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人
黄振华建筑师与他的太太张薇薇是城中最令人倾慕的一对璧人,他大约四十三岁,一表人材,英俊潇洒,两鬓微微带白,整齐的牙齿,笑起来迷倒所有的年轻女人,而她约三十四五岁、成熟大方爽朗,衣着时髦,衬托得无瑕可击,生了三个儿子,身裁维持原状,秀丽的面孔是蜜黄色的,南国风情,一出现便吸引无数目光。
我第一次见他们,就怔住了。
那是我们公司的一个酒会,他们齐齐出席,黄振华穿一套很普通的西装,白衬衫,领带,但不知为什么,看上去之舒服熨贴,难以形容,风度翩翩,令我发呆,而他的妻子只穿件式样简单的棕色丝裙,配棕色掠皮腰带、棕皮鞋子。
她直发、淡妆,站在他身边,两人表情都和蔼专注,我对他们倾心了,连忙问我老板,“是谁?他们是谁?”
老板诧异,“他们是黄振华先生夫人,不认识?”
神仙眷属。
我刚刚失去男朋友,心情特别寂寥,看见别人的幸福,自惭形秽,于是躲在一个角落喝闷酒。
之后我与黄振华有一连串的接触,我是地产公司的营业经理,常常与建筑师开会,对于别的男人,我是不客气的,对黄振华,我有钦佩之心,特别容忍,人们很快察觉到了。
但是我对闲言闲语一笑置之,私底下我根本没有与黄振华有什么瓜葛,男女间事的名誉我是可以拿甲加的,外头人对于马宝琳的评语可多是脾气坏。
他们所不明白的是,我不但倾慕黄振华,对黄太太也有同样的感情。
最近一次我与老板出席宴会,他们两夫妻也在。黄太太穿一件黑丝旗袍,梳一个髻,戴一副方钻耳环,一只方钻戒子,更显得肤光如雪,高贵出众,把别的庸脂俗粉比到西伯利亚去,我看看她,爱在心中,说不出口,真正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起这样的男人。
当晚她与我攀谈起来。
“马小姐还没有结婚吧?”
“没有人要哩。”
“独身有独身的好,像我这样,光服侍三个儿子,就成了黄脸婆了,”她笑,“大儿子快到英国念中学,下个月还得陪他走一趟。”
呵,儿子都这么大了。
这两个人过着十全十美的幸福生活。快乐的人,不是没有的。
深夜我在公寓中独自吸烟听音乐的时候,想起他们,就为自己的前程担心。
是呀,我经济完全独立,月入过万,老板器重我,同事尊敬我,但女人终究还是要找寻归宿,黄太太虽然什么也不做,但她是我见过最出众的女人。
我太息了。
在一次会议中,我据理力争,为黄振华取得了一宗大生意,在他的目光中,我看得出他的感激之情,但他并没有露骨的表现出来,他是一个含蓄的人。
过了三天,我收到一大束粉红色系的花,其中有丁香、玫瑰、红掌、满天星、百合、水仙……香喷喷,小卡片上写着“黄振华”。
我温馨了很久。
当他亲自拨电话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呆半晌,不知如何作答。
我问:“午餐?”
“不,晚餐。”他说:“明天七点我来接你。”
“呵,是”我几乎有点语无伦次,“我知道了。”
“明天见”他挂了电话。
我愁了一日。
该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配什么鞋子?
后来穿了一件新制的黑底绣花乔其纱旗袍,但配不到披肩,只好就这么赴会,又怕冷气太冻,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等他来接我的时候,我但觉自己头发没梳好,粉不均匀,唇膏糊了,人又紧张,简直一无是处,但是已经到七点半,我跑下楼梯,他的车子已在转角处等我。
他看到我,玩笑地吹一下口哨。
我涨红了脸,“黄太大呢?”
“她到英国送孩子念书去了,你不知道吗?”
“今天就我们两个?”我意外地怔住。
“当然,”他笑吟吟地说:“你以为有一桌人?”
我尴尬,真没想到,我上车坐在他旁边。
“穿得这么漂亮,我们不要辜负这件美丽的衣裳。”他将车子驶出去。
我一直不敢说话,神经渐渐放松,但打不开话盒子。
他说:“公事这么忙,你们女孩子也真辛苦,一个个都不想成家。”
我看他一眼,笑一笑。
“听说你也是商场上一个很厉害的脚色,只是我不觉得,我认为你是适合做贤妻良母的。”
我说:“谢谢你。”
他也笑,将车子开到浅水湾,停好,我们在酒店的露台上进餐。海浪、薰风、紫色的天空,影树的红花绿叶。
环境多优美,他是个懂得享受的男人。
我大着胆子问他:“你带我到这么浪漫的地方来,不怕我误会?”
“误会什么?”他笑眯眯问。
我接不上去。
“我以为你会说:‘误会你对我有意思’。”
我的睑又发熨了,我自问还是个聪明的人,黄振华若光是请我吃顿普通的晚饭,他就不应说这些露骨的话。莫非他──
我震惊。
不不!我太敏感太多心了,黄振华不是这样的人!
我傻气的看看他。
“喝点香槟,来。”他说。
在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之前,我已经喝得太多,知道自己喝得多也有好处,我掩着嘴哈哈笑,不敢说错话。
我听见黄振华说:“你这个人,上班时那么精明,私底下却觼玱很,动不动睑红,说话又嗫嚅。”
我说:“办公时说的是公事,自然理直气壮。”
“平时你也可以理直气壮呀,但凡漂亮的女孩子都可以瘫理力争中”
“我漂亮?”我张大嘴。
逢人都可以觉得我漂亮,但不是黄振华,因为黄太太实在太美,任何人比起她,都禁不住要失色。
“你岂不知道?”他笑,“每个人都在谈论你的身裁面貌,都说这个铁蝴蝶私底下不知是什么样子。”
我睁大眼睛。
“好,说到此地为止。”他眨眨眼。
我完全被他的风度才华与手段摄住了,简直只好随他摆布。
那夜近凌晨我们才吃完饭,他又陪我在沙滩漫步一会儿,赏了月色才回冢。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床找昨夜快乐的证据,在镂空金色高跟鞋中倒出细白的沙粒,证明一切不是幻觉。
自此以后,我贪恋着黄的约会,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暖味,我们出来见面,带着愉快而犯罪感的心情,吃一顿饭,说一会话,因时间有限,尽量利用,忽忙间带着惆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恋爱,在黄的花束与小礼物的攻势下,我略一把持不住,便会成为他的情妇。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量,居然能够抗拒他一个月,又一个月,许是因为黄太太吧,我怕做第三者介在他们当中令她不愉快,我还有点良知。
是以我虽然仍与黄约会,但却没有越规行动,因大家都没有放尽,更加情意绵绵。
见面时连他都沉默起来。
一日他说:“宝琳,我恐怕我爱上了你。”
“你不可以爱上我。”我急急的说。
“为什么不?”
“因为你已有妻子。”
“妻子?”他失笑,“你的头脑这么古旧?”
“不,因为你与她是一对璧人。”
“一对璧人?”他仰起头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我愕然。
“你真是一个孩子,”他说:“告诉你,有很多事不是你所想像的。”
“我不明白。”我有点闷纳。
“宝琳,你跟看我,真是委曲了你。”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
我仰起头,微笑说:“我们又没有做什么。”
“但在我心中,我已经吻过你一千次,拥抱过你一干次,而相信你也有同样的感觉,这与我们真正越轨,还有什么分别?”