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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万新这样形容兄弟:「似一座坟墓,再出力发掘,也看不到生机,朱女幸亏聪明走得快,现在看明珠有何能耐。」

  春天来了。

  周家在利物浦的老房子顺利出售。

  一日,警方传周万亨去认人。

  他到了警局,十分讶异,同相熟的史密斯警员说:「我当时并没有看到凶手。」

  警员十分冷静,「在案件中你失去妻、儿、以及一条手臂,当然你知道凶手是谁。」

  周万亨明白了。

  「你必需指证他。」

  疑凶隔着单面玻璃坐在一张椅子上。

  他分明经过殴打,面孔肿得做猪头,血瘀处处,双目都睁不开来。

  警员说:「我们庆幸凶手终於落网,请在此签字。」

  周万亨凝视那人良久。

  「请在此签字。」有人催促。

  万亨抬起头,「当日,我并无见到此人。」

  「中士,你也许不明白,我们心中毫无疑问。」

  「我知道,但我当日的确末见此人。」

  「你不想报仇?」语气已经非常不耐烦。

  万亨答:「当然我想讨还公道。」

  「那麽签名指证。」

  「我不能那样做。」

  他索性站起来离开替局。

  警员在他身後清晰地咒骂:「血淋淋的清佬。」

  「帮他也是白帮。」

  这场战争不知还要延绩到何时何日,不晓得还要拖累多少无辜。

  第六章

  同一日,万亨到惠群墓地献花。

  放下小小一束紫色马尾兰,他坐在草地上,经经说:「现在我们与母亲同住,家豪已是一个小小孩,时光飞逝,不久想必会把女友带回家中。」

  蓝天白云,春风茄人,万亨丝毫不觉,只黯然抹去眼泪。

  「惠群你可知,我苦苦思忆你。」

  一只红胸知更鸟飞到墓碑上停下。

  「慧群,是你吗是你吗。」

  他掩住面孔。

  这时忽然有一小小声音问:「你哭了?」

  万亨吃一笃,连忙抬起头来。

  见一小小土生女站他面前,约五六岁,面孔是东方人的脸,可是神情表情完全属於西方。

  定是跟大人来扫墓,不知何故,走到此地。

  「你父母呢?」

  她伸手一指,「那一边。」

  「不要走失才好。」

  那孩子却又问:「你的左手怎麽了?」

  已能正确地分辨左、右,算是了不起。

  万亨答:「我失去了它。」

  她好奇地问:「永远失去?」

  「是,再也长不回来。」

  她耸然动容,「啊,那多惨。」

  万亨尚未回答,女孩母亲已匆匆找来。

  她没声价道歉:「对不起,先生,打扰了你,小孩不懂事。」

  她拖着女儿速速离去,分明已看到陌生人断臂,可是不动声色,匆匆走开。

  此际天空已转为紫色,快要下雨,万亨鞠一个躬,黯然离去。

  不是自己的孩子,不会陪你说话,同你亲热,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他忽然渴望有一只小手轻经抚摸他的头脸,唤他爸爸。

