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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衣料,他的车子,他的公寓,他的神态,一家人都说:“呀,辛蒂,辛蒂可找到男朋友了。”

  至于妈妈,嘿!不是我说话,她大概已经在选什么大酒店摆喜酒了。

  但事实不一样。

  家明,他非常喜欢我,我晓得。

  我也喜欢他,他是个好伴。

  但是我们冷。

  他带我到他的公寓去,我们坐在最舒服的沙发上,我们说话,我们喝酒,我们听音乐,他吻我,我把头靠在他肩膊上,但是我们冷,我常常以为他会进一步做什么,但是他规矩到令我惊讶的地步。

  他只把于搁在我的腰上,这么文静温柔,好像我们兄兄妹,只是兄妹。他晓得我不会介意,如果他稍微放肆一点,我也不会介意,但是他总没有。

  也好。我想,他尊重我,我对他也肃然起敬。我与他人一起安全得很,尽管家人挤眉弄眼,谁管那么多,我要足关心别人脑袋里装些什么,再活不到今天的。

  我还是在他家里留到半夜。

  他的家很美。不是新布置的,有一种中西混杂,十足是一个家的味道,不像家私店,也不像电影布景。我真喜欢那些红木,真止的红木家具。他给我看他祖父的翡翠。鸡血石图章,他父亲藏的齐白石八大山人。他父亲倒个足那种传统商人。开酒店的生意人,还是不俗的。

  而家明,他不太懂,他懂的只是飞机。他一夜坐在那里就是说他的飞机,他最喜欢“和谐”,兴奋得要死,把图样摊给我看,当然不可能是详细的图样,也已经足够了。然后把所有飞机失事主要原因,秘密提了提,提了提。我保持沉默,礼貌的听着,老实说,倒不觉得闷。他反而脸红得很,问:

  “闷死了你?”他很担心。我按按胸口,“别担心,我还在呼吸。”

  他就高兴,吻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的鼻尖,然后去弄咖啡。他的咖啡真是第一流,不过我们还是混酒喝,两个人都是酒鬼,却从来不醉到不醒人事。

  日子过去。

  两个月之后,我几乎爱上了他。

  不是那种狂热的爱,火辣的爱,但也属于一种爱。

  我与他这种关系,在今时今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了。

  现在人人都爱上床。上床也很好很自然,但是关系太亲热了,不能再做好朋友。如果我与家明睡过,他跟别的女人出去,我的自尊心必然大受伤害,只是自尊,不是妒忌,现在?管他呢!找情人容易,太容易,找朋友难,太难,我实在觉得这样太好太好了。好到令人不可置信的地步。

  我快乐了不晓得多少,只是为了他。

  家明洋洋得意。

  家明以为这一下子我有了着落。

  但事情不是这样的,他们不明白,我也不解释。

  他们不明白。

  老实说,我也不大明白。

  但是我们这种日子过得很好很太平,很和谐。

  那是一个晚上,我记得,跟所有平常的晚上一样。

  我已经吃了安眠药,他忽然来了,要找我出去。我不要扫他的兴,于是我跟他说:“走路走到一半睡着了,你不要害怕。

  “为什么会睡着?”他奇问。

  “我吃了安眠药。”我说。

  “我的天!”他看着我,“那怎么办广他问,“你还是回家睡觉吧。改天我们再出来。

  “没关系。你今天来找我,一定有特别的理由。

  “今天是我的生日。”他笑了。

  “所以,我这个人有未卜先知。”我笑,“来,我们出去玩,我渴睡了才告诉你。

  他担心,“你为什么吃这种药?”

  “你闭嘴,”我横他一眼。“别跟我来这一套,你也教训我,这年头我也不用活了。

  他耸耸肩。他长得这么漂亮,跟他出去简直是一种荣幸,多少羡慕的眼光朝着我,有时候我实在受不了。我没有这种虚荣,但到底我与他谈得投机。

  相信我,安眠药的效果跟酒精差不多,开头有反常的兴奋,然后就昏头昏脑的渴睡,坐在他车子里的时候,我还是清醒得很,我一直问他要什么礼物,怪他不早些告诉我,同时又有些开心,到底他是看重我的,不然不会与我单独共渡生日。

  他看我一眼,“我要的礼物很贵。”

  我爽气的说:“我尽我所能。”

  他看着我,笑了。“我要你。”

  我一怔,忽然之间面红了。一个女人,大概最爱听这一句话吧。我听到了,应该开心,却没有开心的意思,在我心里,我晓得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换句话说,我不配。

  而且我不了解他,他总是语气大胆,实在害羞得很,如今只有两个人,他说这样的话,由此可知他是真心的,我有点心酸。对的人总是来迟的。我垂下了头。

  他见我不说话,就说:“后悔答得太快了?”

  我只好笑。“我送你一只手表,纪念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我有手表了。”他扬扬他的手腕。

  是的,白金的康斯丹顿。我要你,他说。

  他把车子停下来,我们去吃饭。我没有喝酒。安眠药混酒喝?我没有要死的意思。他照例叫了一桌的菜,我吃得很多,而且也说得很多,不过是逗他开心,希望他生日快乐。既然他选了我与我共渡生日,我就有这个义务。

  我们跳舞的时候,我就渴睡了。

  我轻轻的吻他的耳朵,吻他的脸,吻他的眼睛,他的唇。我真觉歉意,我不该吃了药,那么可以陪他玩到天亮。现在我怎么可以算是跳舞?整个人靠在他身上。

  他说:“我们回去吧。”

  “明天,”我含糊的说,“明天我们再出来,要不到你家去,我憩一憩就起来,真的。”

  他笑了,“真的?”

  “真的,”我说,“过一下子就好了,我才没有昏迷到那种地步,到你家,你看一会儿电视,我躺一下子,我们再出去宵夜吃东西。”

  他吻我的额角。

  我到了他家,我们坐下来,扭开了电视。我就睡着了,不能怪我。我尽量支持着,支持着。我吃药吃得重,为的是求好睡。

  我是在他沙发上睡着的。

  第一次醒来,大概是半夜。我躺在床上,我知道我是躺在床上的。我也懒得理会,我心里想:我应该起来回自己家去的,道德上来说应该如此。但是我活了这么些年了,一点也不理会这一套,我又倦得要死,于是闭上眼睛继续睡。再醒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天刚亮。

  我是马上清醒的。

  他睡在我身边。

  床并不宽,他睡在我身边,他背着我。

  他上身没有衣服,只见他赤裸的背。他的头发贴在脖子后面,比任何人的头发都好看。枕头是格子的,细细的格子,床单、被褥都是一色的考究,我真不晓得该说什么,只好看看自己,我的衣服都不在身上,只穿着一套男人的睡衣。我看着大花板,当然,如果穿着昨夜那件钉珠子的袍子上床,未免荒谬,但是以后我还见他不见呢?真尴尬,关系维持得这么好,为了几颗安眠药,就弄成这样子。

  当然他什么也没有做。

  他不是那种人,以他的相貌样子,何必趁一个女人昏睡不醒的时候去占她便宜?所以才更尴尬。

  我叹了一口气。

  完了。我想。这年头,找一个男人上床多容易,找一个男朋友才难。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如今又完了。

  他睡得那么静,一点声音都没有。被子只在腰间,他有这样细的腰身,如今细腰都长在男孩子身上。肩膀却又这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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