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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你真爱哭,你这毛病多早晚才改呢?”她温柔的说,“我听你讲就是了。”

  我说:“我要说给你听,我要说——”

  “慢慢的说。”她安慰我。

  我用酒把眼泪逼了下去。

  我说:“我很小的时候,很小很小,大约八岁吧,父母上了街,弟弟早已睡了,弟弟比我小两岁,他睡了,我独自在母亲的衣车上面画地图,你知道有种缝衣车,机器放下去,就跟桌面一样的。我在那上面用彩色铅笔画一张日本地图,那张地图是怎么样子的,我还记得。忽然弟弟醒来,要妈妈,妈妈一向喜欢他,不喜欢我,我一直气他,见他吵,便走过去狠狠给他一记耳光,照平常、他该跳起跟我拼命的、然而他没有那么做,他用被子覆住脸,睡了。我拿起我的颜色笔,手在抖,我只有七八岁,我永远没有忘记。我没敢问他,他现在已是皇家工程师了,我要把这告诉你……”

  “再说多一点。”

  我的眼泪又流下来,“我妈妈,她是一等一吃苦的好女人,为了省一角钱,走半小时送饭与我弟弟吃,一身的汗呵一身的汗,赶来赶去,为了什么?为什么?养出我们这么一班人来,为什么?如今恐怕她还是走著路去买菜吧,毫无疑问,然而她的媳妇们都坐在汽车里,有空还讥笑她一番,我母亲,我不再怨她了,一辈子就完了,一个人只能活一次,我们并没有立一合约要被养下来,但母亲是母亲。我们都是为他们活著,是不是?浪费了的生命,一代一代浪费著。”

  小燕哭了,我们拥在一起。

  她低声问:“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这些?”

  我微笑,“谁要听?我喜欢人家以为我是百万富翁之子。”

  她偷偷的说道:“也有很多人当我是千金小姐。”“你根本是。我有时很为你骄傲,法律不容易读。”

  “真的?”她喜问。

  “真的。”我点点头。

  “我会用功。”她说。

  我问:“我们走吧?”

  “哪里?”

  “到我的宿舍去,很暖,很舒服。”我说,“我还剩了两只香蕉。”

  “呵,我最喜欢吃香蕉了!”她说。

  那一日她跟我到宿舍,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们不停地说起幼时的事,心里面的怨气消了,结果都笑了。她是另外的一个人,她绝对不是四姊。我从来不把她当四姊的替身,她是她,我一向喜欢她、但是我不能爱她,我的爱像存款一般,早已经花光了,一点不剩了,再也变不出来了,都用在四姊身上了。

  她没有走。我们在一张小床里睡了一夜。

  幸亏被子够大,暖气很好,早上我看到她一手放在被外,脖子上有两条金链子,一条是赤金的、下面一个圆圆的坠子,上面刻著图案纹,写著“花好月圆”四个字,另一条是意大利九K金,很特别的花纹,悬只珍珠十字架,这么两样东西拼在一起,想不出所以然。

  后来她说:“那‘花好月圆’是别人送的,所以挂著。”

  我心里想,每人有每人的一段云。

  那日我给她喝牛奶的时候,我问她:“喂。你还有多久毕业?”

  “两三年。”她答。

  “快点可不可以?”我问。

  “什么意思?”她眼睛睁得大大的。

  “什么意思?我今年写好论文要走了,你拖著我怎么办?”

  “我怎么拖你?”她反问。

  “我们要结婚了,难道你在英国,我在香港?有这样的夫妻?”

  “谁跟你结婚?”她放下杯子。

  “你呀,你在这里躺过了,还不嫁,你还想到什么地方去混?”我问她。

  “这么嫁?”她问我。

  “为什么不可以?你要穿,我负担得起,不过不能穿紫韶,你要住,我也租得起房子,你要开车,我买架小迷车你开,怎么样?嫁了算啦,我大大小小,也是博士哪,也不辱没你啦。”我说。

  “你父母呢?”她问。

  “我父母?有什么办法,我妈妈只好继续步行去买菜。”

  “那不公平。”

  “噢唷,这天下不公平的事多著呢,你看开一点,别念了三两载法律就想替天行道了。喂,你父母呢?”

  “我喜欢的,他们没问题。”

  “订婚吧。一下了我出去买个花,跪一跪,就算了。我银行里还有几百镑,买只芝麻绿豆的宝石戒子好不好?”

  她看著我。

  我指著她,“想什么,我全知道,告诉你,不是为了四姊。”

  “她终是你心目中最难忘的女人。”

  “是呀。”我笑,一天写一篇小说,投稿到读者文摘——我最难忘的人——”

  “去你的!”

  结婚就是这样便可以了。结婚想久了是不可以的,想久了可怕,老实说,我又不是公子哥儿,小燕配我,我还真算幸运,她有她的好处。

  毕业之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小大学里做助教,那份薪水不稀奇,拿经验为上,将来别处出路也好点。

  至于父母们一向不说什么。但凡没有大把钞票的父母,聪明点还是闭上嘴巴好点。有钞票的父母呢,也且别乐,子女听的不是父母,是花花绿绿的银纸,一般的悲哀。我与小燕极不喜欢小孩子,我们可能一辈子不养孩子,养来干什么?又不会生出一个爱因斯坦来,人口已经爆炸了,省省吧,数十年来喜怒哀乐,何苦害一条生命?我们订了婚之后,住在一起,一层很漂亮的小房子,月租十二镑。两个人过得很舒服。找到工作之后,便去注册处签字。什么也没有,咱们没有做戏的本钱。她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衫,米色长裤,一顶很好看的帽子。我呢,也就是老样子。照片都不拍,拍来干么?有人一年拍三次结婚照片,我觉得小燕跟我蛮合心意。

  后来我们没见过四姊。但是我们都把她记得牢牢的。

  要去找她,还是容易的。除非她回了香港,即便她回了香港,要找那么一个人,也容易的。

  一个人只恋爱一次,至少小燕是爱我的。

  两年后她拿了律师资格,威风得不得了,要回香港去见父母。这些年来我们省吃省用,也有点节蓄,见了父母,不会交白卷,她有她的,我有我的。

  小燕成熟了。

  可是脸还是白白扁扁的,只是多了一种自信。

  我们—下了飞机,亲友一大堆上来,我头晕脑胀的点著头。出国之后,回家下飞机,最神气便是两个人一齐下,不然就丢面子,我觉得丢面子无所谓,可是威风一下,倒也大快人心。

  我们在香港住了一个多月。

  我与小燕两个人都不习惯,情愿再回到破落户国家去。而且朋友亲戚们最爱问:“你们是怎么恋爱成熟的?”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们只是很好的伴侣,我们志同道合,气味相投,好的时候不会当众表演割头换心,不好的时候,决不吵架。三年来就是这样,这样子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另外—种幸幅,可是这不是恋爱,我与小燕,从来没有恋爱过。

  我们在香港又见到了四姊。

  我与小燕穿著很随便,但是四姊,她是不一样的,我们在一个画展里看到了她,她是这么的美丽!隔了这么些年了,她还是这么的美丽!她像是那种温玉,越久越耐看,在医院里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她有什么值得日夜记念之处,且是时间越久,越觉得她美丽,我一认就把她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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