  他的未生儿不知是男是女。

  那夜,他喝得很醉。

  酒馆打烊时夥计亮灯才发觉他倒在卡座底下不省人事。

  万新无言无怨地把他扛回家去。

  第二天万亨向大哥道歉:「又像一只死猪。」

  万新扬扬手,「见怪不怪。」

  「你一直宠坏我。」

  「一世人两兄弟,少废话。」

  「你亦知道我不曾戒酒。」

  「戒来作甚?人总得有点嗜好。」

  万亨笑,「多谢你纵容我。」

  「真奇怪我俩到现在才有点做兄弟的样子。」

  「患难见真情。」

  那天之後,万亨彷佛有意振作。

  他至少已经成了烈酒,改喝淡啤酒。

  开头,双手不住发抖,他去看医生。

  医生很幽默,「这好像是酒精中毒。」

  万亨无柰。

  医生说:「创伤再深,也要设法治愈,你说是不是。」

  万亨用右手托着头。

  医生交给他一叠名单。

  万亨奇道:「这是什麽?」

  「这只是本医院的伤残人士记录。」

  厚厚一叠,他不过是其中一名。

  「可以说,你并不寂寞。」医生简直有点讽刺。

  开头,人们是同情他,再拖延下去,同样的一班人将会唾弃他。

  万亨沉默。

  医生拍拍他肩膀。

  那天,他一直熬到黄昏才喝一大口啤酒,原以为它会像琼浆玉液,可是没有,他竟呕吐大作。

  忽然之间,他的胃已不能容纳酒精。

  就那样,周万亨成功地成了酒。

  时间忽然多出一大截,无处消磨。

  「不如开一家桌球室。」万新建议。

  「不,又是龙蛇混杂的地方。」

  「那麽,云吞面铺。」

  万亨笑,「大困身了,比炸鱼薯条更烦。」

  「我想把酒店交回你,我去做唐人洗衣铺,听说自动洗衣场好赚。」

  「为什麽我们只能做这种杂碎生意?」

  「只要赚钱便可,何用计较。」

  万亨感概:「这些小生意毋需专业知识,只需一铺牛力,可见华人永远与功夫电影及咕噜肉脱离不了关系。」

  万新诧异道:「酒醒了好似烦恼更多,你不如再继续喝下去。」

  明珠在一旁听到,笑得弯腰。

  她说:「学校 也有这一派人物,一直钻研华人地位问题,恨铁不成钢。天天在小憩时分检讨,弄得大家吃不下饭。」

  万亨讪笑。

  明珠说下去:「另一派就比较实际,忙着设法搞居留,找工作,反正做得比人好,货真价实,就一定有存在价值。」

  万新问:「你是哪一种?」

  「肯定属庄敬自强类。」

  「万亨呢?」

  明珠语气转得异常温柔,「他?他忽然酒醒,一时无法适应,慢慢会好的。」

  万亨微笑,「我最好也是一个普通庸俗的人。」

  明珠也笑,「同我一样。」

  万斩十分妒羡,「你们都喜欢他,为什麽?」

  明珠抬起头,「这也是命。」

  周氏兄弟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理论,「是吗,不是因为有人可爱有人不可爱吗」十分讶异。

  明珠十分肯定,「不,是注定的。」

  阿。

  明珠说:「一个人一生得到多少人的锺爱,一早注定,分毫不差。」

  万新看着明珠,「那麽说来,你是来打救周万亨的了。」

  明珠笑笑,「万亨哥不止一次从泼皮与野狗手中把我打救出来。」

  事後万新同弟弟说:「明珠喜欢你。」

  「同自己妹妹一样啦,」万亨只得这句话。

  万新只是笑。

  他投了一家书报摊来做,专门卖中文书报杂志,售价订得比别家克己,「文化事业,旨在服务大众」成了他的口号。学生下了课都在他店 打书钉。

  他喜欢得意洋洋地抱怨:「书书书,想不戒赌也不行了。」

  稍後,他们看见他在店 教家豪写中文字。

  那孩子长大了不像混血儿,可是浓眉长睫,大眼睛高鼻子,特别漂亮。

  他相当懂事,从来不问妈妈在什麽地方。

  万亨接手管酒吧,反而成了酒,整日都清醒,令夥计啧啧称奇。

  史密斯同他成了朋友,每日落更都来喝一杯,周万亨并不请客,不过,如果他忘了付账,夥计也不去追。

  一日下午,来了一位女客。

  万亨探头看半晌,不认得那女子。

  她的确打扮过了,廉价的花裙子,浓俗香水,稀薄的金发束在脑後。

  见到万亨,她叫他:「许久不见了。」

  这是谁?

  「万亨,奶不认得我了,我是家豪的母亲。」

  「呵,苏珊。」他连忙迎上去。

  「我叫马嘉烈。」她更正他。

  万亨惭愧,「是,是,马嘉烈,你好吗。」

  「比从前好得多。」

  万亨连忙奉上咖啡。

  内心志忑,可找上门来了,她环境要远比从前差,至多用钱打发她,可是很明显,马嘉烈情况比从前好,那就不容易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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