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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她那似是而非的这里令我无措,又不便发作,梵妮莎有梵妮莎的一套。

  “啊唷,”她摔一摔金发,眯着眼睛说下去,“你们这一吵,岂非乐坏了比亚翠斯女勋爵?我与她虽没世仇,奈何我好打不平,她算老几,不外是懂得投胎哩,一出世就算定是太子妃的命,我不信这个邪,是不是,占姆士?”她向占姆士抛一个眼风。

  我看在眼内,梵妮莎那女戏子的浑身解数完全使将出来了。这么美丽的女人,这么伧俗的举止谈吐,我深深惋惜。

  占姆士没有回答,可知梵妮莎已说到他心坎里去,梵妮莎深谙攻心之术。

  但我淡淡的说:“懂得投胎,才是至大的学问呢。”

  梵妮莎诧异了,她心中一定在想:这黄皮肤女人,好不难缠。

  下人在这个时候送了茶来,银制的茶具盛在银盘上,银盘搁在银车上,累累赘赘地推出来,煞有介事,不过是吃口茶而已,也这般装模作样,真令人恨恶,茶壶柄太烫手,茶不够浓,牛奶不够新鲜……一切都是有姿势,无实际,象足了占姆士这个人,但不知为什么,我为同样的原因而爱怜他。

  我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为我吃了苦,我叹口气。

  梵妮莎上阵来把我们敷衍得密不通风。

  不过我情愿自己是在家里,我怀念父母亲留给我那间窗明几净的小公寓。

  在这里,连台灯都是镀金柄上的一朵玫瑰花,光线幽暗,不知是为了遮丑还是遮皱纹,我无言。

  又一次的被占姆士留住,我并不是坚强的女性,也没有再坚持搬住酒店。

  我一行四人前往法属维特的碧绿海岸游玩。

  白衣白裤的占姆士站在海风中确有一种贵族的幽怨及骄傲。

  我们拾了一只网线袋的贝壳,又丢回水中。

  梵妮莎把一只骨螺贴进耳朵,格格地笑,说道:“我没听到海浪声,但我听到沉重呼吸及不能复述的猥琐语。”

  占姆士与我坐在沙上,他说:“梵妮莎对我们来说,真是一项刺激,菲腊就是如此被吸引的。”

  “我呢?”我轻问。

  “你不一样,你是我的爱。”他吻我的手。

  “难道不是因为我粗鲁不文,给你新鲜的感觉?”

  “谁敢说你象梵妮莎?”他说。

  我看住海的尽头,浪花连着天,我想家,我真的无穷无尽地想着家。我想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坐在惯坐的咖啡室,把大姐找出来,问她什么洋行在聘什么人。

  我脸上必然已露出寂寞的深色,我不过是一株小草,一点点泥土露水,就能生长得健康活泼。人鱼公主不知有否后悔,但嫦娥是必然厌倦了月宫中的生活。

  占姆士说:“我想念那个敢做敢为、无忧无虑的马宝琳小姐。”

  “我可是凋谢了?”

  他没有回答。

  晚间我们去跳舞,在夜总会遇见无数著名人士:明星、过气政客、过期交际花……我以看马戏团的眼光览阅他们的脸,他们对我也同样的好奇。

  一位浓妆的东方女子穿得美央美轮,栽无穷的纱边及缎带点缀下,走过来向菲腊与梵妮莎打招呼。她很老了,穿的衣服比她的年龄差了十五年,脖子上数百卡钻闪闪生光,然而感觉上如假珠宝一般,她凑近来观察我,忽然之间我想到她双眼必然一迳老花,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见我笑,也只好笑,那张整过容的脸的五官在一笑之下原形毕露,被拉扯得近乎畸形,我连悲哀的心情都没有了,在闻名不如见面的压力下,我一点也不觉得这个矮且瘦的老东方女人有什么美态,一点也不觉得。

  她亲昵地用法文问我:“据说你是中国人?”

