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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为免使她尴尬,我终于开腔:“后天,就结婚了。”

  比亚翠斯没有抬头,她的大眼睛向我斜视,有种温婉无助的神态。

  她就是因为这样才被选中的吧。我胸中剩余的一点点母爱也被激发了,说她无辜,也并不算过分,两个并不相爱的人被安排在一起,必须在以后的岁月里养儿育女,简直如实验中为繁殖而被养育着的白鼠。

  我轻轻说:“在你们美好的生活环境中,很快可以培育出爱情,你们的将来是光明灿烂的。”

  “谢谢你。”她说。

  双手握在一起,手指非常粗壮,她的一双脚也大得出奇,并且她俱知道这些缺点,故此很少让肩膀平伸出来,她要尽量使自己的体积看上去比占姆士小一点。

  我看到她左手无名指上带着那只订婚戒指,忽然之间我变得非常同情她了。她还没有成长呢,连性别都不明显,给她换上水手装,她看上去就象个小男孩。

  我听到她说:“爱德华跟我说,你是出奇的美丽,我不相信,可是现在见到你,我想我明白为什么占姆士数次跟皇后剧烈争吵。”

  “占姆士还是你的,他永远是你的。”我说。

  “是的,本质上他是我的,”她仍然用那种平静的声音说:“坐在握对面,在沙发上就睡着了——睡王子。”她温和而体贴的说,她爱他。

  我诧异于她的幽默感,笑了。

  “他并不想与我结婚,”她嘘出一口气,“坦白说:我现在也有点怀疑,我是否一定要嫁给他。但怀疑归怀疑,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那岂不是好,很多时候,因为没有选择的缘故,人们往往走对了路。”我说:“关于我与占姆士,不知你听到多少,很多时谣言是夸大的。”

  “你很仁慈。”她说:“男人为了巩固他们的地位,什么样的话都说得出来。”

  “你仿佛很了解男人。”她有点羡慕的意思。

  我微笑,“是的,男人……我见过很多的男人。”苍白得很。

  “……占姆士,他是一个好男人?”她忽然问。

  “他是一个安琪儿,你可以相信他,将来你们有莫大的幸福。”

  爱德华说:“十分钟到了。”

  我说:“比亚翠斯,你可以放心,我不会妨碍你们,后天我在人群中参观你们的婚礼,然后就回家了。”

  她大眼睛闪出依依不舍的神情,这个女孩子。她简直象条小狗般温驯,谁也不忍心伤害她,这朵温室里的花,姿色出众,注定可以芬芳到老——他是特为占姆士培养的。

  我叹口气,掠掠头发,找不到可以说的话。

  “爱德华,谢谢你。”我说:“时间不早了。”

  比亚翠斯淡色的眼睛仍然对准了我,使我觉得不自在,我避开她那种审判似的天真目光。

  我转头跟B三说:“我们走吧。”

  我缓缓走出公园门口。

  到了铁栅边,又怀疑刚才一切不太象真的,于是回身看,她与爱德华仍然站在那里。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她穿着一件长的斗篷,在雾中别有风致。

  我终于走了。

  归途中经过超级市场,我平静地买了果汁牛奶,B三跟在我身后付帐。

  见过比亚翠斯,心中较为舒坦。虽败犹荣,这一仗败了也不相干,她是一个傻气未脱的女孩子,待她成长之后,应该早忘了这段不愉快的往事。

  回旅馆我洗了头,用大毛巾包着头。

  B三说:“有一位高尔基先生求见。”

  “请他进来。”我说。

  高尔基冲进来,抱着一大包东西,他怪叫:“太妙了,太妙了。”

  “请你控制自己,老高。”我瞪着他。

  “你与她为什么不多说话?”他问:“我还开了录音机呢。”

  “什么?”我呆住,“你在场?我们一行数人都没有发觉呢。”

  “嘿,”高尔基眉飞色舞,“我会叫你们发觉?这也太小觑我了,我是鸡鸣狗盗辈的佼佼者,看我拍的照片。”

  他打开大包小包,取出一大叠照片,有些放至台面大小。照片中的人物正是我、比亚翠斯与爱德华。

  “什么,都已经冲出来了?”我惊道。

  “可不是,”他兴奋地说:“宝琳,这下子我可以一举成名了。”

  “利欲熏心。”我骂:“没有人相信你,”我说:“照片可以伪造。”

  “我有底片为证,这一批照片可以为我俩带来财富,宝琳,配上你写的自白书,真的,”他搓着双手,“我们合作好不好?你考虑考虑。”

  “我才不会跟着你疯呢。”

  “有图欠文,宝琳,你仔细想想,多么可惜。”

  我用毛巾擦干头发。

  “你看这一张,比亚翠斯眼中尽是绝望的神色,还有这张,把你拍得多美。宝琳,你会得到全世界的同情。”

  我说:“你可以离去了。”

  “宝琳——”高尔基双眼中尽是狡猾。

  我说:“你‘事业’已经到达巅峰了,夫复何求,快走吧。”我瞪着高尔基。

  高尔基放下照片,看牢我问:“宝琳,你真的爱他?”

  我不答。

  “他不是噎嗝可爱的人呀,又不漂亮,两只眼睛斗在一起,一双招风耳,你是如何爱上他的?”

  我不悦:“不许这样说他。”

  他静默了。

  我扭开了电视,新闻片正在播映占姆士与比亚翠斯婚礼彩排的经过,我闲闲的说:“这两个人都不上照。”

  高尔基话不对题的说:“从来没人这样爱过我。”他呢喃着自言自语。

  我抢白他,“因为你也送来没有爱过人。”

  他不响,再坐一会儿,站起身拉开门走。

  我心中象是要炸开来似,再也控制不住,我想推开窗户,对准街道大声尖呼,把我的怨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想大哭,哭至眼睛都睁不开来,哭至精神崩溃,到医院去渡过一生,但这么理想的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永远得不到杀身成仁的机会。

  我抽了一夜的烟,不能入睡,在套房中踱来踱去,我无法将自己的一颗心再纳入胸腔,它早已跳了出来,真恐怖,我可以看到自己的肉心,悬在天花板下,突突跳动滴血,在作垂死挣扎,吊着它的线,叫做占姆士。

  如果我再不眠不休,不需要很久,我就会发疯了,我已经看到各式各样的幻象,包括自己的心。自从在维多利亚号被占姆士接走,我整整瘦了一个圈,还不止。回到香港,我要大吃,如果吃得下,我要吃死为止,再也不想节食维持身材苗条。

  天亮了,我苦笑,按熄烟头。

  我推开窗门——就是这条路,届时新郎、新娘及所有皇室成员乘坐的九辆马车,六个步兵团及一队骑警队将沿此路过,浩浩荡荡向教堂出发。

  (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 人鱼公主彻夜不眠,她的五个姐姐游泳前来,跟她说:“我们用长发与女巫换来这把匕首,快,快把王子刺杀,回到海中过永生的日子,否则到了第二天,你就会化为蔷薇色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呆呆的站在窗前。

  我筋疲力倦,倒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头晕,昏昏沉沉的跌进一个漩涡似的,一直转下无底洞,我睡着了,梦中不住落泪,哭成一条河。

  “宝琳,宝琳。”有人叫我。

  我却不愿走出梦境,只有在梦境中,我可以休息。

  “宝琳,醒一醒。”

  我睁开眼睛。

  伏在我身边的是占姆士,一头栗色头发已经被汗浸湿,他的声音非常呜咽,象是赶回来奔大人丧的孩子,我倒希望我已经可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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