别说了好不好?”

  他怕她越描越黑。

  这两兄妹真是对妙人。

  “一见你就知你是真命天子,”小妹豪爽的自襟上取下别针,“喏,给你,见面礼。”

  我实在渴望得到那枚胸针,注定的,我不收下也不行,它无论如何都会落在我手中,由我转交给母亲,时间已经证明这一点。

  我伸出手去接过它。

  它沉甸甸、冷冰冰的在我手心中闪出晶光。

  “谢谢。”我说。

  老方喜悦的说:“小妹,真看不出你这么大方,我一定补偿你,而你,”老方看着我抓头皮,“没想到你会收下。”

  小妹笑,“我最喜欢快人快事,生命这么短,那容得浪费?光阴宝贵。”

  我陷入沉思中。

  第十章

  啊,母亲童年时所遇见的神秘女客,她的身份已经明朗,她是我,她是我,她是母亲的女儿,她是我。

  当然,除了至亲骨肉,还有谁会尽心尽意爱护她,原来一切已经在五十年前发生过了,我此刻不过照着轨迹再做一遍,重复所有细节,这是唯一的一条路,身不由己,这是我母女俩的命运。

  方中信在我耳边轻轻的间:“又在魂游太虚?”

  我悲哀的说:“我已经在太虚了,老方,我在大虚幻境。”

  小妹叹口气,“我告辞了,恋爱中男女的对白没有人听得懂。我们改天见。”

  “不送不送。”老方替她开门。

  小妹转头凝视我,“你的气质真独特,完全不象我们这些俗人。”

  她翩然而去。

  老方将别针替我扣好,“很适合你。”他说。

  现在即使有机会我也暂时不能回去,为着母亲的缘故;第二天我依着住址找到外婆家。

  摇摇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这是一首历史悠久的儿歌,描写祖孙温情,没想到今日我来到外婆家,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外婆与我年龄相仿,只有二十余岁。

  外婆依时在家等我。

  居住环境颇为恶劣,只租用一间古老大屋的头房,有窗,但对牢马路,嘈吵得很,灰尘亦大,幸亏天花板高,装一只螺旋桨,用电发动,带动空气;略见清凉。

  这样小小地方,便是她们的家。社会贫富悬殊,我此刻才发觉方中信是巨富,他所住所吃所用,至为奢侈。

  我这次来访,怕外婆怪我花费,只买了方中信推荐的蛋糕。

  小小的爱梅在做功课,毕恭毕敬地抄写英文。

  见到我,她站起来,到我跟前叫我阿姨。

  外婆笑说:“你们才似两母女,长得那么象,左颊都有酒涡。”

  我搂着母亲,“谁说我们不是,嗯。”

  穷是穷,外婆没有自卑,极有气节。

  她在一间小型工厂做会计,忙的时候可以很忙,孩子小时候,只得放在育婴院中,稍大,托好心的邻居照顾,略付茶资。

  生活竟这般狼狈,幸好他们懂得守望相助。

  我们这一代的女人幸福多了,国家负起养育下一代的大部分责任,不过孩子们太过刚愎自用,永远不会象依人小鸟般可爱。

  我不住抚摸小爱梅的头发,她十分喜欢我,一直依偎在我身边,说许多学校中的趣事给我听,她告诉我,陆君毅是多么的顽劣,他怎么把小猫丢上半空,任由它们摔下,她说:“可怜的猫咪立刻急急摆动尾巴,一边哗哗叫,才能平安降落。”

  外婆说:“小梅,阿姨对这些没有兴趣。”

  “我有兴趣极了。”真的有。

  没想到已经是两子之母的我,第一次在母亲身上享受到弄儿之乐。

  小梅的观察力非常细致,她所说的,我都爱听。

  我从来没有好好听过母亲说话,我也许回不去了,现在不听,什么时候听?

  “小梅,陆君毅这个人,他将来,呃,你可以对他好一点。”

  外婆说:“陆家环境不错,把唯一的孩子宠坏。”

  我点点头,爱梅会嫁他,她不知道,我知道。

  时间过得真快,我不得不告辞,已经黄昏。

  为了想更加名正言顺,我提出计划第三步,方中信说的,我可要求做爱梅的教母。

  但外婆是一个高洁的人,她婉拒,“慢慢再说吧。”

  我低下头。

  “看得出你对小梅是真的好。”她说。

  “星期六可以再来吗?”我恳求。

  她点点头,也已对我产生了不能解释、浓郁的感情。

  爱梅同我说:“阿姨,你给我的巧克力真好吃,我永永远远不会忘记的好滋味。”

  我相信,她直到五十五岁还念念不忘巧克力,那时已没有巧克力了。我鼻子发酸,忍泪告辞。

  方中信亲自驾车来接我,我一脸油腻,衣服都为汗所湿,外婆家气温与湿度两高,不到一会儿就蓬头垢面,踏进老方的车子,如进入另外一个清凉世界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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