  我用法文说:“我不会说法文。”

  “可是亲爱的,你必需要学习。”她兴致勃勃的教导我。

  “等我住定了,我会尽快学。”我礼貌地答。

  “你住哪儿?”她在探听秘密。

  “还有哪儿?”我和蔼的答:“当然是仙德瑞拉的堡垒里。”

  她似乎很欣赏我这类幽默感,对我更加表示兴趣,“如今好了,我有伴了,”故作天真地拍着掌,“大家东方人有个照顾。”

  我浑身起着鸡皮疙瘩,我保证她有五十岁,这就是超龄情妇们的下场?

  她悄悄与我说知心话:“如今我们的地位也提高了。”满足的笑一笑。

  “啊。”我点点头,然而我阅报知道,她那个西班牙老伯爵并不肯娶她。

  “你身上这件衣服是最近在狄奥屋购买的吧。”她打量着我。

  我不想作答,拉了菲腊跳舞。摄影记者开始对牢我们“卡察卡察”的拍照。我跟菲腊说:“占姆士会尴尬的,我们走吧。”

  “亲爱的,你对他产生了真感情,你好替他着想呢。”

  对于他们称呼每个人为“亲爱的”,我亦接受不了。

  一晃眼间,丝绒沙发上已不见了占姆士,我急急撇下菲腊去找他。

  人头涌涌,好不容易寻到他的影踪,已急出一身汗,他躲在夜总会门口的喷水池旁吸烟。

  我轻笑道:“别忘了你是不吸烟的。”

  他转头,见是我,松口气,“我见你玩得很高兴,便出来走走,里面太热闹了。”

  真的,推门关门间,都有音乐传出来,清晰可闻。

  我说:“占姆士,让我们在花园起舞,这里没有人拍照片。”

  “好。”他笑了。

  我们轻搂在一起跳了一支华尔兹,我哼着那首歌曲,在这一刻,我仍是快乐的,世事孰真孰假,根本难以分辨,何必过分认真。

  音乐近尾声时淅淅下起雨来,我们躲在棕榈树下,一下子就成了落汤鸡。

  我咯咯的笑。

  身上的晚装料子极薄,淋了雨,贴在身上,象一层薄膜。

  占姆士说:“你身子淡薄,你会得病的。”

  我笑:“无端端地咒我病。”

  “要不要回去?”

  “散散步再说。”

  雨点相当大,但零零落落,象极了香港的分龙雨。那时上班,常常这样子一阵雨就毁了人的化妆发型衣服,好不懊恼。

  现在环境不一样,我大可以爱上这个雨,何止是雨,还能爱花爱红呢,我叹口气。

  “以前你是不叹气的。”占姆士说。

  我拉拉他湿漉漉的领花,“因为以前叹息也无人听见。”

  他笑笑。这么好脾气的男人,又这么体贴,我暗暗想,若果他只是银行大班,我嫁他也是值得的。

  他有一种史提芬所没有的温婉。老史这个人,象铁板神算,一是一,二是二,吃不消他。

  我拉着占姆士的手散步会旅舍,雨早停了,凉风飕飕,衣服半干。

  占姆士说:“多少人回头来看你,宝琳,你是个女神。”

  我笑:“即使是个女神,也因为你提升我的缘故,那时朝九晚五地苦坐写字楼,谁也不会多向我看一眼,一千个马宝琳,有啥子稀奇。”那时格于环境,我掷地有金石之声。

  现在罢工在野,整个人流利活泼起来,又有一般黑市女人的幽怨,自然活泼新鲜玲珑,加上衣着首饰,不是美女也得化为美女。

  我太明白了,经过这一役,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马宝琳。

  回到旅馆,我俩换了衣服,叫了食物,坐在宽大的露台上看风景。

  我说:“月亮已出来了。”

  “别开玩笑,哪有月亮。”他笑。

  “看。”我指指天上散了的乌云。

  他抬起头看那一轮明月。脸上一丝孩儿气立刻激起我的爱恋,我拥抱着他。

  过了良久,我们喝完了整瓶香槟,天也朦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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