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生气了?”星若问:“玩得不开心?”
我说:“事实上我只需要你陪我,如果没有你,我情愿没有伴。”我也很会灌迷汤。
他沉默半晌。
我问:“是不是很肉麻?”
他说:“并不肉麻。”
“那么说说话,”我说;“干吗沉默示威?”
“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很惭愧。”星若说:“我来接你下班吧,你今天是否准时?”
我说:“你别老接我送我,我不需要司机。”
“我只能为你做这些事。”他说。
我叹口气,“好的,我准时下班。”
“我们稍后见。”他说。
我拿起小镜子,照照自己的尊容,像一切有人来接下班的白领丽人,喷两喷香水,补点妆。
是,我知道我与星若没有前途。他太太不会允许离婚,她是那种永远心有不甘的女人,即使星若搬来与我同住,也得五年后才可以申请自动离婚。申请与获准离婚是完全两回事。
现在离婚还是困难的,夫妻双方同意后,签好字,还得一起出庭,否则法官老是缓期判决──一个签名算得什么?喝醉酒、冲动下、昏迷中,都可能签下名字。
就算有一方面失踪五年以上,律师还得为控方刊登广告要求对方出庭,否则也不获批准──狠毒的丈夫可能会趁妻子环游世界时告她遗弃,那倒霉的妻子刚刚不在香港,难道回家就在法律下变成弃妇不成?那有这么简单的道理。
所以一男一女能结婚还是有诚意的。一男一女能离婚也是有诚意的。
最没有诚意倒不是不肯结婚的人,而是不肯离婚的人。对方的灵魂已经出了窍,强拉住他的躯充到底有什么意思?我究竟不能明白。像星若的妻,动不动跑到丈夫的办公室去突击检查.到底有什么快感?
星若问我:“你会是个怎么样的妻子?”
我?我是那种万事不理的妻子,我指的是,我可不理他人在什么地方,管他搓麻将喝喜酒,陪孩子还是办正经事儿,反正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收拾地方,阅读、煮一两锅好菜。
他不陪我,我自有娱乐。他在家的时候,我作他的伴。丈夫不是家中饲养的牲畜之一,不可以在他身上加烙印,太太们就是不明白这一点。
星若问:“你不妒忌?”
我说:“我管我妒忌,你管你享受人身自由,这完全是两码子事。大家都不是孩子,我难道还要你喂奶不成?我与你在一起是因为感情,”我把脸伸到他跟前去,“明白吗?感情。”
我又不靠他给家用。我的收入比他高。他对我的生活不起影响,我又不是那种月入千五两千,急于要脱离父母的女孩子。我什么都有,自给自足,“公一份婆一份”的理论对我并不适用,我靠自己双足站立已经十多年,工作再吃重,一点不介意。
小姑姑的意思是:“有人照顾你,总会好点。”
有人照顾自然好,可是谁能照顾我?这还真不是易事,我连老来伴都不要,干吗搁个人在那里?开响电视机还不一样?单为结婚而结婚,单求老了有人照顾,这种算盘永远打不晌。
“但是你把感情去填无底深洞……”小站站在我们喝咖啡时说。
我说:“小姑姑,我今年十足年龄已二十有九,我自己算算,女人最好的日子早已过去,幸亏我一向努力不懈,是以虽说不上有成就,也吃用不愁。我还剩多少日子呢?就算活到五十岁,也不过剩下二十年,这二十年还能有什么作为?钱我没有,我只有感情,这两样东西都不能带往冥界垫棺材底,不趁现在花掉,留著作什么?我自问是”个懂得享受的人,我不吝啬这些。”
“你说得也对,可惜人家不这么想。”
“人家怎么样想?一我笑笑,一人家又不一天廿四小时地跟看我,哭是我自己哭,笑是我自己笑。”
我在窗口看见星若的车子驶到停车场,连忙下楼。
他打开车门给我上车,我没头没脑的给他一句:“其实我是很痛苦的,你知道吗?”
星若说:“我知道。”
“我很爱你,你知道不知道?”
“我知道。”他又说。
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他什么都知道,他什么都不做,这就是沈星若,勇于认错,坚决不改。
“你为什么还跟着我?”他问。
“因为我没有找到比比你更好的。”
我把头靠在车座上,太阳激烈地晒在我脸上,活着还是美妙的。
我加一句,“因为我不肯承认别人会比你更好。”
“我对不起你。”星若说。
我握住他的手,“有什么关系呢?教们的生命几乎要结束了,事非成败转成空。”
“你真是悲观,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
“不,我天生就这个样子,我认为生命根本上完全没有意义,你知道活地爱伦?他把人分为两种:可怕类与痛苦类。可怕类就是那些断手烂脚、盲目聋哑的人,至于其他,就属痛苦类,你我都是痛苦类。他说我们应该庆幸是属于痛苦类而不是可怕类。老实说,”我扬着手,夸张地,“我根本不明白我们来这一场是为了什么,活着除了恋爱,仿佛没有什么快乐可言,上班下班,愁眉苦脸的赚了钱来,愁眉苦脸的用出去──”
星若一直留神地凝视我,同时聆听我说话,忽然他脸上浮起一个顽皮的笑容,伸出双手,学我的手势,一上一下地摆动。
我马上崩溃下来,笑得前仰后合。与他在一起,总还有高兴的时候。
“你这个人!”我说:“真拿你没法子!”
我把脸理进他的手里。
“我会出去努力寻找一个比你更好的。”我说。
这年头的苦恋跟多年前的苦恋不一样。以前可以突、可以吵,可以分大小老婆,可以自杀,可以“无知少女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不行。现在总得笑看支搏下去。
而其实痛苦的程度是一样的。
晚上看电视长篇剧的时候,我总是想:星若现在吃晚饭了,沈家一家在享天伦之乐了。
而我,我总还是一个人,啃着面包做人。其实想想顶凄凉,其实真应该悔过,跑去嫁个艮家男人。其实我真应该清醒一下。其实……
但是我懒。我爱星若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他了解我。
想起星若,总是温柔的。有时也发脾气,大吼大叫:“我手上戴看你买的七卡拉方钻?我是你家大红花轿抬回来的?我得过什么好处?你总不替我看想!”
他待我说完,用最冷静的声音问:“我们中午到什么地方吃饭?”
我一怔,噎住气,然后眼泪就流下来。
后来也不甚发脾气,最大不了就是走,离开他,既然打算走,何必口出恶言,然则与他生活在一起,当然更不必大声嚷嚷。
两个人到不吵架的时候,那关系就很淡了。但是我并没有离开他。
我的女友们为我安排“盲约会”。我也很服从地出去接受“相亲”,通常第一眼男人们都相当喜欢我,数小时相处,就痛恨我。况且卅多岁尚未娶妻的男人,大都很有些怪毛病,有难言之隐。
这位仁兄到过巴黎,他说:“巴黎有个什么罗?什么宫?”
“罗浮宫。”我微笑。
“英文叫什么?”又来了,仿佛他的英文一定比他的中文好,不识中文不成问题。
我再微笑,“法文是L_O_U_V_R_E~TheLouvre。”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